国庆节长假里,在我的周围,发生了许多人为造成的伤、亡事故,我把它们归纳为“不该发生的事”。为使大家引以为戒,逐一介绍如下:
无证者驾驶无牌车 翻了
夫妻二人觉得乘公共汽车回老家,需要换乘两次车,既不体面,也不方便,二人决定自驾车回家。丈夫无证驾驶着被淘汰的破车,刚行走20公里,丈夫在前觉得开窗有些凉,怕妻子受凉感冒,就用手去关车窗,由于车速快,结果车子首先直奔路旁的大树,丈夫一急调头,人仰车翻。还好,二人只是皮肉之伤,车子内脏也没受到伤害,只是外皮受伤。这多亏是还没上正路呢,没有车路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村干部偷村民的财产 抓了
一村干部,伙同他人,偷盗本村村民的树木,被发现后,由公安机关收监。扪心自问:你可是村民信任,才推选你当村干部的呀!这可是太伤村民的心啊!
中年女干部做美容 死了
她中等的身高,白皙的皮肤,匀称的体形,谁看了都不会说她丑的,可她总觉得自己的脸形不可心,趁着放长假,就去做美容了,结果打麻醉药失误,死在了手术台上。是追求完美的心态惹的祸,还是家庭经济条件太好惹的祸,两者兼而有之吧,总之是不值得的。
以上身、心受到的伤、亡,大家都觉得是完全没必要发生的,可以避免的,都是不该发生的事。权做前车之鉴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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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帘外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