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在网络里看了太多乱七八糟炒作之类的图片,文字、视频等等,不由得让我想到了很多。我常常会思考到,这网络世界的发展究竟是给了我们生存,还是带来了更多的毁灭?
其实很多人的心里都明白,网络是虚拟的。可是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会对网络如此痴迷呢?
我想,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应该是由于空虚所造成的;还有一部份,就是想借网络来发泄自己某种压抑的情绪吧!
最近几年来,网络中的色情也甚为泛滥。网络上的色情走到今天,也已经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了。那么为什么会演变至此呢?大多数人的心态,无非就是想用性来作为吸引人眼球的手法。包括目前的新浪网,不带色的文字想上首页是难上加难。但是,如果你带点性的色彩,那么不管你的文字有多烂,多么的不堪,也能一投即中。
空虚,每个人都有。有时你们会在觉得自己空虚时,想着给谁打个电话?想着约谁一起出去吃个饭?胡乱的翻翻书什么的。那么方便于上网的你们定会打开网络,钻在那里寻找你们的目标。
而网上许多的色情内容,也正是为那一批无聊的网人而准备的。
在互联网还没有出现前,色情在我国并没有到如此泛滥的地步。但是,自从它的出现后,色情问题便成为了社会中的一大问题。
“色”、“情”、“玩”这本就是人的本性,都是人类内心原始的需求。而今,网络也正是利用了这几点,成为了互联网的几大钱眼。
一群好“玩”的人,一头扎入网络的游戏中;一群好“色”的人,便在网络里寻情,谈色。
现在的网络情色案件于日增多,有的甚至还开办论坛,以艺术为名进行网上“性交流”、“性交易”;还有的利用网络视频聊天室,组织赤luo裸的色情表演。其中有“视频性交”、“语音性交”;还有的居然公开在网上招嫖、卖淫。
在青少年的犯罪案例中,通过网络受到诱惑,最终走向犯罪的多达70%。
网络多色,人多情。于是,在网络世界里,很多人都几乎忘掉自我,寻找快乐、寻求刺激。
色情网站实际上只是一个快乐的影子,它真正的目的是把人们推上毁灭的道路。现实的世界事事都有法律来约束;而虚拟的网络也非法外之地,正因为它的虚拟,所以才更需要法的定律与人的自律。
古人常云:人之初,性本善。那么为什么人们一到网中,便善恶难辨了呢?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一种状态呢?这多数就是因为网络中没有法规的约束。
因为上网的人用的都是假名,因为是假的,所以就没必要当自己是自己来看;因为是假的,所以就可以放浪形骸,反正谁都不知道你是谁的谁。再说了,网络里说什么也没有人能管。我想这也就是所谓的我的地盘我做主吧!
人,于生具来就有两种性格,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有二颗种子,一种是善,一种则是恶。这二颗种子也只有在客观环境的刺激下,才会释放出来。
可以说,自从有了网络世界,这两颗种子就有了更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在现实世界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他们规规矩矩做人、行事;但是,当走进网络世界,他们就有可能成为恶棍、骗子、y*妇、荡妇。毫无掩饰的表现出她们放浪的情绪,不是吗?
在我们现实的生活里,这种色情倒还是有点秘密性的。那么,在网络里,为什么就不能用法律来制止这种情与色的漫延与泛滥呢?
在我的意识里,赤luo裸是属于社会的倒退,而不是进步。只有在原始社会时,只有在非常之落后的种族里,才会有这样的现象。
我们的祖先,在那时也知道用一块遮羞布。难道现代的人们落后到连遮羞布都不要了?我想,谁都不希望让自己的后代生活于这样的环境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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