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爱情都源自于迷恋,那是一种特别的,怦然心跳的感觉,没有了这种感觉的存在,也不不存在什么爱情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因为生命中有这样一个个瞬间,生活才变得丰富多彩。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获得爱情,它是可遇不可求的;甚至很多人连迷恋也没有过,如果说有,也只是单相思了一回或几回,那非但尝不到迷恋那甜美的滋味,反倒饱受了辗转反侧的煎熬,这样的人生,将是多么地无趣啊!
但是,我们只是歌颂爱情,很少给迷恋一席之地,这是因为,我们更看重永恒,而忽略了它的闪光点。其实,迷恋如沙雕,虽经不得风浪的侵袭,但当我们赤着脚欣赏它的时候,是不是更柔软因而也更易于亲近?那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
至少,现在的我,已经感受不到爱情的存在,却享受着迷恋的火热带来的荡人魂魄的滋味,或许因为常常与海接触的缘故,那感觉,便如潮头涌来,虽说总有退却的时候,但潮润的气息仍存。记得那次在海滨,那个夜晚,站在海边的岩石上,海浪的拍击发出訇訇的声响,偶尔的,水花溅上来,打湿了她的裙带。我说,离远些吧。她反而拉我更近了些,你听,这像不像我的心跳?
我真的感觉到了,那是远比海潮更大的轰鸣,只是需要用心去感觉。哦,那个时候,我就明白些了,那就是迷恋的滋味,是上天赐予的瞬间的永恒。当然,我也想到过爱情二字,可我从来也不相信爱情,因为不相信,却非要追寻不可。
每个人都可以说,我遭遇爱情了,可当你这么感觉着它的时候,那还真的不能被称作爱情。你可以说,我真的离不开她(他)呀!这还不能叫爱情吗?离不开,那才是真正的瞬间了。这个时候,如果尝尝依依惜别的滋味,然后,终生也不能相见,这瞬间的迷恋就化作永恒的爱情了。如果继续相守下去,那爱情却淡化了,甚至,连那些曾经迷恋过的瞬间也觉得面目可憎,更不用说走向永恒了。
所以,我们歌颂过的那些所谓的永恒的爱情,不是像铁达尼号一样沉进海洋,就是像牛郎织女那样飞到天上,再就是像杨玉环那样挂在树上,最倒霉的当然就是像梁祝那样拱到坟里了。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那些永恒的爱情,其实也是迷恋的结果,因了这些迷恋的存在,才品味到爱情的真义。最生活化也最理想化的还是牛女,那是从迷恋到永恒的典范。因为他们还有一年一度的相会,自然也有着一年一度的迷恋。我想,每次的相会, 定会如火焰般,正如胶似漆着,却又不得不分离。接下来的三百六十天的思念,又会化作瞬间的迷恋。无数个迷恋的延续,这爱情便成为永恒。
所以,爱情,从根本上说就是平滑如水的,需慢慢享用它。而这样的爱情,偏偏不被人们称作爱情,而只有那些你死我活的迷恋,反被误以为爱情了。所以,使得我们自己也对爱情产生了些怀疑。既然怀疑,也就只成了向往。完全向往中的东西,又何必苛求它呢,只有你觉得享受到了你的爱情就足够。
如果有机会,那就轰轰烈烈吧!虽说那还不能称作是爱情,却是爱情最应该有的那一部分。当然,你在迷恋的同时也必须被迷恋,这味儿才是纯美的。既然没有绵绵无绝期的情,那就感受瞬间,这远比永恒来得勇猛和激荡。
当然,这不是粉丝的那种迷恋,那只能使人走火入魔。迷恋当然是具体可感的,同时也是触手可及的,至少是经历努力有希望得到的。没有一个人的爱情,如果说有,那是畸形的爱情。如果要想尝到爱情的滋味,离开了迷恋又是万万不可的,虽说爱情表面上平滑如水,但那深层里,却又得急流洄漩才是。
好像,爱情只能出现在俊男靓女间,否则便不能成为爱情。这其实是对爱情的一种误读,因为人性都是一样的,对爱情的渴望也没有什么不同。之所以会造成这种错觉,一者前人留下的经典,总是美女居多;二者,也是不可否认的,俊男靓女最易遭人青睐,那爱情当然也就来得顺风顺水了,至于那些无权无钱又无貌的人而言,的确是少了些这样的机会,更多的, 也就把迷恋压在心底了。
爱情如星,它是明亮的,却又是遥不可及的;虽然每个夜晚都在闪现,但真正欣赏它的人并不多。而火,是随着文明的诞生,就一直守在我们身边的,无须遥望;它虽远比不上星星来得璀璨,但我们总有机会接触它。
星星总是挂在天上的,所以爱情的标准是永恒;再猛烈的火焰最终仍归于熄灭,所以迷恋是瞬间的永恒。
生命中可以没有永恒,但不能缺少瞬间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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