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四点一刻 four quarter
首先声明我并不是个天生水性扬花的女人。只能说天生的一副好容貌。拥有诱人的身段而已。人往往最不了解的是自己。我就曾经彻头彻尾的陷入了感情的无底洞无法自拔。
冬日。零下五摄氏度。冰冷的空气慢慢的有些结冰。吹出一口气,白色的凝重。天空却一如既往蓝的透彻。少了前几天的阴霾。还好有阳光,灿烂的照着整个属于我的世界。心情顿时变得豁然开朗。
我是个情绪化很重的人。天气可以彻头彻尾的影响到我的心情。这样的好天气,应该遭遇爱情。突然记起王家卫在东邪西毒里的一段话,“也许两个人相恋只是一瞬间,相处需要一段时间,忘记一个人需要一辈子,那是因为人的记性太好了。”所以我一直相信一见钟情的爱情定律。
城市里的blue酒吧。非周末。大约下午的14点。这个时间,根本没有多少人闲来无事的泡bar。人们都在为了通货膨胀厉害的money拼命劳作,无论白领蓝领还是灰领,现在的世道,养家糊口并不是容易的事情。我理解。况且位于地下室的酒吧隐约的散发着一股子发霉的味道。虽然主人在极力的酿造着80年代西部牛仔的怀旧气味。还好我已经习惯了呆在黑暗里。一点点的感觉着自己一个人的神经正慢慢的退化,没落,直至颓废到无可救药的程度。无以言表的快感。
我通常工作到深夜。1点,2点,3点,实数正常。身为知名广告公司的头号企划。整天累的昏天黑地,绞尽脑汁的考虑创意,好像机器人一样的机械化。有时候客户逼得太紧,痛苦的想要自杀得以解脱。但唯一一点让我欣慰的是,不局限上班下班的苛刻时间。这是我喜欢的美其名曰soho的时髦工作方式。我从小就讨厌被人管制,包括最亲爱的父母,所以毕业就选择独居生活。按时打卡的朝九晚五会让我厌倦的吐血。趁青春年少,还是回复自由身。人活在世上几十年,得以开心快乐的逍遥。所以闲暇时总是一个人自由的泡吧。包括今天。
我珍爱自己的生命,多于其他人。我朋友不多。只是偶尔的通电话。我不谈爱情,因为怕受伤。但为了排解孤寂,我愿意和陌生人在一起,因为不了解反而放的开。我信奉距离产生美。我热爱大自然。喜欢绿色植物而不习惯艳丽的花朵。
四点一刻。每天从此刻开始,酒吧就会放blue乐队的cd。所以我总是在这个时间出现。因为我酷爱blue的音乐。包括blue的颜色。我的moda毛衣,水蓝色。我的only羽绒服,天蓝色。我的围巾,湖蓝色。甚至我的袜子和内裤。我彻底的喜欢蓝色调。所以同样喜欢大海和天空。我有蓝色癖。如果哪一天看到大街上蓝色的好像一棵高大苗条的树,别惊讶,那就是我。
总是选择窝藏在靠边的角落,打开一瓶科罗娜,只一瓶而已,我不酗酒。点燃我钟爱的esse烟,只是一根。我吸烟不凶。吐着烟圈,看着空气上空萦绕的烟雾,掺杂着毒药香水的味道,淡淡的,安静的坐在木头凳子上,听音乐,想心事。
一直执著的认为遇到一个和自己有共同语言,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几率为零。看过黄磊的电视剧《似水年华》。觉得那个故事若干年后会很熟悉。寂寞的两个陌生男女在空气中同时发出孤寂空洞的信号,然后两个人好像释放磁力一样的吸引到一起就永远不分开。于是一起谈恋爱,一起聊天,聊喜欢的音乐,聊喜欢的书,聊喜欢的电影,聊喜欢的香水味道。做梦般的幻想总是被无情的现实毫不吝惜的击穿,扒拉一声,只留下孤独的我。和我一样的人不多。
blue酒吧。认识林,纯属偶然。某天四点一刻。过某天的四点一刻。接连一周的四点一刻。我的世界里无缘无故的多了一个熟悉的陌生人。好像上天的眷顾我的美。林一直坐在我的对桌,注意他是因为昏暗的射灯下,他竟戴着一副深色的墨镜。出于九分好奇。我故意的多看林几眼,男人侧面的轮廓很有型,我多少有点着迷,自己不经意得想笑,女人也有好色之心。突然有股强烈的恶作剧的欲望。想要接近他。看看究竟何方神圣?
可能由于自己太招摇,林突然主动的凑到我的座位旁。林说,美女认识一下。这个酒吧格调幽雅,一般是城市里的白领云集之处。所以我并不担心林有何不良用心。所以谈话的感觉很轻松。林竟然也痴迷于blue乐队,也喜欢村上春树的书,也看过《四月物语》,也喜欢附近巴蜀人家的水煮鱼。我听的惊呆了。甚至有点恐怖。多久我没有这么多的说过话了。因为工作,因为环境,因为没有共同话题。天哪。我几乎激动的喊出声音。
之后的许多日子我们不约而同的来到blue。找寻那份久违的感觉。也许我是刻意的在追求什么,但是林却表现的随意,好像一个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过客。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和舒服。我幸福的好像一只漂流已久的小鸟找到了归宿。
终于,终于,有一天,无独有偶。在商场看到一个端庄的小女人挎着林的胳膊,有说有笑,默契和亲密的程度看来不止于男女朋友那么简单。我落荒而逃,自作多情的滋味并不好受。好像一把利剑从喉咙一路刺下去。昙花一现。匆匆的找到一点感觉,却又如幻影般破灭。生活还是要继续。
风过了,但愿会无痕。我还是一只孤独的鸟,找不到停泊的港湾。我继续漂流在无尽的上空,期待上苍的垂青。
隔天下午。天空飘着丝丝小雪。心情郁闷的想要逃。打车到blue泡吧买醉,混日子。胜利大逃亡。刚刚费尽心思的完成那个一直骚扰我的客户的设计图纸,现在还心有余悸。那么大年纪的老头莫名其妙的跟我谈感情。想起来就让我恶心透顶。还是想些快乐的人和事痛快一点。脑子里竟然不经意的浮现出林清晰的影子。有点像韩国明星元斌的模样。难道爱一个人这么难。
又是四点一刻。林风尘仆仆的来了,中肯的向我坦白。林并不是个自由身。他是有家室的人。他有他的事业,他经营着自己的贸易公司,身位公司总裁,总有威严于员工的一面。他是个原则性很强的男人。他有他的妻子,一位温柔贤良淑德的妻子。虽然不及我赏心悦目。拿林自己的话说,毕竟死心塌地跟他这么多年,无论贫或富,糟糠之妻不可弃。
其实我并不在乎这些。我只是喜欢和林交往的那种感觉。我是活在直觉中的女人。一种不理智的感性动物。记得6、7年前看过一篇采访港台明星刘德华的报道,问及当红女星谁会最早结婚。他毫无疑问的说李嘉欣。因为她对工作毫无兴趣。可时过今日,它仍是孤家寡人,连绯闻也没有一椿。也许因为她太过完美,只能是一只华丽的花瓶做摆设,而无人问津。我觉得自己也同样是极其可怜的雌性动物。个性鲜明突出。却不容易接近。26岁的年龄。没有真正的谈过恋爱。惧怕爱情又抵不住的向往。
林最后说可以做朋友。显然他掌握了事情的全部主动权。
(二)星期二tuesday
爱情让人情迷意乱。尤其对于我,性格执著的过了头。由于寂寞,迷茫的爱上林,好像爱上自己的影子。感情顿时一泻千里。书上说生理上决定女人的占有欲望极强,以前我不认同,但现在我确实相信。甚至变得越来越强。想他的时候,心情烦躁的好像被什么东西抓痛。整个人废掉了。
林承认,他喜欢我青春,喜欢我的直爽性格,比较另类和前卫,自己有鲜明的主张。但并不谈爱。而他的妻子只是逆来顺受的生活。反倒没有多少品位。
他跟我约法三章。我竟然无条件的答应。如同中了迷魂散。难道女人为了爱情可以放弃一切,包括自尊。我不敢承认。因为脆弱和可悲。
林说,每个星期二可以见我一面。好像我是他的膜拜徒子。可怜到见圣人需要预约。林说,不能随意给他打电话,除非有急事。林还说,不要到公司去找他,不在公共场合同时出现。我理解,掩人耳目。毕竟他好歹也算我们这个小城市的公众人物。
这些条件看起来苛刻的难以接受。但当时,我无可挑剔,以为自己可以控制得很好。我原本痛恨第三者,曾经用过很恶毒的语言讽刺那种人。今天的我,做了所谓的情人。进入了一个错爱的圈套难以自拔。但我并不想破坏林的家庭。有时候我会问自己,爱情原本不属于我这样冷血的雌性动物。也许找寻千百年,我才遇到自己的知己。我没有找到任何贴切的理由拒绝爱他。宁肯牺牲自我。对于我这么爱自己的人,何其残忍和可笑?爱情是不言而喻的。如今我清醒的昏了头。
林工作很忙。但林每个星期二总是守时的和我约会。在blue或我的公寓。柏拉图式的恋爱毕竟不长久,偶尔我们也疯狂的在一起。林喜欢我的身体,呵护我如顽婴。他说,和我在一起找到了年轻时的激情。我也享受着其中的乐趣。
爱上林,注定是一件苦差事。连想念也可怜的变成一种奢求。毕竟他是人家的老公。爱上林,并不是因为他有钱。我并不缺钱。虚伪一点说,情投意合。和林在一起,很快乐。开始的时间彼此很新鲜。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不长时间。
爱情并不是那么收放自如。我以为,我会控制得很好。可是每次林离开我,我就难受的要死要活。自从和林在一起,他让我放弃了原有的工作,脱离了我的创意,脑子好像顿时一片乌有。他说,他的女人根本不用抛头露面的出去工作,他养得起。典型的男权主义。我争辩不过他。只有选择服从。
他总是给我钱,许多许多的钱,让我买衣服买首饰买其他的贵重东西。所谓我自己买不起的物品。他说,女人应该被人疼被人照顾。但他爱我的方式只是拼命的满足我的物质需求。好像我是一个超级无敌垃圾桶,可以肆意的填满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东西。其实这些并不是我所追求的,他低估了我的价值观。我和其他爱慕虚荣徒有衣表的女人不同。
他说这是一种变相的补偿,于我。我无奈的笑。可笑又滑稽的表情。钱可以收买一切?!我的身体,我的头脑……我为了打发时间就疯狂的购物,买名牌衣服,上一次逛街买的衣服还整齐的挂在衣橱里,没有打封;买手表,甚至无聊到买了一只宠物狗,美其名曰贵妇人,让它陪着我度过没有林的寂寞时光。
慢慢的我变的对一切事物没有了欲望。慢慢的我自己在由内而外的腐烂,没落。终于,终于出现了一件事让我想要逃。
某天下午。非星期二的日子。可能由于平时没有按时吃饭,我的胃病犯了。很严重的剧痛。绞的我心乱如麻。一开始坚强的不给林打电话。发短信,一个劲儿的发短信,接连的几条。可是没有回应。难道没开机?试探性的打了一声立即挂断,通了。tmd。我一阵心酸。眼泪好像就要掉出来。我不喜欢哭。卑微懦弱的举动。我一个人窝在诺大的双人床里,萎缩成一团,疼痛难忍,我无声的哭泣,不停的抽动。没人理会。1小时,2小时,疼痛的滋味渐渐的变成了习惯,外面的天空乌蒙蒙的,好像暴风雨来临的前兆。我好像处于半昏迷状态,昏昏欲睡。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让我惊醒。是林。可恶之极。
“喂,……”我仍然有气无力。
“不是让你不要给打电话么,什么事?”语气强硬且不耐烦。好像很着急。
“你怎么不回我短信,也不接我电话。你在干什么?”我根本没有生气的力气了,我只是想问个究竟。
“我在老婆看电影。你催命鬼啊?”
“我快要死了。”
挂断,关机。林头一次好没男人风度。为了他的结发妻子,为了他的家庭,置我生死于不顾。其实我没道理生气,实数正常。我是什么,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我明白,彻底的清醒自己。选择做情人就应该去承受孤单和残忍的事情,应该付出代价。包括流失的青春岁月。
我无辜的想要放弃。
(三)最后一个月 final month
很久没有林的动静。我竟然学会了习惯。忘记了想念的滋味。没有了过往的焦急期待。人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失去意念。一切都变得无所谓。
给我发过几条短信。指责我不信守诺言。违反了游戏的条约。惩罚我,一个月不见我。荒诞无稽。他以为他是天子?我是愚蠢的等待召见的宫女。他未免过于自大了。毕竟他不是我的救命稻草。他没有剥夺我选择自由的权利。
如果荒唐的说,对林的爱只是一时兴起,好像很不负责任。但好感和爱的距离实在是十万八千里。爱会在折磨中慢慢淹没,直至消失殆尽,天真浪漫的爱情并不存在,也许只能到童话里寻找……
12月2日。烟雨蒙蒙。这个天气适合告别过往。冬天里出奇暖和的日子。看到阳光正一点点的穿透云彩。阳光总在风雨后。和林相识的第122天。一个特别值得纪念和遗忘的数字。我要痛快的做一个了断。在我和林之间。
15件衣服4条裙子15双鞋15个包。(平均4个月每星期换一套装束)。2块手表。这是林唯一留给我的东西。我无耻的做了一回情人的战利品。我准备如数奉还。
青春苦短。这样的虚度时光感觉不值。我要勇敢的做“爱情”的逃兵。生活在一个城市里,到处弥漫着趋之不散的味道。生活在从前的公寓里,到处流浪着林阴魂不尽的影子。所以我选择离开,告别这个再熟悉不过的城市。告别过往的一切,或许有许多的悲壮,毕竟迈出了笼罩我122天的阴影。
突然想要去西藏。去我一直认为圣洁的地方。记得齐秦曾经信誓旦旦的要和祖贤在拉萨结婚。多少年,那是爱情的神圣之地。我准备到哪里去祈祷,到大昭寺去忏悔我的罪过,去祈福我未来的梦。
发个短信给林告别。
“请立即回收你的补偿品,我要去很远的地方,再见。”
雨过天晴。爱过,痛过,但愿风过无痕。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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