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某报社工作的一位文友向我诉说苦恼:她今年春离婚后,邂逅驻地部队一位同样离异的军官。军官英俊的外表、幽默的谈吐以及高超的性爱功夫让她痴迷。就在她沉浸在未来的幸福向往中时,却发现这个军官根本不想娶她,而是玩弄。她毅然放弃了这份八个月的恋情。不久,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一个善良青年走进了她的生活中。那青年刚离婚不久,单位不错,有房子,重感情,为人处事都行,特别是有才华,是当地有名气的业余作家。共同的不幸婚姻遭遇和相投的性情使两个人很快擦出爱的火花。但是,她陷入了矛盾之中。因为男的个头不高,她担心将来走到一起会遭人笑话,没面子。她问我怎么办?说她只需要一个好男人疼爱她、关心她、给她温暖,这个要求难道高吗?
面对这个文友的问号,我有些哑然失笑。因为她本身就是矛盾的。她所声称的只是需要一个好男人疼爱她、关心她、给她温暖,是多么虚伪。如果她真的就这样低的要求(其实这是每一个女人渴望的情感需要),她就不会计较这个男人的身高了。如果说,未婚少女选择对象的时候看重相貌,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那时还不懂爱情。而现在你是经历过一次失败婚姻再加一次失败恋情的成熟女人,你还把外表看得那么重,就太不明智了。人生苦短,图的是什么?图的就是过得幸福。幸福与相貌是没有关系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好脸蛋不能出大米”的道理谁不懂。不是我打击这个文友,她除了个子高点,无论是五官还是肤色其实很一般。何况,同样是离婚者,男的与女的相比,打折扣就要少,一个离婚男人要找一个未婚女人都不是难事,而一个离婚女人要再嫁一个未婚男子就很难,这是无可争辩的社会现象。再说,爱情、婚姻自古讲究男才女貌,就算你是佳人,人家是才子,个子比你矮一点,你也没吃亏到哪里去!
只有真心相爱的人,才能获得别人的爱。爱情一旦附上世俗的东西就会变色,先给爱情定一个模式再去套,是永远找不到真爱的。苏霍姆林斯基曾言:“爱,意味着献给,把自己的精神力量献给爱侣,为他缔造幸福。”爱情是相互的,一个人在享受比人给与的快乐的同时,也要无私地去爱别人,给对方快乐。如果借某一个理由比如外貌不相称而否定自己的给与,那不如不要接受对方的感情。像我这个文友,把对方充当恋人角色来考验评价,而自己却只当一个友人的角色,这是不公平的。没有完全的平等就没有爱情。
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人,总是埋怨上天不公,没有让他(她)遇到一份真爱,而当一份真爱悄悄降临的时候,他(她)却让一些世俗的东西蒙住了眼睛。于是,原本可以属于他(她)的幸福就这样溜走了。这种人其实是可悲的,也永远找不到真爱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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