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真理,不好说来还好,一说出来倒像是谬误了,譬如我刚刚写下的这个题目。
不管是前句还是后句,都是明明白白的,可放在一起来看,咋它就那么别扭呢!其实,连这个时候的我,也不知下面该如何走了。
在我的眼里,爱情总是抽象些,所以说来说去总也难说到点子上。而媳妇却是具体多了的,所以一提起二字,男同志自然就想起身边的那一位。而那些已为人妇的女同志,按说照下镜子也就明白了个大概。不过,还是有好多人不愿意相信,自己真的就有了媳妇,还纳闷得着:都说做梦娶媳妇呢,这,难道就是梦里来的那一个?而女同志也会自恋式地禁不住自言自语:我真的成了人家的媳妇了吗?明明,我还是原先的窈窕淑女呀!
其实媳妇并不影响是淑女,另外淑不淑女并不影响爱情。如此想来,我的这个题目便似乎站得住了些脚,虽仍有些不稳。
由于爱情的模糊媳妇的清晰,所以,真正敢把二者放在一块的并不太多,即使夫妻间仍不乏因爱而结合者(初起当然是爱的,也可以称之为爱情),但真正的爱情,是大多不会在夫妻间存续的。我这样子说,自不免有以偏概全之嫌舍根逐末之疑,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也不过是小误而已。看看中外经典的爱情就略知一二了。如果说有,那该是唐玄宗与杨玉环。不过,再严格些看来,应该还不能叫媳妇,叫儿媳妇才对。还有就是,那老杨是不是威了权势且不说,明皇之“七月七日长生殿”,也是因了老杨同志不再是媳妇了的缘故。
当然,这杨媳妇也肯定不是一般的媳妇,爱情存续的时间久些,也自是情理中事,因为他们有着大把的时间和金钱玩儿爱情;如你我者,柴米油盐酱醋茶,一天天忙活来去的就这玩艺儿,哪里还有空爱啊情的?
但媳妇还仍是有的,不然便成了光棍一只;那女人也仍做着媳妇,因为,在她眼里,日子就该是这么过的。这就又回到了儿时的过家家,区别只在于儿时玩儿虚的,这回得弄实的了,不然,没米下锅,喝着西北风,小命都且难保了,又哪里有闲心摆弄爱情?
但爱情总还是要有的,而且正因为有着或做着媳妇,更懂得了些爱情,这爱情当然不会产生于日久生厌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就有了婚外情。那个情,虽带着些动物蠢动的成分,但大抵是几近于爱情的,却又为人所不齿(当今社会,女人小人不难养,难养的君子。不知孔夫子听我此言会做何感想)。因为凡爱情,必是男女,凡爱情中的男女,是总要弄出些花花事儿来的。
说这样的话题总觉得有些底气不足,毕竟,这些,都是只能在私底下闲聊才可以说的。我外出的机会不多,但凡住进宾馆,是总能接到些莺莺燕燕的电话的,不外是提供全方位服务云云。我想,只有傻子才不明白这是啥意思,甚至连傻子都明白,咱也就没必要装傻了。她们的存在,并非因为住店者都没媳妇,相反,大概还是有媳妇的居多吧!而媳妇就是媳妇,除了要担着这名号,还得切实履行其职责:蓬头垢面洗衣做饭,占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农村媳妇尤其如此。
当然,那个晕黄的夜晚,也还不能唤作爱情,只能算是一笔你情我愿的交易;交易都如此,就更不用说能够撞出美丽火花的种种了。夫妻当然是居家过日子,而恰恰生活又不仅仅是过日子,所以,除了媳妇可承担的之外,便觉少了些什么。当然,这些包含媳妇本身。她在选老公时,也一样考虑到某些利益关系,所以,完全的称心如意是不可能的,或者说,不管是他或她,是不可能给对方全部的。在舍鱼而取熊掌之后,便又羡慕起鱼儿之欢了。于是有个成语便叫做移情别恋!这里的恋和情,便都可以视作是爱情的分支了。在爱情本身这一抽象概念面前,这“情”与“恋”反而更清楚明白,也更便于操作。
所以,只有永恒的媳妇,没有永恒的爱情。如果说有,要么化蝶,要么撞了冰山,要么上吊,反正,所有的爱情,都不会长期存续于夫妻之间。没了爱情,便少了激情,所以,大多数人的生活便都是平淡的,那些有着不平淡人生的人,总有些别样的建树,而总不泛爱情点缀其间的。
因为人都有媳妇或做着媳妇,所以谈媳妇者少;因为向往爱情而爱情不常有,便视爱情为奢侈故而长谈不衰。这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体,而且是永远也克服不了的矛盾,既然是矛盾,就有了永恒存在的理由。
当然爱情与媳妇也并不是水火之不相容、冰炭不可同器,只是给人们提个醒儿,别以为找了媳妇拥有了爱情,更别奢望把爱情当媳妇,从根本上说,爱情就是爱情媳妇就是媳妇,二者还没视同寇仇,就值得烧一阵子香啦。
这就是生活,前者是理想中的生活,后者是现实中的生活。拿出分析唐诗的劲儿,该叫做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了。如果把浪漫主义和现实义主有机结合,那就不但拥有了李白之道,同时具有了杜甫之儒矣!
不过一如张旭醉酒以头写草书而至绝佳外,还得想想,自己有没有写草书的功底,如果若还没有,那最好还是呼噜呼噜,不然,只剩了老张的癫狂,那可就人不人鬼不鬼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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