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爱情,是一次致命的意外向往天空的鱼

发表于-2008年09月30日 早上9:39评论-1条

十八年前,当全国著名外国语学院的录取通知书送到她的手中时,整个小山村沸腾了。怎么能不兴奋呢,这是他们这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几十年来出的第一个大学生呢。人们奔走相告,纷纷涌到她家,向她的父母道喜。在土地上劳作了半辈子,节俭得恨不得连口粮都省下的父母,破天荒地买了几斤糖果,分发给同村的乡亲,骄傲无比地坦然接受着村民们投来的艳羡的目光,皱纹密布的脸上笑成了两朵菊花。

她背负着乡亲们热切的目光,来到了千里之外的高等学府。站在那庄严的校门前,她暗暗发誓,一定要带给父母更多的荣耀,一定要给那些祖祖辈辈都在土里刨食的乡亲们带来更多的惊喜。她一定要做到!

外语学院稀罕的向来是男生。初到这美女成堆的地方,她仿佛一只丑小鸭,衣着土气,表情生涩,看到什么都觉得稀奇,除了学习其他什么都不懂。没有人注意她,她也庆幸如此,这样她可以安静地读她的书。教室、宿舍、食堂是她几年来不变的生活路线,有些单调,有些寂寞。当然也有自豪,那就是每次拿着不菲的奖学金,去自由地购买自己喜欢的物品的时候。

不出意外的话,她会成为一名出色的翻译,或者一名精明干练的白领,总之,她会依旧是父母的骄傲,是那个小山村里继续传颂的神话。但,自从大三下学期的那次咖啡舞会后,一切都变了。是的, coffice dancing,她现在还记得,那是学院经常举办的一种外语交流派对。她并不经常参加这些活动,虽然成绩不错,然而那种土地上带来的自卑还是笼罩她身上,挥之不去。但那次,她经不住同舍同学的一再怂恿,勉勉强强地去了。然而,去了也只是看热闹而已,腼腆羞涩的她,压根不敢去和别人招呼,更不会跳舞什么的,虽然她的英语口语是一流的。她只能呆呆地坐在一边,看着自己的同学蝴蝶似的满场飞舞,心里想着要不要离开。

正犹豫间,耳边忽然响起一个浑厚磁性的男中音:“我可以请你跳个舞吗?”语句生硬而别扭。她疑惑地抬头看去,身旁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合体的西服,棕色闪着光泽的头发,白雪一般的皮肤,高高的鼻梁,深陷的湖水一样的蓝眼睛,正笑意盈盈地看着她。多么俊美的人儿,是在跟我说话吗?她的心里忽然间慌乱起来,看着他只管发愣。直到他又问了一句,她才回过神,腾地红了脸,抱歉道:“对不起,我不会。”花一样的男子仿佛并不在意她会不会,微笑着在她的对面坐下来说:“那么我们聊天好吗?”她当然不好意思拒绝,这个聚会本来就是以互相交流锻炼口语为目的的,他的要求再普通不过的了,况且,他也没打算她会拒绝,已经坐下来了。

就这样,他说中文,她说英文,从简单的“你是哪个系”的,到人生的意义,他们越聊越觉得彼此好像已经认识很久了似的。不知不觉间舞会竟已结束,她才有些意犹未尽地与这个名叫汉斯的英国男子告别。

第二天的傍晚,她刚从图书馆回来,便看见汉斯临风玉树似的站在她的宿舍楼下,手里捧着一束玫瑰,正引颈向楼内张望,忽然转身看见她,立刻笑意盈盈地迎上来,把花送到她的面前。她,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俘虏了,甚至没有一点过程。

想起来,那时他们每天穿行在校园里,曾引来了多少羡慕嫉妒的目光。女生们从没想过,留学生院这位幽默风趣的白马王子,竟会钟情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傻丫头;男生们惊讶地发现,这个只知道埋头读书的灰姑娘,打扮起来竟会这样的清新动人,暗自懊悔得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

那年暑假,在汉斯的恳求下,她没有回家。他们出游、看电影、逛舞会,一切年轻情侣喜欢去的地方,他们都去了,同进同出,形影不离。走在汉斯的身边,她只觉得幸福和快乐都快要溢了出来,内心里沉睡了这么多年的热情,仿佛都是为了等待汉斯的到来。

开学不久,她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些异样。她惊慌地告诉了汉斯,汉斯镇静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不要慌,我会想办法的。然而,没等到汉斯想出办法来,同学之间已经沸沸扬扬地传开了。系领导找她谈话,她羞愧得无地自容,一声儿也不能分辩。大概是汉斯的态度不大好吧,当然,也许是他的理论校方根本无法接受,不久,学校便对他俩进行了劝退。她倒也没有特别的难过,有汉斯在身边,怕什么呢。

他们在外面租了房子,过起了甜蜜的小夫妻生活。虽然汉斯打工的收入并不高,但节省一点也足够他俩用的了。春天里,他们的孩子出生了,一个漂亮的小男孩。然而,多了一张嗷嗷待哺的小嘴,他们的生活开始有些慌乱。用度固然吃紧,他们对带小婴儿毫无经验,又没有人可以帮忙,她常常被婴儿弄得饭都顾不上吃,整天迷迷糊糊的。汉斯有些不耐烦,一次在给他家里打电话时,她听到他说回国的事,仿佛和他父母有些争执。她问起时,他却含糊地说道,只是一说而已,还没想好呢。

然而,一天早上,当她在异样的安静中醒来时,惊恐地发现汉斯和婴儿都不见了。她恐慌地到处寻找,所有汉斯可能去的地方都找遍了,还是不见他的踪影。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汉斯和婴儿仿佛从人间蒸发了。她已经身无分文,父母每月照常寄的生活费勉强够付房租,找工作又因为没有毕业证而屡次碰壁,万般无奈之下,她向同学借了点钱回了老家。

父母见她回来当然惊喜不已,忙着做各种各样好吃的给她。然而,看着父母那忙忙碌碌的喜悦的身影,她却食不下咽,夜不能寐。终于,父母隐约觉得有点不对劲,但她还是支吾着说,没事,过两个月就回去工作了。

汉斯终于来了。他们坐在村头的草垛旁谈了两三个小时,说了什么,没有人知道。人们知道的是,任凭她如何苦苦哀求带她一起走,汉斯最终还是留下一个收录机和六百元钱,独自绝尘而去。

汉斯走后,村里的人终于对她回家的原因起了怀疑,开始背后指指点点起来。在父母的一再追问之下,她不得不说了实情。这对父母来说,不啻于晴天惊雷,他们对女儿的突然回家想过千百种可能,唯独没料到会是这样最坏的一种。母亲流泪不止,父亲狂怒地将她赶出家门,宣布与她断绝父女关系,任凭她如何苦苦哀求,家中的大门始终紧闭着。整整一天,她坐在村头哭得天昏地暗。最终,还是村里一位孤寡大爷看她实在可怜,将她带回去,让她在自己的一间破茅草房里住下。

谁也没有想到,她这一住就是十几年。她的精神状况每况愈下,从开始偶尔的精神错乱,到间歇性神经分裂,直到后来头脑完全混沌。起初,她有时还会出来到村里转转,渐渐地,开始足不出户,直至在床上吃喝拉撒。

当某媒体记者听闻爆料,说有一个疯子会说流利的外语,而上门一探究竟时,她的双腿肌肉已经萎缩,无法独立行走了。问起十八年前的那段往事,她一边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一边笑眯眯地不停地教记者“father”是什么意思,“mother”是什么意思。当然,她还记得他的名字是汉斯,是在coffice dancing上认识的。然而,提到孩子时,她的脸上露出了瞬间的哀伤。但也仅此而已,十几年前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如今在她混沌的意识里只剩下一些残存的碎片了。

一次意外的邂逅,使她尝到了人生里滋味最复杂的“情”字。从此,她便在爱情的毒海里沉浮。也许是因为自身的免疫力太过低下,也许是缺乏救援帮助的手,她原本应该完美灿烂的一生,渐渐地在爱情里分崩离析。“执子之手,与之偕老”,这固然是俗世男女的执着理想,只是,世间之事,唯独“情”字最不由人自主。“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为爱而迷失一切,不亦悲夫!

所有爱恋中的男女,留三分热情爱自己吧,再留三分爱生活。爱情,只要四分就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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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爱情,是人生的一个主题,
但不是人生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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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评论

感谢朋友对散文版面的支持,问候国庆快乐!at:2008年09月30日 上午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