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直白地告诉你,我恋爱了。你相信吗?反正信不信由你。我这么说的目的也是本着礼尚往来的仪节,问道:你恋爱了吗?其实,无须你回答,我就知道,你恋爱过,正恋爱着,至少,将来还有恋爱的机会。如果终其一生都不曾尝过恋爱的滋味,到上帝那儿的时候,还是不要说活过的为好。
恋爱过的和正恋爱着的男女都会有这样的感觉,那就是时光太短暂了,要是这一刻能定格该多好啊!当然,定格的那一刻,一定是最激情澎湃或最温情脉脉的,不然,定格在只是一段两地相思之中,那是多么令人苦恼的呀!
恋人该会是怎么样的呢?可能有人会问,你不是正恋爱着吗?说的不错,可我这恋爱,还是模糊,也不知是不是真的就叫恋爱了。因为那个恋爱着的人告诉我,只是默默关注我并想让这样的时间定格。那么,我这算不算就叫恋爱了呢?按我以前的理解,显然还不是,按我现在的理解应该承认它有些是了,却偏偏不愿意相信这就是。这样的回答是不是有点荒唐?莫说你,连我自己都这么觉得了。
恋爱,大多是发生在青年男女身上的,似乎与我这样的老年人无关。可也就奇了,年轻的时候,还真没尝过恋爱的真滋味,我说不出经历的那些是不是就可以叫爱,反正恋是有过的,但总不如想象的那般狂热。而在我心里,恋爱,真就该是如胶似漆的,是狂蜂浪蝶的那种,不然这爱,有什么值得可恋的?
而且我想,凡恋爱,最好是一见钟情的那种。试想,一见都不钟情,这恋情持续下去又有什么意义?更不用说恋爱了。愚以为,爱首先是因情而爱,那情,才带着些恋的浓度。
当然也会有人打断道:走进婚姻的,大多不是先恋爱过的吗?看上去好像是,但按恋爱的准则(其实无法定准则),就又不是了。因为凡婚姻,是带着附加条件的。或你的家庭可观,或你的收入不错,或你的职业可供期待,因为有了这些,便成了多见钟情,那一见,只是一种幌子,或搭了一块遮羞布而已。后来持续下来的,当然也就不是纯洁的恋爱,虽说仍有些动物的本能在里面。
恋爱的结果是什么?恐怕没人说得清,但显然目标是走向婚姻,可大多又奔不到这个既定目标。于是,恋爱也就只是恋爱了,要的是恋爱的这个过程而不是结果。其实,从某上角度上讲,这过程本身就带着结果。什么结果?既然恋爱非得男女,当然是只有男女才会有的结果。同性会不会有恋爱?过去有没有没人敢说,现在好像可以明目张胆了,叫“同志”,吓得咱都不敢随便称同志了,惟恐把人吓跑或被同道黏上了。
当然,那些穿越时空的爱恋就不像现实中这么简单了,而偏偏,互联时代就造成了千千万万个这样的恋人。这种恋人不是不想,而是由于条件的限制,于是情就那么悬着,可是戏称为悬挂式恋爱。其实,这类恋爱过去亦不鲜见,大抵类似于常说的柏拉图式的。其实,柏拉图根本就没有谈过恋爱,如果说谈过,也只是梦里谈过,于是他把梦里的东西照搬过来,而且是小心翼翼地,连他自己也大出意外,虽遭了当时人的唾骂,却成了后来的经典。岂不知,我们被柏拉图忽悠了而不自知还沾沾自喜,美滋滋地说我得到了爱情,而且是纯美的柏拉图式爱情。
可真够劳心费神的。可人,就是这样一种动物,连我也是。就像现在,本可以躺在被窝里糊弄个回笼觉,却坐在这儿跟噼噼啪啪叫上劲儿了,从宽泛的角度讲,也是中了柏拉图的余毒。按说,恋爱是需要肌肤相亲才品出味道来,而我这指肤却只是在键盘上乱蹦,而且蹦得有些心不在焉,不是心理上的安慰又是什么?就连我这明眼人都被老柏给忽悠了,更莫说这个时间尚在梦中的人儿呢。
如果某人对你说,我会一直想着你可就是永远也不会见你,你会以为你是在恋爱了吗?如果某人要你要了她(当然是停妻再娶),你会觉得你是恋爱了吗?如果当你说“我想要你”(特定的环境下的特定的含义你我都该清楚,除非没谈过恋爱,当然也就免谈)她不给你或提出些交换条件,你会以为你这是在恋爱吗?反正,我也说不清楚。因为恋爱,本身就是因恋生爱,只是不知这恋是不是该包含上述种种,谁也没这么规定过。
于是我想,我该不该谈这样一场恋爱?冷静地回答是:不能。因为我不像柏拉图那样从未恋爱过,我知道恋爱不是空想,那是一种修炼到某种境界的恋爱。我是凡人,我要是自然是凡间的恋爱,一个飘忽的眼神,一句温柔的话语,一次奇妙的相拥,只有那些实际才让我相信,我恋爱了,而且正恋爱着。
我喜欢美女,所以思念莎朗·斯通,我体味着精神上与她相拥,说着绵绵情话。可我怎么也不会相信,这就叫恋爱了。当然连恋也谈不到,就不用说爱了。于是,我干脆不去思念她,转而思念触手可及的那一个,虽然,她远不及老莎美色。
只有曾经拥有或可能拥有的,才是值得思念的。这就是我的恋爱经,并且以此欲与老柏一争高下,看谁的fans更多。
现在喜欢做粉丝的就属八、九十后了,所以我敢断定,老柏胜了几千年,这次,定会一败涂地。
我窃喜,不觉浅笑,虽然面颊仍显着些苦涩。
-全文完-
▷ 进入薄云残雪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