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事总是很热闹。天天都是你死我活,处处都是勾心斗角,好像他们都不上班,只吵架一样。陈水扁困兽犹斗,马英九民调下滑,故此“走了坏蛋,来了笨蛋”。但又觉得这些很正常。至少那“坏和笨”一直就被人盯着,坏了的就切开,太笨的就滚蛋。不管是用手用嘴还是用脚,都可以、敢于、也允许表达出来。这样,至少比“天下形势一派大好越来越好”要好。太好了,表面看起来是很干净,可到头来打开包装,才发现里面已烂到了骨头,病入膏肓。
政治咱不懂,就看热闹。台湾立法院开会也算最高级别了吧,台湾行政院长也相当于总理级别了吧。在印象里,这么高级别的会,大家都该一本正经、正襟危坐,先是听首长训话,然后是一致通过,坚决落实,最后是圆满结束,伟大胜利。可实际上满不是这么回事。
那会上有个小插曲:一女士拿一罐奶粉,现场打开一瓶水,冲泡一杯牛奶,当场送给主[xi]台上的行政院长。介绍说:“这是大陆的奶粉,这是台湾的开水,我在现场操作,肯定没有下毒,你是否现在喝下去?”
院长结结巴巴,还真不敢喝。刚要解释“我们检测过了,就可以喝”的时候,就遭到质问:“别那么啰嗦,你就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吃到安全的奶粉吧?”就这么个简单的问题,愣是让堂堂的院长张口结舌。
回头再看大陆的情形,实在大相径庭。毒奶粉事件,俱乐部灾难,矿井又死人了,这么多事,已闹的全球沸沸扬扬。可一直就没遇过这么精彩的场景。
就说奶粉事件吧。一个国家的质监局,卖了那么多免检招牌,省了那么多检验责任,出了这么大安全问题。如果说这还不算渎职,天下还有“渎职”二字吗?一个全国最大的奶厂,明明白白加了三聚氰胺,如果这不断“投毒”,天下还有罪犯吗?几万名孩子躺在床上嗷嗷哭,几级政府几次开会研究的结果竟然是“尽量掩盖”,如果这不算“造假”,天下还有真货吗?
再说俱乐部。死人了,就再次声明不准用易燃材料装修,不准用焰火表演,这也实在小儿科了吧。好像消防队一直就鼓励用易燃材料装修俱乐部似的,就好像俱乐部一直就是焰火库似的。而一点就着的俱乐部在最繁华的市中心光天化日下开了一年多,市长书记能说自己不知道?就算不知道,这至少也犯失职罪吧?本来该抓起来的人,却还站在台上义正词严教训别人,谁给了你只会教训人的权利?一个小小海关警察,哪里来的钱入股办这俱乐部?通过什么渠道疏通了什么人,能在无营业执照时就开业?这其中难道不存在滥用职权?
确实有几个官员辞职了,几个官员免职了,几个奶厂承诺什么了,于是就连篇累牍嚷嚷说掀起一场什么风暴了,说全部奶粉已经合格了。这些实在不够高明。《责任追究制度》是早就公开了的,这辞职免职可都不在责任追究范畴内。这个承诺那个宣誓,我们听的太多了,灵魂那玩意看不见,不涉及到肉体的东西,都是虚的。倒是河南首创的《玉米砍伐许可证》,让我们知道了法律的威严。河北律师接到的“不得接收毒奶粉受害人申诉”的警告,更加有效。
免职不过是缓兵之计,用不了多长时间,风声过去,换个地方一样做官。撤销免检不过是又一个过场,投毒的厂长换一种产品可以继续投毒。抓了这个海关警察,别的警察换身装束一样耀武扬威。就像朱巨龙被免职后回答记者的一句话:我以后可以开始好好享受生活了。
写了这么多,自己都觉得啰嗦。倒是也可简化一下,像台湾那个女士那样,也昂着头问一下温总理:你就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吃到安全的食品?什么时候可以放心到俱乐部消费,而不冒生命危险?什么时候下到矿井下,还知道自己可以安全回家?
整点干的!不知道温总理是否可以很快给个明确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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