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夜读古龙之盗亦有道无花满楼香

发表于-2008年09月19日 晚上9:22评论-0条

楚留香篇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他要取一样东西之前,一定会先通知对方,要对方好好防备。 

这张短笺此刻就平铺在光亮的大理石桌面上,自粉红纱罩里透出来的烛光,将淡蓝的纸笺映成一种奇妙的浅紫色,也使那挺秀的字迹看来更飘逸潇洒,信上没有具名,却带郁金香的香气,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谁?自是"盗帅"楚留香。就凭这样的短笺,他已不知取走多少奇珍异宝了,他若要在子时取走一样东西,谁也休想保存到丑时。

收到短笺的金伴花的那张保养十分得法的脸此刻就像是被人砍了一刀似的痛苦地扭曲着,他为此请来了万无敌、生死判和秃鹰,却仍旧挡不住盗帅夺其所爱踏月留香。那些淡蓝的短笺,携着自古至今千百年来都未染上风尘的隐隐的郁金香芬芳,轻轻舒展在我们的记忆深处。永不能忘却的,是那张不惹风霜的面孔,一直就在这里,在我们生命可以承受的强度里。

他"智慧过人,胆大威猛,英俊潇洒,风流飘逸,美女如云,人所仰慕,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刀枪不入,水火无敌,名动天下,人人传诵,是每一个少女的梦中情人,每一个少年崇拜的偶像,每一个未嫁女儿的母亲心目中最想要的女婿,每一个江湖好汉最愿意结交的朋友,每一个销魂销金场所的老板最愿意热诚拉拢的主顾,每一个穷光蛋最喜欢见到的人,每一个好朋友都喜欢跟他喝酒的好朋友。世上所有名厨心目中最懂吃的吃客,世上所有最好的裁缝心目中最懂穿的玩家,世上所有赌场主人心目中最大的豪客。不管是谁,都承认他是一个天上地下,独一无二,没有谁能代替的英雄。"这样的人,无疑从海天之中吸取了人世红尘中并不可觅的灵气菁华,方有这无法超越、无法形容的飘逸灵动之气,怪不得古龙先生说“这个人很瘦,脸色是一种海浪翻起时那种泡沫的颜色,又好像是初夏蓝天中飘过的那种浮云。”

伊人风度翩翩,处处留香,无语亦动人。江湖中永远都不会有第二个楚留香,就好像江湖中永远都不会有第二个小李飞刀一样。可他和李寻欢不同。他没有李寻欢那种刻骨铭心的相思和痛苦。他活得更为轻松更为快乐,在他看来这个世界是根本就没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所以也没有什么真正能令他苦恼的问题。更何况身边还有像苏蓉蓉、李红袖和宋甜儿这样或温柔体贴或聪颖睿智或兰心可人的红颜知己,像胡铁花和姬冰雁那样义气相投的哥们。有一个一位女作家说得很妙:看一个男人怎么样,看他的朋友和对手就知道了。无花、石观音和水母阴姬等,那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他的鼻子有点毛病,但他对花的喜爱恐怕可与花满楼一拼了。每当他做过一件自以为很得意的事情之后,就会留下一阵淡淡的,带着郁金香花芬芳的气息。他那多姿多彩充满传奇的一生,让人不禁心向往之……

萧十一郎篇

他是个在荒野中长大的野孩予,在他眼中世上最美丽的地方,就是那无边无际的旷野,寸草不生的荒山,就连那漫山遍野的沼气毒潭,也比世上的所有的花朵都可爱得多。他从小失去父母,是狼教会他如何求生,如何忍耐的。在他看来一个人若要活下去就得忍耐,忍受孤独、忍受寂寞、忍受轻视、忍受痛苦,也只有通过这种种忍耐才能获得快乐。

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

人心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

在他看来狼比人更值得尊敬。不仅因为狼能忍受孤独,更因为它们的忠实,对自己伴侣的忠实。有时候他总会觉得自己有很多地方都不如狼,狼能做到的事,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他为此所做的解释是自己天生就是贱骨头。他这一生永远都是个"局外人",永远都是孤独的,有时他觉得累得很,但却从不敢休息,因为人生就像是条鞭子,永远不停地在后面鞭打他,要他往前面走,要他去找寻,但却又从不肯告诉他能找到什么。

人们只知道萧十一郎是大盗,却很少有人知道他是个侠盗,他也毫不在乎别人的想法。在他的潜意识里根本就不相信这个道貌岸然的世界,他早看透世情冷暖与人心险恶,近于本能地与这个世界保持着尚可自持的安全距离。每当他浪迹江湖觉得疲倦觉得厌烦时,他就会回到沼泽边的"家",静静地待上一两个月,离开那的时候他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也许这世界上最懂他最爱他的人是风四娘吧,他又何尝不懂她的心呢,可她并非他所想要的女人,她的寂寞她的豁达并不能抚慰他内心最柔软的部分,他说"她就是那种见了会很开心,但是不见也不会很想念的朋友!"他爱上了已为人妇的沈璧君,他挣扎着,他渴望被理解又渴望摆脱行为意识上的孤寂。可这样的认知让他选择显得那样苍白那样无力,直到最后他都没能找到真正的出路……

司空摘星篇

陆小凤平时本不太臭的,可今天闻起来像只刚从烂泥里捞出来的狗。因为他已经有十多天没洗澡了。这些天他忙着还债,赌债。司空摘星的赌债。 

他们比赛翻跟斗,并且约好了,若是陆小凤赢了,司空摘星以后一见到他就得给他磕头,叫他"大叔";而他要是输了,就得替司空摘星挖蚯蚓,一个跟斗,一条蚯蚓。

这样的赌局他俩曾有过一次,那一次陆小凤赢得一塌糊涂,而这次他可以说是栽得一塌糊涂。

因为司空摘星最近什么事都没有做,就只在练翻跟斗,一个时辰内居然连翻了六百八十个,所以陆小凤就得在十天内替他挖六百八十条蚯蚓。

其实司空摘星根本就不要什么蚯蚓,只不过想看陆小凤挖蚯蚓的糗样。开始的那几天蚯蚓还是挺多了,可到了后来要找条蚯蚓简直比癞蛤蟆找老婆还难。他嘲讽陆小凤挖起蚯蚓来,姿势美妙,有板有眼,比京城的名角唱戏还好看。

他是偷王之王,天下还没有什么是他偷不到的。可只有在别人肯出大价钱请他偷的时候他才偷。

他轻功之高,纵然不能算是天下第一,也不会差得太远。他像一阵风,也许比风更不可捉摸。不愿找他的人,常会遇到他,想找他的人,却永远也找不到。

他的易容术亦已登峰造极。若非熟识之人,恐难分辨。

他的名字空灵飘逸,而他的人更值得玩味,其中妙出读者当参读原著,此处暂不多提。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无花满楼香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审核:庞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