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懂得珍惜 试着放弃搬屋

发表于-2004年03月12日 晚上10:23评论-3条

人醉 心醉 醉成罪

酒不醉人人自醉

情愁 意愁 烟雨绸

借酒消愁愁更愁

风流 鄙流 爱难留

抽刀断水水更流

这首诗我送给因爱成恨而爱成罪的曾丛

不知大家有没有耳闻这位为爱挺而走险的痴心人。

昨天, 也就是公元2004年3月8日, 再成都商报上看到这一令人 瞠目结舌的消息, 一名为曾丛的9岁大学生, 为求与其女友一见不惜挟持一车的人而走上这条不归路。 曾丛的这一极端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少争议, 为我们年轻一代上了深刻的一课。我们应该三思呀!

现实中的人们往往只在乎自己没有的, 却不知我们已拥有的才是真正的财富。

对于曾丛, 从我内心来讲, 我没有任何责怪的想法, 我并不认为他有什么太大的罪过, 因为爱本身是无罪的, 而且他更无意伤人, 只是情非得已才出此下策, 如果换成是我, 我也会这样不顾一切。 然而现实却不允许也不能容忍我们这样做, 我们立足于这个社会、生活在一个家庭, 就注定我们不能只是为自己而活, 我们要考虑的、要承担的还太多太多, 对于曾丛, 我虽感到可泣, 但也感到可叹! 我只有原他早日步出泥潭, 寻回自己, 把握好自己拥有的, 因为世事变幻, 很多事情不是你我能够强求的, 缘到尽是终须散, 既然已无能为力, 何不让他顺其自然呢 ?

而他的女朋友, 我为她感到惋惜, 为她后悔,面对这样一份诚挚的爱情, 她却在家庭与金钱的压力下选择逃避、放弃, 甚至在 事发后的今天也不曾每个看见她的只字片语, 我为曾丛感到不值。 

其次, 关于女方的家长, 作为社会人而言, 一生能有几次面对是不知珍惜, 等到失去后悔莫及, 何苦呢? “可怜天下父母心” 不可否认, 为人父母的都是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幸福, 但那并不是物质财富所能决定的呀!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财富是可以人为创造的, 如果他们真心相爱又何必如此棒打鸳鸯, 他们若能得偿所愿定能为幸福明天共同努力, 那么区区财富和患无求··········

如今, 这件事已然发生, 我们也无能为力, 这虽说不上是什么大罪过, 但不免悲剧一场, 作为同龄人, 我真的不忍心看到这一幕, 所以大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呀!

“曾丛, 无论你能否听到抑或看到我所说的, 我都将为你祝福, 祝福你平安归来, 在今后的日子里, 我们要懂得珍惜, 试着放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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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心海岸边点评:

你的观点有失偏颇.
社会首先是一个法治的大家庭.
任何人的行为都要受法律和社会公约的制约.
一个人必须在合法的情况下才能有所"为".
否则,无论是什么原因和借口,都无法为其脱"罪".

文章评论共[3]个
游鱼-评论

勇敢的爱也极端。觉得他可怜又可悲,值得吗?
  【搬屋 回复】:是呀, 谁叫我们是人, 谁叫我们懂爱情 [2004-3-13 20:04:24]
  【游鱼 回复】:很无奈。 [2004-3-13 20:11:09]at:2004年03月13日 晚上7:19

流泪的耳洞-评论

生活往往是失去后才懂得去珍惜。
  【搬屋 回复】:但我看他女朋友不一定回心痛 [2004-3-13 20:05:53]at:2004年03月13日 晚上7:45

风飞清笑-评论

唉  很可惜呀
但是现实是不容许我们这样的拉 应该要理智一点的拉
  【搬屋 回复】:爱情的力量是强大的, 爱是伟大的, 你我也逃不掉被爱敲昏的时候 [2004-3-13 20:08:49]
  【风飞清笑 回复】:唉 也许吧 爱情是有点疯狂的不过我是那种理智型的 [2004-3-13 20:30:01]
  【搬屋 回复】:希望如此! 理智,不敢想象它在爱情面前会是怎么样的无奈! [2004-3-14 19:02:14]at:2004年03月13日 晚上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