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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帅哥,我爱你yizhiyiye

发表于-2004年02月28日 上午10:37评论-28条

帅哥,帅哥,我爱你

我带他去兜风,总能赢来百分之八十的回头率。因为他经常不分场合,当着来来往往的人和我接吻拥抱,我不愿意,他还糊搅蛮缠,弄得我老大不好意思。

话又说回来,大多数场合,他还是很有风度的。待人彬彬有礼,见人先带三分笑。喜欢穿套装,就是朴素的衣服穿在他身上也具有名牌效应。他每天喝500毫升牛奶,一个大红苹果,所以他的皮肤细嫩像豆腐,透着红苹果样的光泽。他是我们单位同事公认的帅哥,有几个还争着当他的丈母娘呢。无论他走到哪,熟悉的人这样评论:看这帅小伙儿,长得和他爸一样魁梧,像他妈一样漂亮。不熟悉的人都说我有福气,有这样一位帅哥伴着。我听了,脸上飞起了红晕。去年10月,我陪他去参加剑桥英语三级考试,口语考官是个年轻漂亮的小姐,帅哥考完以后,高兴地扑向我,我问他考得怎样,他说考官一个劲地说“very good!”我想帅哥准是形象上占了优势。后来拿到了这一等级的证书,果然口语考试得了满分。要知道这是第二次出现这种成绩了(还有一次是参加二级时,另外一位漂亮女考官也给了他口语满分)。

他非常有个性,一般的情况下,他很随便,不轻易发火。双休日,他会收拾自己的房间,会整理书柜。我的要求,他都会答应。他认定的事,谁也劝不住。有一次,他缠着我带他去电视塔说什么要完成一项调查活动。当时,我手中活儿忙不开,就拒绝了他。他火了,说我欺骗了他的感情,许下的诺言不现实。我想想,我许下过什么诺言,对,想起来了,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我工作再忙也不会忽视你的。”为了配合他圆满完成调查报告,我只好放下手中的活,和他一起去电视塔。一路上,他依偎着我,显得无比幸福。

他很大度,从不为区区区小事与人较劲。由于他总是落落大方,凡见过他的男男女女没有不喜欢他的。业余时间他喜欢下象棋,我们这里的女士们一不是他的对手,男士有赢他的,但极少。他善于研究棋艺,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有象棋比赛他必收看,一本关于象棋教程的书被他翻烂了。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勤于钻研,他说集思广益才能提高自己的象棋水平。他下棋喜欢赢,赢了就心花怒放。但他也不是输不起,输了只是付之一笑。晚上睡在被窝里,也会拿出棋盘摆好棋阵,独自想着对付人的棋招。

有一段时间,他与一位叫玲珑的女孩相处默契。他倒没去过玲珑家,但玲珑却经常跑他家,说什么喜欢吃帅哥妈做的菜。帅哥和玲珑在一起,帅哥就是一名护花使者。听人说,帅哥经常在去电影院的路上,与这位玲珑之女手挽手,谈笑风生,卿卿我我,常令我醋兴大发。一次,我一上午不见帅哥的踪影,到处找也没找到。猛然间我想到了一个地方,知道他天性爱书,会不会?果然,在去电影院的新华书店找到了帅哥,又和玲珑在一起,我真是忌妒死了。

帅哥有什么好玩的和好吃的喜欢与人分享,他非常懂得在人与人之的交流中享受快乐。他与人争论问题时,经常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有时能够与人达成共识。如果他的看法得不到大多数人的认同,他也会保留自己的看法,接受大众的观点,但不等于就此认输,只是不想分裂人心,他也懂得“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大道理。

他不会因为别人要求过高而自形残秽。他并不十分聪明,但他好强,肯钻,这是他获得成功的法宝。他仅用一年的时间就学完了剑桥三个级别的英语教材并顺利过级。他的绘画作品曾获得全国美术大赛的铜奖。他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总认为我是个天才,闲聊的时候,他问我:“我怎么就弄不明白,你怎么这么聪明,一天能学10课新概念英语,而我一天至多只能学两课?”其实,我也知道,他学英语时,我早有一定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新概念英语对我来说只是一本阅读资料,不用费劲学什么。我鼓励他说:“不是我聪明,是我基础打得牢,已经有了一定的自学能力,我相信你也会有的,因为你不仅聪明,而且勤奋,对吗?”他会心地点了点头。现在,他不但天天坚持与我进行共同市场交流,还坚持用英语写日记,词汇量与日俱增。

他也爱臭美。当他穿了新衣服,经过熟人面前会有意引起别人关注。如果哪一天走路像军人一样把脚抬得老高,步子响亮而有节奏,那就是他穿了名牌运动鞋。当然,他也挺会欣赏美。走过路过的地方,都有他品头论足的痕迹。小到路牌、门面,大到人群、建筑。在他的心目中,我是美的化身,每穿一套衣服(包括颜色的搭配和款式)他总是痴痴地望着,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我,赏心悦目时就扑向我,把脸往我脸上蹭。当他走过我们单位的画廊时,他会被画面的构图美和或浓或淡的色彩美深深吸引,常常驻足不前,流连忘返。

他还认为我是个全才,今天早晨我叫他到少年艺术中心去学二胡,他还死赖着不去,我问他为什么。理由是:“你也会拉二胡,我哪也不去学,就跟你学!”他说得也没错,画画和英语都是我辅导的,可二胡,我虽然会拉一二首,但谈不上什么技巧,我是没法对他进行专业培训的。我跟他讲了很久的大道理才把他送出门。

不行了,外面下雨了,帅哥今天出门没带伞,我那没满八岁的帅哥一定会怨妈妈的,我现在就去送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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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野渡无人舟自横精华:
☆ 编辑点评 ☆
野渡无人舟自横点评:

精华里的精华,让人拍案叫绝!!

素衣娘子点评:

我又一次不得不佩服我自己的直觉了,
呵呵
看到第二段就知道帅哥是谁了,
好幸福的妈妈哟......

子颖点评:

另类文学而已!

文章评论共[28]个
慢慢地陪你走-评论

这样的手法?绝!
有这样的儿子?幸福!at:2004年02月28日 下午5:04

Macy1987619-评论

绝! 
at:2004年02月28日 下午5:06

嘻嘻哈哈-评论

真的很绝!at:2004年02月28日 下午5:15

xiaoya2119-评论

好骄傲!好自豪!!at:2004年02月28日 下午5:23

泡沫雪花-评论

有前途~~~呵呵~~~~~~~~~有空请教请教~~~~```at:2004年02月28日 下午5:26

风无梦影-评论

沉默是最好的办法,但我忍不位要笑,at:2004年02月28日 下午5:32

流浪狗-评论

出人意料,高手!高手at:2004年02月28日 下午5:59

古木夕羊-评论

意想不到的结局,不错,呵呵!at:2004年02月28日 下午6:20

流水落花-评论

人活起来了。你和他好幸福啊!有一些东西记得很深啊!爱得也深,爱到永远,好男人要抓住。好女孩要把握at:2004年02月28日 下午6:35

咫尺天涯TY-评论

哈哈哈哈!好幸福啊!at:2004年02月28日 晚上7:58

烟雨若黎-评论

好久不上线,不经意地点开你的文章竟已被温馨撞了个满怀……幸福的感觉真好~·at:2004年02月28日 晚上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