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杯水
他又喝了一口水,再放上桌子,杯子里就只有半杯水了。我看出来了,是菊花茶。他穿了那件红色深蓝袖子的长袖棉衣,我曾经跟他说过我喜欢他穿那件衣服,很帅。后来他来我们学校吹篮球比赛,就穿了那件衣服来。那时候他头发短短的,还有一条米色的裤子和一双黄色的鞋子。在3月的夕阳里,跑动,做各种犯规指示的手势。那是我关于2002年的春天的所有记忆。虽然没有缓缓流淌的背景音乐和灯火,但是美丽如初。那天之后我们就再也不说话了。眼看着他消失在这里,抓不住,也没力气去抓了。只希望所有的所有都可以静悄悄的,不施粉黛。没有交流,也不了解彼此的生活,只是每晚走上一样多的石头台阶,扭动一样的门把手,寻找一样的学习的座位。有时候离得很远,有时候离得很近,只有不说话是坚贞不移的。也好。
我认为他的出现很合时宜,连程度姿态都恰到好处。有些东西只属于这里,一旦离开,就没有生命了。我知道早晚会是这样。我们寻找,也许并不是为了什么欲望,也没有明确的方向,我们只是听到了自己内心的声音而已。多好啊,循着声音摸索前进,带着单纯一颗心去爱去恨去伤去痛。
他像一个标点,毫不迟疑地点在那里,分割我的成长,断句我的感受。因为有了他,我的青春才真正算完整,算无悔。
他刚刚无所谓情绪地从我面前走过,也许关系就会这样一直定格在这种“陌生”上了,如果他舒服,你也就会舒服。相对无言也是一种默契,如果心是诚的,幸福一样存在。
有他在的这里,永远让我觉得温暖和踏实,这是一种奇妙的错觉。是我们一起培养出来的小氛围。我认为如果可以瞒住所有人其实我们是认识的,我们昨晚还刚刚互通了手机,一起探讨英语到很晚,确是一种美好的状态。不该知道的,就不知道。每个人都有权利保留这最后一点点。
水杯一直没再被他拿起。我喜欢他这股死去活来学习的劲儿,这儿其他的人都比不上他刻苦。也许这半杯水到我离开也不会再变了,不过变了我也没办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习惯。我尊重他。他即使不知道我原来这么高尚我也不在乎,因为本来,我们就不属于一个世界。走出这间屋子,再也不会见面,我们也就,不认识了。
101中 伏羲 2001 1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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