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傻瓜这样爱着你
一
我叫佳宜。
可是安然和金蓝总是唤我小丫头,从他们会说话开始一直叫到小学初中,一路叫过来。
安然,金蓝和我是同一个院子里长到大的玩伴。读书时分在一个班,他们在我面前使用频率最高的一句
话是:“小丫头,给我们把作业写了。”然后丢过来本子,抱着球一溜烟就上了*场开始奋战。
同桌伸过脑袋,“又给那俩小子写作业?”
当然写。因为他们都宠我,宠得要命,给我留着好吃的,带我玩着好玩的。
这种宠成全了我们十多年的感情,我们熟悉对方像熟悉自己的家人一样。典型的青梅男女。
二
小学毕业,父母因为事业的发展搬去了另一个城市。
初中三年里,我不定期的给他们写信。安然还像以前一样懒于动笔,把写了十几行字的纸装在金蓝厚厚的信里一起寄给我。简简单单的文字,轻描淡写的问候。
金蓝用的是有红色心型图案的信笺,印着徐志摩或者三毛的诗(可是我不喜欢),读的时候散发着淡淡的香水味。这种信笺三年里从没更换过。我常常笑他缺乏新意。
他说小丫头你懂什么?这叫专一。
金蓝还不时寄来一些千纸鹤幸运星之类的小东西,被我统统压在抽屉的最底层。有时候我会很长一段时间收不到安然的一封信,金蓝说他在学校里组了一支乐队,并正和一个叫玉的上海女孩爱得死去活来。
安然是那种出类拨萃的男孩,从小到大都是。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可我一点都不快乐。
初中最后一个学期,金蓝在信中问我要报什么学校,我说一中吧。然后再接到他的信,他告诉我他也报了一中。
三
这年九月,我如愿以偿的进了一中。
校园里,青梅竹马的三个人见了面,像小时候那样的拥抱,我的兴奋完全掩盖了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应有的矜持,安然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小丫头,越长越漂亮了呀。”
一米八高的两个帅哥拥在我的左右,雨天都是美丽的。
我像以前一样的背靠着他俩吃零食,躺在他们怀里喝可乐,玩一夜电脑。我们一起去跳舞,参加各种系运和社团活动,周末去市场买回一大包的菜。我和安然趴在地毯上打情侣游戏,金蓝用电炉做我喜欢吃的糖醋排骨。
有时候我高兴了,会把他们两个的白衬衫洗得干干净净的晾在男生宿舍楼前,像及了汰渍洗衣粉的广告。
我一直认为金蓝是我们三个人当中最能干的,因为他总能把我想要而又买不到的东西弄到手来送给我,比如亦舒的散文集子,罗大佑最早以前的cd.安然在音乐系是出了名的主音吉它手,能唱很棒的歌。才华四溢再加上天生的气质,整个校园的女生都供奉着他。身边总是云集着各方佳丽。
有一天安然对我说,小丫头,给我写一些歌词吧,不要埋没了你的才气。于是我开始写歌词,其中有一首歌在整个校园里传唱,叫做《这样爱着你》:一直有句话从来没有对你说,有一些事情你也没有告诉过我,童年的钟声这样敲着,这样爱着你的我,仍旧一样的沉默。
许多男生写给我的情书都被我无情的扔了。我觉得心里好像被一个人占得满满的。
我穿着天蓝色的碎点花长裙,和西装革履的安然穿梭在校园里,回头率极高,很多人认为我们是情侣,按他们的说法,我和安然在一起很般配,以后肯定会结婚的。听到这句话时安然笑弯了腰:你们有没有搞错,小丫头是我妹妹,我和她结婚,除非原子弹爆炸,炸死全世界的女人我才会娶她,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躲在学校路口边上的酒吧里喝得不醒人事。第二天室友告诉我金蓝守了我整晚。还把我吐得一塌糊涂的衣服全给清洗了。
室友说,瞎子都看得出来。金蓝喜欢你。
瞎子能看吗?我淡淡的反问她。
四
大学毕业之后,**着满天飞的文章进了一家杂志社,安然没有服从分配,拉着金蓝合伙开了一家酒吧,所有前期工作都准备就绪,才发现支出超出预算。资金不够。我没有犹豫就把自己所有的积蓄全掏了出来,安然抱着我,小丫头,你真够哥儿们。
酒吧里时常有一些漂亮的女孩子出现,安然和她们谈情说爱。每到这时,我就一个人在角落里边抽烟边喝闷酒,金蓝不时的递过来一些东西,企图分散我的注意力,都是我平常很喜欢的,巧克力豆,薯片,或者话梅。我不理他。
我还写很多歌词。金蓝的曲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幽怨起来,再加上安然极投入的弹唱,整个酒吧夜夜爆满,喜欢安然的人越来越多。可是他并不知道。那些歌词都是我为他而写的。
安然只有在不高兴不快乐的时候会一个电话把我从睡梦中吵醒,还有失恋的时候,他喝着大杯大杯的酒,给我讲他的痛苦他的失意他的怀才不遇,以及他不成功的爱情。我陪着他喝,陪着他醉。
五
直到安然又换了第n个女朋友的时候,我决定离开他了,再这样下去,我想我有一天会发疯的。
安然坐在我的对面,抱着他心爱的吉它调弦,我告诉他我要走的消息。他没有抬头,嘿嘿的笑,别逗了,全国都解放了,你去哪儿呀。然后他弹着吉它唱《这样爱着你》我走的那天只有金蓝来送我:小丫头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小丫头有什么事打电话给我。小丫头……我冲他凶,我说金蓝你烦不烦,我已经不是小丫头了。
离安然二百多公里的那个城市里,我不冷不热的工作,漫不经心的找一些事来打发工作以外的时间。金蓝经常给我打电话,小丫头,最近怎么样?我说好,我很好。
其实我感觉你不好,我又读了你的文字,那些忧郁的文字。
然后话筒里是一长串的沉默。
次次如此。
那个冬天里最冷的几天。我患了很严重的感冒,发着39度的高烧。接到金蓝的电话时我已经说不出话来。
凌晨六点。谢金蓝花高价包车连夜赶到我在的城市,用外套包着像小猫一样的我就直奔医院。一守就是半个月。
在医院里,他每天都体贴的喂我吃东西。,嘱咐护士小姐拨针的时候轻一些。同病房的好多人说,小姐,你真有福气,瞧你男朋友对你多对。我没有说话,也假装看不见金蓝眼睛里炽热的目光。
病好之后我把金蓝赶了回去。快半年的时候,我已经习惯一个人的日子,在一个人的日子里安静的想念另一个人。
六
安然的电话是在一个阴雨绵绵的午后打来的,我正戴着耳机听罗大佑的《滚滚红尘》: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年少不经事的我……
电话铃响了很多声。
安然说他已经很久没有谈恋爱了,他说小丫头,还有些不习惯没有你的日子,又说没有你写的歌,酒吧里的生意都清淡了许多。后来他反反复复的说真的不习惯没有你的日子。
我一下子哭了起来,哭得很伤心。我说安然你现在才知道吗?难道你一直都不知道,我爱着你,你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安然说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以为如此熟悉,是不会产生任何激情,但是我发现其实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开始有些不安静了。
尽管知道他那样的话是在别的女孩子身上实习过很多次才轮到说给我听。
终于有一天,安然在电话里说,小丫头,你回来吧,我想,我想娶你。
我想起非凡戏说的那句话,于是我跟他开玩笑,原子弹炸死全世界的女人了吗?
七
可我还是决定回去。
辞职报告递上去,五十多岁的老总睁着八百度近视的眼睛,“为什么要辞职,不是干得好好的吗?台里正准备升你的职呢!”我摇摇头。
他不会懂,对于女人来说,爱情比任何一切都重要。
打电话给安然告诉他接站时间,心情从来没有的好过。像这个城市开得五彩缤纷的花朵。
终于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回来见那个爱了很久的人。
在马路对面看到他俩,我飞奔过去。有一辆车飞驰过来,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过来时,我的头上缠着纱布,安然把我的手放在他的掌心里紧紧握着:“刚才真的吓死我了,你怎么这样不小心呢。有车来了都不知道,幸亏金蓝推了你一下。”
金蓝?金蓝呢?!!
八
我哭肿了双眼,一直守着金蓝,我真怕他就这样醒不来了,突然间感觉很惶恐,是怕失去金蓝的那种惶恐。
那天晚上,我站在医院的长廊上,给安然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眼睛和睫毛的故事,我说,眼睛往往能看得见最远最远也是最遥不可及的风景,却看不清一直陪在他身边而且对他不离不弃的睫毛。
我彻夜不眠的守着金蓝,医院说他已经过了危险期,叫我不用担心。
金蓝醒过来后对我问的第一句是:小丫头,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我的眼泪毫无遮拦的流下来,浸湿了他的脸。
我不知道,有个傻瓜,这样爱着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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