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逃避
突然想放弃,放弃什么都不管了,什么都当作没有看见。但是,处于我这样的位置——教导主任,主管学校教学质量的中层领导,我能够什么都不管吗?管,那是我的职责,但我真的不知道再怎样讲他们才会听,才会改。所有的道理都讲得我口吐白沫了,可是,一切都是没有用,那三个学生依旧的我行我素:自修课爬越围墙到街上打游戏;在课堂上捣乱,使任课老师无法上课下去;在强调学生要遵守中学生手册不能抽烟未到一个小时,公然在老师面前抽烟;威胁同学把伙食费给他们零花;偷女生饭盒,总之中学生不该做的他们全都染了,使得所有的老师和学生都厌烦完了。假如像以往一样,开除一百次也不算为过。可如今,我却对他们无可奈何。因为我不能开除他们,只能无可奈何地收他们的学费,让他们继续来学校,眼睁睁地看着将学校的规章制度踩在脚底下,然后再在上面吐上两口浓痰。
是的。我不能将他们拒之于学校之外,将责任推给社会。“浪子回头金不换”,只要给他们机会,将来他们一定会懂懂事的。将来,将来是什么时候,等到所有的无辜都遭受到伤害,心灵背负上永不能抹去的阴影,让一个本来非常好的班级因他们而乱套完时?要知道,我可不是单对他们负责,我还要对更多的学生和家长负责。然而,我却不能,不能给大多数的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以至于让安份的学生整天地处于担心状态中,害怕自己的衣服被偷,害怕自己早上装的饭中午却不见了,自己只能饿着肚子,害怕……我不能不让他们来学校,那可是违反了教育法的。且一天也不能推迟,假如因为我的推迟而恰好他们出了事故了,那么,作为学校的校长将背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那可是谁也担当不起的呀!
什么叫权利和义务?当学生不履行其义务的时候,我为什么没有权利对其进行处分,让他明白自己的错误行为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后果,而不是让别人来替他承担?难道学生就可以侮辱人打人,而老师只有受辱挨打的份?在社会,只要你一旦违反法律,你就得对你的行为负责,受到应有的惩罚。而在学校里,却一味地要求老师们以鼓励为主,不能惩罚学生。哈哈,两种完全不懂的处理方式,这就是我们的教育。于是,只要大家留意,就会发现,大多数人十几年的学校教育,经不起社会轻轻地一点,就全破灭了。罪犯低龄化,主要责任是学校还是社会?
哎!什么这么多疑问?我又是什么的一个角色?一切要发生的就让它发生吧,连上帝都无动于衷,卑微地我发什么牢骚——自己不觉得很滑稽吗?怪,也只能怪自己,为什么会是老师,且偏偏又这么地认真?为什么不能像其他部分老师一样,一切都只当作都没有发生过?放弃吧,但我真的能放弃吗,假如我仍旧是老师。除非我不当老师了。
看来也只能如此了——我要逃避,让那些只懂得怪罪老师,将一切责任推在老师身上的人来当吧。愿上帝保佑我逃避成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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