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天似乎姗姗来迟,当我看到凌末戴上她那个毛绒绒的帽子的时候我就知道冬天真的是来了。
凌末的美容院越办越好,她的钱当然就越来越多,她和悄然准备在十一月底订婚,我说干嘛那么麻烦如果是我直接结婚不就得了吗?我不在道他们怎么想,这样子拖拖拉拉真没意思。
我还是一点没变,每天开着小店写东西保持死不了就行,偶尔我会和凌末去爬山也会然写一些什么,我的爱情小说不断的在杂志上发表,凌末说她地看这些东西恶心的不行实际上我写的时候也确实恶心的不行,有时我甚至说怎么他妈的这么肉麻矫情,可我还是得不停的写下去,写到哪天我实在是写不出来了写不动了,才能停下来,因为我得生活,我要维持生计我必须现实,不能存在一丝幻想。
这个冬天出奇的冷,我不能在骑自行车,我受不了自己的脸在风中疼痛的感觉,我的皮肤太脆弱,我穿着白色的羽绒衣围着白色的围巾在大雪纷飞的日子里穿行,我总是低着头两只手放在口袋里像个孤独的孩子,这个城市被白雪覆盖,人们有着淡漠的表情,我路过一家蛋糕店看到一个小孩对着蛋糕流口水的样子时走过去买下一个蛋糕递给他,他伸出小手一把抢过然后飞快的逃走,我看着他渐渐消失的背影微笑,我突然发现我已经很久没有微笑了,我十八岁时还是个喜欢微笑的孩子。
我的头发又有一点长了,它们安静的覆在我的脖子上,摭住我的耳朵,我的耳朵在这个冬天很温暖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我想起很久以前曾有个男孩子捂住我冻的发红的耳朵为我取暖,然后我便很感动,只是这份感动直到现在才到来。
我像往常一样在小店里写东西时,凌末打电给我说有个人会十分钟后来见我,在我刚刚写完故事的结局时那个人走进了我的小店。
他有着微黄的头发,干净的面孔,穿着米色的大衣在一瞬间我甚到想不起他是谁,可是马上他的名字被我脱口而出,卓凡,那个和我第一次恋爱的男生。
五年了他还是没有改变,还穿着米色的风衣,这是属于他的色彩,他微微的笑着,漫宁你还好吧,我说你这不都看见了吗?他伸出手拍拍我的头,说话还是老样子啊,只是发型让你美丽了许多,他的动作又让我想起我的十八岁,我恋爱时的样子,他喜欢拍我的头,抚摸我冰凉的手指,在他因为我喝酒而皱眉的时候我觉得他英俊的不得了。他总是紧紧的拥抱我,让我透不过气来,可是那种感觉我却很喜欢有一个男生坚持不懈的追我,于是他一把拉过我对他,这是我的女朋友,他有一幅未完成的我的画像,没上色,但他宝贝的把它锁进了箱子的最底屋,我以为这些我都忘记了,我从未回忆过这些事情,可我见到他的时候我全部想了起来。
原来这些都埋在我内心深处,一直没有人碰触。
卓凡仍旧有着完美的侧面,他的嘴唇红润这好像应是一个女孩拥有的嘴唇,从镜子里我可以看到我们鲜明的对比,我说你在用口红吗?然后他恶心我的说,我天生丽质,哪用得着那个,我做呕吐状的时候凌末来了,怎么,你们正在旧情复燃?这句话让我感到更加恶心,我飞起一脚踢到她的屁股上,她白我一眼并没有说什么,这让我感到奇怪。
这一上午我们都在聊一些无关紧要的话,我知道他在回避什么,而我对此也只字不提,他现在是一家公司的创意总监,算一个年轻的小白领,他有一个女朋友和他在一个公司,他只是轻描淡写的说她不是一个温柔的女人,然后就叉开了话题,我问他我送的围巾还在吗?他毫不给我面子的说被他女朋友收拾房间时扔了,然后我学着凌末的样子骂他傻逼,他说我让他想起了一些什么。
我想起了很久以前我的青葱岁月,我的校园时光,甚至可以说是怀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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