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三年中我体验了不同的生活,我在黑色漫舞唱了一年的歌,拒绝了一家唱片公司的邀请加盟,我在不同的地方做不同的工作,甚至做过一个月的勤杂工,我去了杭州苏州,上海,北京,云南,济南,我像是一个游民一样游荡了三年,谈了很多次恋爱,写了很多爱情小说,然后我最终又回到了这里,这个灰白的城市成了我最后的落脚地,在这三年中凌末开了一家美容院变的更加容光焕发,她留了长长的头发还是适合拍广告,而我剪掉了我的一头长发,我的头发开始变得有营养它们不再分叉,摸起来滑滑的像丝绸一样,凌末说我的短发让我变得美丽了许多,先前我没有剪头发的时候她劝告过我无数次,她说我的头发像一堆杂草一样给我的气质折了不少分,我总是无所谓的摇头,我留长头发的原因很简单小时候没有人管我的头发,我也不愿一个人去理发店它们便飞快的生长,就像我留短发一样,只是为了旅途的方便而已。
凌末是学美容美发的,她曾经让十一个追求她的男生在一个星期内全部戴上帽子,然后肖凌末的大名也随之传遍全校,据说此后再也没有一个男生找过她,可是三年后她的美容院迅速在这个城市走红并取得了中老年妇女的喜爱。
我最后一个去的城市是北京,原先北京人给我的印像就是卷着舌头说话,后来才知道原来北京人还特会砍价,我亲眼看到一个女的把一件一百元的衣服砍成了二十,这让我吃惊,更让我怀疑我身上一百五十的真丝衫是二十元的处理货。
当我在这个城市游手好闲到处乱逛时,悄然给我来了封信,他说他和凌末准备订婚,凌末开了美容院并大受欢迎,我立马振奋起来买了票就飞了回去,让我失望的是原来凌末把美容院开在了一个俱乐部的旁边,而那里面几乎全是中年妇女。
我看到她幸福的牵着悄然的手一脸暧昧相,而悄然是他惯有的冷漠,他们不可能幸福,至少悄然不会幸福。
凌末变得很有钱,走哪儿都是一上帝,这和我成了最大的反差,我决定不再流浪用我这三年中赚的钱开了一个小店,取名为天然,卖书卖碟卖一些小手饰,我还是写一些爱情故事,用不同的笔名发表在不同的杂志上,偶尔也去黑色漫舞唱歌并取得满堂喝彩,居然还有人记得我的名字,我的生活很简单,只要保证死不了就成,而凌末一顿饭可以花掉几千大银,她买了很大的房子装修的冠冕堂皇,我租了一个小小的屋子屋子的一角有蜘蛛网,这样才是适合我的生活。
悄然的黑色漫舞也还是一样的受欢迎,并且有很多出色的歌手,他穿着很贵的西装和我们在街上吃麻辣烫,我吃的时候忽然想起四川,我在四川的一家麦当劳当服员时的日子,我有一个男朋友,他长的很帅并很有修养,可是他没有钱,他是搞推销的,总是能把他公司的洗发水推销出去,这和他的长相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我们的相识同样很简单,他那天拿着要推销的东西找到我,他对着我不停的说这个洗发水是多么多么的好,然后我买了一并瓶,我说可以留下你的电话号码吗,他飞快的写下一行数字递给我并傻傻的笑,他的笑容让人感觉很温暖,所以他成了我的男朋友,让我习惯了用茉莉花香的洗发水。
我们总是在街上吃麻辣烫,我辣的呲牙咧嘴的时候他会马上跑到商让给我买一瓶矿泉水,因为我吃的辣椒太多我的脸上开始冒小豆豆,他跑遍大大小小的医院给我找偏方,我不停的喝酒弄坏了我的胃,他整日整日的陪着我按时督促我吃药,他很宠我,任我不讲理的胡闹,连我弄丢了他妈妈留给他的戒指时他也只是沉默,有一次我们吵架我忘了原因是什么,我气急败坏的冲出门去,他边在后面追我边说我快回去,小心感冒,可是那天他感冒的很重。
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我从小到大没有一个人这么宠过我,我想我真的很绝情,我走的时候都没有告诉他,只是在火车里面看到他追着火车跑的泪满面的脸,一想起那个情景,我就心痛,我是爱过他的但我不属于那里,我总有一天要走,只不过是提前了而已。
当然这些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一个人,包括凌末,如果她知道,她会指着我的鼻子叫我去四川去给他道歉。她是一个把感情看的很重的人,她爱一个人就必须要追到手,而我不同。
她和悄然定婚,我一点也不感到意外,我知道她一定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她为了悄然都戒掉了烟。
我却仍旧每天不停的喝酒,我想写什么又写不出来的时候,我心情灰暗的时候,我觉得我愧对哪个人的时候,我喝酒的样子让别人觉得惊讶,但我已经习惯了那样,我的胃会在哪天忽然的疼痛,痛的厉害了我就会晕过,醒来便飞快的写东西,我坐在电脑前双手不停的游走,我把我的文字一个一个的打上去,然后在某一天去取稿费,我的生活一天一天的重复,没有激情,只有平淡。
我突然想念我四处游走的那段日子,想念我散落在不同城市的爱情。
我昏昏噩噩的过到了二十三岁才发现时间飞逝是如此之快,我开始每天回忆,回忆我的从前,偶尔也想起我的爸妈以及我生活到十八岁的家。
有一天我照例骑着我的自行车去小店时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他挤在人群中飞快的往前走,一举一动都显得苍老,我张了张嘴想叫却始终没有叫出声,我骑着车子路过那边时他已经上了公交车,我想起我小时候他让我做到自行车的前杆上怕我掉下去的样子,他每天骑很远的路把我送到学校,因为他怕公交车上的人挤到我,可现在他每天挤着公交车上班,而那辆老式的自行车早已不知被丢掉了哪里。
我抬起头看着天空时,鼻子有些酸,然后我平静的骑着车穿过了这条马路。
原来我离开他们已有五年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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