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时光了之

发表于-2004年01月30日 晚上10:48评论-0条

在阳光温暖的春天,走在这城市的人群中,在不知不觉的一瞬间,又想起你。

一,

临近春节那会,我跟阿笛说别接演出单了,我这十多天要准备考试。阿笛丢了句“操,小子假正经呢”。我只轻轻笑了笑,底下头不说话了。

着实不是假正经,我最爱的只有音乐,只有吉他,只有麦克风。不,不是最爱,是只爱。应付考试是有必要的,我不能被学校退了学,退了学我就没有踏脚板在这座城市放肆地疯狂地自由地玩我的,音乐。

我们玩的只是纯粹的摇滚,青蛙,拖拉裤,达达,地下婴儿,麦田守望者.....除了这些,我们还能有自己的特色和原创,我是比较倾向于原创,阿笛却说我们唱别人的歌能用我们不同的声音很简单地就表现出了自己。后来发现是这样的,我们就一边翻唱一边搞原创。很有样子的样子。

我们从不抽烟,我们不是愤青。爸来学校看我那会看我如此疯狂的迷恋摇滚,气得猛抽着烟这样骂我:臭小子,怎么跟个废物似的。

我轻轻看他一眼,香烟弥漫着他的脸,我没有表情地说:朋克不是废物。

阿笛鼓励了我几番,我们就全心地投入了音乐的制作当中,隔壁学校后面一小小的平房子,收拾收拾,把道具往里一摆,我们把它利用出来了,还美其名曰:录音棚。

我们的名字叫:破帆布。没有任何意义的,这名字,够朋克。比内地的乐队名字都要好听,我这么觉得。

认识阿笛是在湖南一出名乐队演唱会的时候,他穿着adi的鞋子,其他装扮能让我一看就知道是同类人,朋克得很。

他那时候就带了几个人在玩这东西。开始他并不多看我一眼,后来我抢过吉他谈的是〈水淹乌托邦〉那一段优美的独奏,他鼓起了掌,拍了拍我肩膀说:我叫阿笛。我轻轻笑了笑,他们说我始终都是这一副样子。我听了又轻轻地笑了笑。

知道吗,我什么都不在乎,你骂我学习成绩差智商底骂我蠢,怎么骂都行。但是,一定不可以侮辱我的音乐,看不起我的音乐天赋,当时也是因为怄气阿笛不屑于我的水平,才抢过吉他......

二,

我爱上许巍是他原创音乐上拿了金曲奖,一首叫〈时光〉的曲子,先是很有节奏的音乐,他很干脆地吐着每一个字,轻轻地,而又不缺乏力气:你是记忆中最美的春天,是我难以再回去的昨天,你像鲜花那样地绽放,让我心动......

我很有天赋。我跟牛牛恋爱的时候她也这么说我,虽然她一点都不懂得欣赏。一点都不喜欢听我们撕喊,是撕喊,不是嘶喊,是撕破了嗓子地喊。

偶尔我们也有平静的调子,仿佛只是在独白。

破帆布有五个人,有一个是替补。偶尔我唱主唱,偶尔阿笛唱,他吉他比我弹得要好,大家都说我的声音比较能贴人心,他们表达能力太差,其实他们的意思是说我的唱法能让大众所接受一些。

我自己最初学吉他是在小学,那会对吉他一见钟情,弹的是b安的歌,从海阔天空到光辉岁月,最爱是那首〈真的爱你〉。

九岁那会,妈意外地离开了我,这是一首唱给妈妈的歌。

我很爱我妈。有时候我想着想着就自个儿矛盾,假如妈在世,她不准我玩摇滚,我会怎么办。我很肯定地跟牛牛说,我会放弃的,如果她不同意。牛牛摇摇头说,我不相信。她说是因为你妈妈已经不在了,你自然可以这么说,如果在,那就不一定了......

呵。不跟她争了,她不懂得我的。

后来上初中了,跟几个朋友试者想要组一个乐队,但是毕竟他们跟我不一样,一生来就能肯定自己的性别一样肯定我一辈子钟爱这个。他们的精神我无法接受,玩过家家似的,过了一些日子就散了。也就失败了,组乐队的事。

到了高中,我弹吉他有了些名气,我的意思是说学校没人不知道我的吉他弹得惟妙惟肖,学校的活动少不了我,尽管很单调的独奏。再或者找几个跟我陪陪场。那会,居然也能使得学校的美女把我当歌星看。现在想起来,想笑。

三,

我长得蛮丑的,短短的头发,偶尔心血来潮削光头。别人都叫我老七,称呼而已,我倒不介意,说过了只要不侮辱我的音乐。

老七我高中毕业后,被淘汰了,我上了长沙一所大学,普通得很,还是很幸运,如此地撇下学习我还能如愿地把升学当作踏脚板来这座大一些的城市,继续玩我的音乐。大学里玩摇滚的多,不是,是玩吉他的多,隔壁学校也有一支比较有水准的乐队,叫喀嚓。

刚去那会没人听我,没人注意我,尽管听了我弹吉他的人都说真的不错。那时候知道了,大家都有自己爱做的事,自己迷恋自己的成绩,阿笛管这叫自恋。

破帆布还有三人,打架子鼓那小子脏西西的成天,话多而且一开口就说错话,被人翻白眼,遭人口水,傻乎乎的,我们那会差个架子鼓手,他说他想来又说以前学过一些,我跟阿笛就勉强答应了。后来他说因为崇拜我们才想要来。我颓了颓头,无奈又生气。这是大忌。

还有一贝斯手,天赋倒是有些,着实就跟他那人不象人鬼不象鬼的女朋友分不开,我的意思是长得不好看打扮得很夸张。不是这会迟到就是那会又到不了。每次都是为了等他而影响到节目的安排,和观众的不满。有一次在一牌子够大的“流年吧”里表演,马上要演出了,他说他女朋友病了叫他陪,不能来了,气得我个阿笛差点就把那女人给毙了。他哪象是音乐人,衰样!

所以我们又找了一替补。那小子帅帅的脸蛋,跟我们呆一起演出还要带着耳机听f4,很看不惯他。做做替补而已,所以也勉强。说来说去,只有我跟阿笛才能配叫“摇滚音乐人”。

后来我认识了牛牛。矮矮的个头精明的眼睛厉害的嘴巴,她在这将近六千人的学校里当的是学生处的大头目,算是吧。

我本不是这个目的,我始终不承认我只是为了利用她才跟她恋爱,我并不是那种能为了理想做出任何不要良心的事的人。

可,我是不爱她的,不,我是不讨厌她。

阿笛很平淡地说,仿佛他做贼跟主人商量商量似的,他说:这有什么,反正她爱你,她又没损失什么。

我追到了牛牛那会,我并不高兴,我以为这是自己的劫难,摆脱不了的劫难,倒不是怕到时候牛牛缠着我,而是,我怕,我会内疚。

开了好几场演唱会了,在我们学校,在隔壁学校,在赞助学校的剧院等好几个有头有面的地方。我们的名气,也就炸开了,至少能频繁的被各处的吧邀请演出。至少能填满了肚子再买道具。日子过得很舒服,而且有些许歌迷。

这些都是牛牛一手操办的,而且聪明地花了别人的钱做了自己的广告。

很感激她,但真的不爱她。

四,

确切地说,是她不是我爱的类型。朋克仔爱的女人不是精明的不是厉害的,自然也不能说是小女人那种,我们爱的至少也应该符合一个条件:她要很爱我们的音乐。

可是牛牛不是。

阿笛算是纯粹一些,他比我行,他能在成功后完全不记得牛牛的功劳。我想这就是高境界的玩摇滚人士。后来也就试图跟阿笛学。

他的女朋友频繁地换着,他能说是以前受过爱情伤的,所以现在对感情,看得开,拿得起放得也快。也许第二天他能忘记昨天女朋友的名字。

偶尔我觉得他跟一个女人恋爱只是为了性。他却说其实叫互相利用更为恰当,能跟他短时间恋爱的女人,也不是正经人。

我从不正眼看他女朋友一眼,任何一个都是。

偶尔也觉得那贝斯手挺好,有个女人经常充实着自己,不会觉得很空。

我跟牛牛分手是因为我见到了小闻,牛牛也没说什么,她比我更清楚,迟早我们都是要分的,只是她以前常跟我提前,日后假如我们不在一起了,她希望她是我最难忘的一个女孩。我们之间很纯,我不是个随便的人。

我吻她的嘴的时候还是触到了她的眼泪,不用强调是咸的,她还是不愿意分手的原因是因为我一见钟情了另一个女孩---小闻。可是,我发过誓从不对她撒谎。我告诉她了,所以她哭了。

日后她会坚强地比我过得好,其实我继续这么下去,说不定哪天堕落了,就毁了她的前程。

牛牛推开我,她说:老七,你保重,我从不后悔。

她转身走了。

五, 

我躺在阿笛旁边,阿笛另一边躺的是小闻。马上要考试了,阿笛还是没能控制得住自己,还是没考虑到我,还是没学会拒绝别人叫我们演出,那家“流年酒吧”里的第二次邀请演出就在明天,这次我们很重视,所以我也就没能回得了学校,我就呆在阿笛这房子里了。冷得出奇,地上不能睡,我们三个睡在一个大床上。

我正在想,小闻和牛牛的名字应该换一下比较适合。小闻稚气的眼神,小小的嘴巴,穿着大大的衣服和滑板裤,尖尖的叫声,小小的身材。阿笛唱歌的时候她的叫声全场都能听见,我唱歌的时候,她大叫我的名字,她叫我小七。她说偶尔觉得我象个孩子,懵懂的。

她大概是看到我看着她时候不知所措的眼神,才这么说。

我是喜欢这样的类型的。可是,所以觉得“牛牛”这名字适合她一些,可爱。“小闻”这名字,大气,适合牛牛。

再也没跟牛牛特地地去联系过,我排练的日子很少见到她在学校穿梭,考试那天她来找我了,她说,她要离开这里了,她爸爸能把她送去新加坡攻读。我笑了。总是觉得自己欠了她什么,若是自己不能给她幸福,我真心希望她幸福。

她说,老七,你送我一张你们录的碟吧,也许有一天我会怀念你的歌声。

我轻轻地笑了笑说,你会怀念吗,那嘶喊你受得了吗。

我是开玩笑的,她微微底了头,有些伤感,她说,送我吧,虽然我真的不会欣赏,但是我会怀念的,有些东西,不是说不爱就能不要的东西。

我以为她是在说我。她拿走了我最珍贵的那本碟,那里面是我的歇斯底里的嘶喊,还收录了我轻唱的那首〈时光〉。

六年后的今天,我很高兴我给了她那本碟。再也没见过牛牛,我坚信她能象我一样,还会偶尔惦念着对方。

这是一种无法什么都无法代替的感觉和美好的记忆。

牛牛,你是我生命中最难忘的女孩。

六,

我唱着〈时光〉:在阳光温暖的春天,走在这城市的人群中,在不知不觉的一瞬间,又想起你。

小闻说你是想起了你女朋友吧。我笑了笑不说话,她继续说着:小七唱许巍的歌真好听,平淡而且刻骨铭心。我赞成这种说法,我自以为自己能看穿了一切,看透了生活,一切的一切只不过如此罢,而且什么都有意外,什么都会过去。不做任何的反抗或者补救。也不需要。

平,淡。

我问阿笛有没有跟小闻上过床,阿笛不经意地点了点头。我并不奇怪,小闻是很顺的女孩。顺,也是我喜欢女孩能具有的特点。我又问阿笛你爱小闻吗,阿笛望了我一眼,又继续摆弄着那把已经破旧却不肯丢的吉他,不说话。

我说,阿笛,我说认真的。

阿笛抬起头,看着我,笑笑地,那种笑不是我想看的,带着一脸对小闻的不羁。他说,我爱的女人不是这么稚气的,我爱的人也不会再出现。

我有些恼火了:你不能因为一次感情受伤就伤害到无辜的她,你知道吗。

他的确是能什么都不在乎的纯粹废物,他站起身把吉他往身上一挂,准备试试音有没有调好,他不看我,也不管我恼火,不做回答。

我也不管他理不理我,继续说着,阿笛,你不是人,你自己看看你在做什么,一个女人就能把你伤得这么深吗,小闻很无辜的,你打算什么时候又一脚把她踢开?你说啊......

他嘀咕着:厌恶她了就踢开咯,随时都可以的,你又不知道我什么人,她自己心甘情愿的......

我冲过去抓住他的衣衫领,我比他要矮很多,我抬着头,凶狠狠地看着他,我嘶喊着:你再说一遍......

他惊讶地望着我:你第一次这么大火,我以前都这样,你怎么没这样子过。

我大概已经很显形了,谁看我这衰样不会知道我早就爱上他女朋友。

是,我有什么资格这么说他,自己还不是把一个好好的牛牛伤得那么重,还废物到爱上了最好的朋友的女朋友。

七,

小闻走了,也不知道她去哪了。大概回家,大概读书,大概嫁人,大概自杀。

我跟阿笛吵完回头看见小闻站在门口,泪流满面,我也就楞了一会,阿笛倒是没什么,只说了句:老七,这次我踢开她,可是你的功劳。他这么说大概也是为了让小闻更加死心吧,还是很佩服阿笛这种勇气。

小闻走后,我没有了感觉,知道自己就算真再喜欢她,也不是会有结果的,也是会有意外的,最终还不是一拍而散......

我跟阿笛又恢复到了以前,我很好,他如常,跟什么事没发生似的。所以,一切又回到原点。

让我更加相信了自己的观念,一切的一切只不过如此罢,而且什么都有意外,什么都会过去。不做任何的反抗或者补救。也不需要。

平,淡。

于是我说阿笛你弹吉他,我唱。我们就在录音棚里唱起了这首〈时光〉。在阳光温暖的春天,走在这城市的人群中,在不知不觉的一瞬间,神采飞扬......

时光流过,一切回旋。

后记,

爸爸结婚后,后妈因为没生育能力,很疼我。开始我并不对她有任何语言,仿佛对待一个陌生人。

那晚上我梦见我死去的妈妈,她告诉我,现在的妈妈是她化做灵魂来照顾我,来补偿曾经对我欠下的债。

我相信了梦里的妈妈。

六年后的今天,离我放弃摇滚已经有数不清多少个日夜了。现在的我,任着爸爸妈妈对我的宠,顺着他们做着最乖的儿子。

牛牛,你错了是不是,我说过你不懂得我的,我会为了妈妈放弃我的摇滚的。

朋克,这词语再说起来,遥远也熟悉,也怀念着曾经拥有曾经追求的日子,仍然把这些当最珍贵最美好的记忆保留在我心中。 

也仍然哼着许巍的那首〈时光〉。也许就在这一瞬间,你的笑容一人如晚霞般。在川流不息的时光中,我又想起了你......

想起的,是牛牛,亦或是小闻,再或阿笛,都不再重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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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tai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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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ge点评:

在音乐的时光里,琐碎的也有了亮点。作品以分记的方式把一群音乐青年生活片段
展现于人前。但文章显得拖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