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中国官场监督机制如同虚设?眼开眼闭,官官相护,渎职违纪官员一“调”了事,我就跟他急。
四川三台县邮政局副局长曹某代局长去参加一个会议,在会上打了一个瞌睡就遭到通报批评就地免职的处分。一个瞌睡就丢了乌纱帽,这个代价还不高昂吗?还有哪个官员敢不兢兢业业,竭尽职守,如临薄冰地去为人民服务?
严惩官员开会犯“瞌睡”症的不止一个四川省,云南呈贡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开会时打瞌睡,被昆明市委书记仇和点名批评后勒令辞职;乌鲁木齐市规定:官员开会打瞌睡三次就要被免职……
官员开会打瞌睡没商量,你就回家去卖红薯吧。如果中国官场管理吏治都象开会打瞌睡那样严厉惩处,那些擅扣“诽谤”罪名、跨省抓记者的“七品芝麻官”还敢以权代法吗?中国官场岂不海晏河清,何来民怨?哪有上访告状?
不解的是那些民怨沸腾的“七品官”没有一个被勒令辞职或就地免职,对这种滥施淫威的官员,上级部门都是“不痴不聋,不作阿翁”的好“家长”;对开会打瞌睡这样的小过失却大发雷霆、毫不手软,是不是有些本末倒置,小题大做?
我不是为开会打瞌睡的官员叫屈,更不是为他们抱不平。开会打瞌睡违反了会议纪律,理应惩诫。但是,惩办一个官员也要搞清楚之所以犯错误(打瞌睡)的来龙去脉,才达到惩一儆百的效果。
开会为什打瞌睡?不外有这几种原因:1,为官勤勉,工作至深夜;2,夜生活靡烂,喝酒打牌宿娼至深夜;3,会议时间过长,“八股”文章使听者昏昏欲睡。如是第一种情况倒是应该嘉勉;如是第三种情况,该惩诫的是作报告者本人。只有第二种情况的官员撤他的职是理所当然的。
当上级领导的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开会打瞌睡的下属一概免职,看起来似乎公正严明,整顿会风雷厉风行,细加分析不值一哂。对开会打瞌睡严加惩处,敝人分析不过是维护领导的面子和尊严而已。试想,一省或一市一县的一把手在干部大会上作报告,你在下面呼呼大睡,明明是藐视我一把手嘛!不捧一把手的场,不给一把手的面子,一把手会给你面子吗?不整你才怪!一把手要整的是“开会打瞌睡”,至于你是什么原因打瞌睡一把手没有兴趣。
至于罢免开会打瞌睡官员的职务是否符合《公务员法》,一把手也不在乎,反正一把手握有干部任免大权,你的官帽我捏着哩。
这就联系到为什么对那些滥施淫威的严重违纪违法的“七品官”眼开眼闭无所作为,倒是盯着开会犯“瞌睡”症这种小小过失的官员给以重拳出击,明乎此,便明了中国官场生态运转的润滑剂是一种什么样的货色了。(20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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