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对我说,那天下午他和平常一样,故意迟了一个半小时回到办公室,很悠闲的喝了杯毛尖茶,然后就把身子靠在大班椅上,尽量舒展着,用报纸盖了脸,没过五分钟就睡着了。他在匀称的呼吸声里做了一个梦——梦见我穿着白裙子,长发随风飘扬,笑容灿烂地向他走去。她说我这一路走了很久很久,仿佛来自遥远的楼兰古国。每一步都是一次定格,定格成一个巨大的特写镜头。于是,他站在他家开满鲜花的院子里,面对着我,心里无限甜美地把我看了个够。后来,我的肩膀两侧忽然生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就像一片白云般优雅,轻盈盈地向他飞去。而他,张开了臂膀,准备用他的胸膛来迎接我的降落,然后用双臂有力地抱着我,不让我的脚沾染地上的尘埃……
他对我说这番话的时候,离我从他那里回来已经很久了。在我们相见后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们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常常搞得很尴尬。但如今一切都过去了,他又恢复了吊儿郎当的腔调。我们又开始无话不谈了。他接着说:
当他在睡梦中合拢双臂的刹那,他醒了,发现自己做了一个愚蠢的动作,拥抱了一堆空气。他恼怒地看着那部响个不停的电话,特想把它从窗子里扔倒大街上去。当他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是我的名字时,他的怒意就像一个屁一样很快消散了。他拿起电话说,这梦还真他妈的灵。
我的记忆顺着他的话语延伸,进入到与他的叙述匹配的那段时间。我那时应该坐在一列南下的火车上,离他居住的城市还剩两个小时的车程。一路上我都心慌意乱。车窗外高峻的山体挤压着我的胸腔,而火车却像故意和我作对,一直在两旁都是高山的峡谷里蜿蜒穿行。已是深秋,天空暗淡,山林萧瑟,尽管车窗紧闭还是能感到秋风的凉意。我坐在座位上一直面无表情,微闭着双眼,害怕看到窗外这片如古城墙般的灰暗景色。
我给他打电话时,他的声音慵懒而略带沙哑,还没睡醒的光景。不过这些并没有遮掩住他声音里流露出来的兴奋。他的兴奋多少给了我一些安慰。他向我问好,说我怎麽突然有空想起他了,然后说他刚想起我来着,我就给他电话了,看来我们真是心有灵犀,接着是一阵熟悉的坏笑。他还是一如既往的风趣,老不正经。我听他胡说八道,可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有好多话要对他说,不然我坐着火车风尘仆仆地来干嘛呢?可此刻,拿着电话我竟无从说起,甚至连一句俗套的问候都忘记了,眼眶偏偏还很不争气地湿透了,几滴清泪顺着脸颊从下巴滴落,清晰地打在怀中的皮包上。
声音中断了,他似乎意识到什么。换用一种很正经的语气,问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用一张带有淡香的纸巾擦干了脸上的泪水,装作很平常,然后用尽可能轻松的语气说:“没什么,就是损失了几滴水。”他又恢复了他的贫嘴劲,说:“小样,看不出来,你也学会幽默了。怎么回事,被人宰了?”看来我掩饰得很好,他似乎并没意识到我刚刚流过眼泪。他把水理解成了时下很通俗的解释,那就是钱。我没有解释,只是说:“不是,是被人偷了几滴水。”
“几滴?我说丫头,别这么时髦好不。把量词都换啦。说得我一愣一愣的。对了,怎么让人偷的,知道是谁不?”
“知道是谁又怎样?都已经损失了。”
“那不一样,有主的债你告诉我,我见一次让他死一次,呵呵。”他最喜欢说这些无聊的豪言壮语来逗人开心,就好像一个十七岁的男孩逗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开心一样。
“你偷的。”
“诚心想宰我呀。得,说吧,想怎么宰?我心甘情愿。”
他似乎没在意我说这些话的语气和我开心的时候与他斗嘴完全不一样。他只顾着瞎调侃。或者他意识到了,故意说些俏皮话来逗我开心吧,但我无法开心。听着他这些玩世不恭的话,我的眼睛一阵酸,眼泪差点又下来了。我真不知道该跟他说些什么。于是直截了当,说:“两个小时后你到火车站接我吧。”
“好呀。”他随口答应着,显然以为我在开玩笑,“我摆好筵席,张开双臂等着你。”
“我说的是真的。”说着,我把手机对着车窗,让他能听到列车那有节奏的咔哒声。
“听到了吗?”
“我这就去火车站。”他丢下这句,电话就挂断了。
就在那天上午,男友匆匆的回来,随后又匆匆的离去了。在他离去后,我陷入了一片茫然之中。我的内心就如一瓶变了味的醋,呛得我有些喘不过气来。我忽然感到思绪纷繁,如一丛乱草。我在那套巨大而空荡的房子里坐立不安,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像个忧伤的孤魂野鬼。当我躺在床上或是坐在沙发上时,我感觉这房子变得让我非常讨厌,里面的空气仿佛被抽空,我恶心、头昏,似乎要窒息。我发现必须尽快离开那个房子。于是拿起皮包,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就像逃离地狱一般。我出门的时候碰到一个邻居。她看到我失魂落魄的样子,一脸惊诧。我想她保准会在我背后嘀咕:难道她家里闹鬼了?
我一口气跑出了很远,直到我盲目的跳上一辆公共汽车,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可是随后我就陷入了更加巨大的茫然之中:我不知道该逃往何处。就在我绝望到恐惧的时候,我想起了他。自我认识他之后,他就仿佛成了我心中的牧师,是我内心最坚实的依靠。他没离去之前是,在他离去之后依然是。他在的时候,每当我有烦恼总是会找他。我把我在别人面前极力掩饰的脆弱,都毫无保留地呈现在他面前。而他,一直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和一个完全可供信赖的保密者,不但如此,他总能给我提供理智而恰当的建议。可是,两年前他不辞而别,只给我留下了一封长长的亲笔信。他回到了家乡。他说那里才是适合他生活的土壤,而这个城市在他心里始终是一座别人的城市。我知道他一直不喜欢这座城市,但我更清楚的知道,他的离去也少不了有我的因素。在他离去的这些日子,我再也不能找他去到江边的咖啡馆或是通宵营业的夜宵店,当着他的面倾泻我心中的不快了。但他依然是我心中倾诉的不二人选。在我不愉快的时候,我就会拨通他的长途电话。我把我的烦恼、郁闷、伤感都通过电波几乎没有衰减地传到了他的耳朵里。在其他的时候尽管我也很想和他聊天,因为和他聊天我总能感到放松,而他的贫嘴总能带给我欢乐;但我尽量不去打搅他,我知道他是如臧天朔唱的那种朋友:如果你正承受不幸请你告诉我,如果你正享受幸福,请你离开我。而,实在,我也不愿打搅他太多,我希望他有新的快乐的生活。
这一次,我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他了。我拿起了电话,可无力打出去。因为我感到深深的恐惧,我知道这一次不是在电话里能够解决的。我忽然特别想见到他,我希望他还如过去一样就坐在我身旁。
我就在这样茫然无助的心情中走进了火车站的售票大厅。售票厅里的人稀稀落落,指引小姐热情好客,我几乎没来得及停留就被引导到售票窗口。就这样,我非常顺利地买到了一张开往他那儿的火车票。
一切都有些稀里糊涂,以致火车只差连个小时就要到站了,我才拿起电话通知他我的突然驾临。
第一次吃到了正宗的湘菜,辣得我眼泪鼻涕都失禁,不知羞耻地放肆流下来,样子很狼狈,但感觉很过瘾。那种辣,是一直辣到心里的。就如他说的:湘菜就是辣得纯粹,让你吃着干脆、舒服,一个字,爽!可是,这火一般的辣并没有燃起我们的情绪,我们对坐着,默默地吃着饭。偶尔想说点什么,但话到嘴边,又随着饭菜一起咽下去了。我们的见面有些出乎我的意料。我原本以为,我一看见他就会扑进他怀里痛快地哭一场,就像无助的女孩扑进她安全的港湾那样。然后把心中所有的话都倒出来,而他会耐心地听我倾诉,细心拥着我、呵护我,让我觉得温暖。可是当我在月台上见到他时,我们都显得非常理智,理智得有些拘谨,拘谨得不知如何是好,甚至都忘了打个招呼。我们彼此都小心地把满肚子的话暂时藏在肚子里,默默地走出了火车站,又默默地上了的士,然后默默地走进这家餐馆,默默地吃着饭。大家似乎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切入口,只好各自怀着心事。
第一次和他吃饭是那天晚上。那时,我和他认识没有超过四十八小时。
我被领导带到工作室的时候,就像一只怕生的小猫。面对十几双陌生的眼睛,我有些不知所措,只会在领导的介绍下,愚蠢地向这些不认识的的人逐一点头致意。在他们漫不经心的“哦”、“哦”的应付声中,我羞耻得手心冒汗。领导随后就把我孤零零的仍在那,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只好怯怯地坐在一张凳子上,安静得如同不存在一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被遗忘了,没人在乎我坐在那,我就如一个静物。这情景让我闷得发慌,却又无可奈何。我想,如果以后每天的工作就是来坐在这里形同空气,我一定会疯掉。幸好,他来了。
他双手晃荡着从外面走了进来。他并没有说话,可谁都知道他进来了,而且引起了工作室里一阵热闹。大家都和他打招呼,就连一本正经、满头白发的大叔都过来和他开起了玩笑。和我异常冷清的出场相比,他的闪亮出场让我羡慕万分。而这位集各方宠爱于一身的宠儿,竟然也没忽略了我。他和一位稍显风骚的女子开了个令她哭笑不得的玩笑后,就朝我走来。他个子不高,长得挺帅,很阳光也很男人。他对我笑的样子有些摆酷,让我感觉不到他的热情,反而觉得酷的让我慌张,不知道该对他的笑报以怎样的回答。他拉了张凳子在我身边坐下。还好,他的嘴巴并不如脸一般酷,这张嘴里装满了动听得体的话语。他的嘴似乎有种魔力。从他嘴里随意飞出来的几句话就让我打开了话匣子,并且说得很放肆,仿佛我们已经是非常熟悉的老朋友。在他面前,我说话毫无保留,无遮无拦,轻松自在。当他从我身边走开后,我自己都感到惊讶——我怎么会和他说这么多话,而且聊得似乎很欢,意犹未尽。一向以来我都是个比较安静的女孩,特别是在陌生人面前。但那天我在他面前,几乎说了我到这家公司一年来三分之一的话。而且那天是第一次见到他。
他提出请我吃饭时,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因为我丝毫没感到他有刻意邀请的嫌疑,就好像两个多年相见的朋友聚在一块聊天,聊到饭点了,然后一起出去吃饭,自然而然、顺理成章。实际上,我们才见第二次面,而且是在工作室边工作边聊天。一切有些不可思议,就好像我必须答应他一样,连女孩起码的矜持都没有,更没有像在遇到别的男孩邀请时那样顾虑重重。而我,真的从来没有这么快答应和一个并不熟悉的男孩单独共进晚餐。
下班时并没到饭点,离吃饭还早着呢。尽管我答应他吃饭时,觉得那是很自然的事,可我却不自觉地回宿舍做了精心的打扮。当我出现在他面前时,他说:“小姑娘打扮起来还蛮可爱的。”这话实在谈不上恭维,可我却听着特别受用。那天天气很好,仲夏的季节里晚饭并不着急吃,所以我们在美丽的江畔散了会步,欣赏夕阳照在江心时水火交融的醉人时刻。天完全黑下来时,他假惺惺地问我喜欢吃什么,可是我还没来得及说出来想吃日本寿司,他就说我带你去吃样特别的吧,你肯定很少吃。对美食,我一向充满期待,特别是我没吃过的。所以我饶有兴致地跟着他去吃所谓的特色佳肴。结果我发现上了大当——他轻车熟路地带我进了一家很大的湘菜馆。那餐饭我压根就没吃饱,因为我几乎不敢动筷子,一桌子菜全让他呼哧呼哧吃下去了。他实在不是请我吃饭,而是找机会给自己打牙祭,因为那一桌子菜全是红得冒火的颜色。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一种我很少吃的美食。好在这人倒是挺细心,他自己吃的直打嗝,也没忘了我没吃饱。买单出来,看到大街上有家粉店,拉我进去,给我点了碗牛肉粉。这顿饭让我像哑巴吃黄连,实在吃得暗自叫苦不迭。可时过境迁,我却记忆犹新,还傻傻的觉得挺有意思,常常特意拣出来回味一番。
打那以后,我就常陪着他吃湘菜。尽管辣的我胃直冒火、肠子直冒烟,可他还是坚持带我吃湘菜,从来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他说他的血都是辣的,所以吃不惯没有辣椒的菜。出去吃饭,如果让他选择的话,他都会选择湘菜馆。每次都把我辣的眼泪直流,可他却总抱怨不够辣,说菜做得不正宗,然后就滔滔不绝的给我介绍正宗的红烧鱼、香辣蟹、口味蛇、白辣椒炒腊肉……
说实话,我真的并不喜欢吃辣椒。我生在一个讲究饮食清淡的地方,对我来说,辣椒比烈酒还难受。每次陪他吃湘菜,都有一种舍命陪君子的感觉。但自从吃了一次他做的猪扒之后,我彻底喜欢上辣椒了。我从来没吃过放红辣椒粉的猪扒,可那次他煎的猪扒却满身通红。他把猪扒煎好之后,用辣椒粉调了一种很浓的辣椒汁淋上去,顿时香气扑鼻。那猪扒吃起来又香又辣,非常美味。我不知道是因为他真的做得挺好吃,还是因为那天他生日,特别的感觉影响了我的味蕾,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惧怕辣椒了,而且渐渐喜欢上了辣椒,感觉辣得挺爽。只是,吃过这里的辣椒之后,我才知道他为什么以前总要抱怨吃到的菜不正宗了。
从饭馆出来,走过了临湖一条安静的长街,到这间坐落于公园里的咖啡厅里坐下,已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辣椒的劲道还是如此猛烈,在我胃里、肠里像火般燃烧。服务员刚端来柠檬水,我就迫不及待地一气儿把杯子喝了个底朝天,还忙不迭地叫服务员加水。他微笑着看着我,仿佛做了一件很开心的事。
他要了一杯蓝山,给我点了一杯卡布其诺。他只喝蓝山,我知道。他喜欢蓝山那种酸味和淡淡的芳草清香。而我最喜欢卡布其诺,他知道。从和我第一次喝咖啡后,他就代替我向服务员点一杯卡布奇诺,因为我说我喜欢卡布其诺这个温馨的名字,也喜欢这种味道。
我们坐在靠窗的地方。窗子开着,吹进来阵阵清凉的风。现在是十月,我所在的那个城市依然燠热,可这里已经可以明显感到秋意了。窗外的树静静地立着,一些已枯黄的树叶,在夜晚的风中萧瑟飘零。路灯昏黄,很适合这个城市的氛围,这是一座安静而美丽的小城。
咖啡厅不大,但布置很别致。四周墙上都盯着梯状的木板,木板上放着书和cd,更难得的是,她看见有一排木板上整齐地陈列着久违的黑胶唱片。桌椅都是全木制品,简陋、原始,很自然,也都很干净。音响里放着诺拉●琼斯的爵士乐,一切都很惬意。我们静静地喝着咖啡,谁也没说一句话。他始终微笑着看我,看得非常仔细,似乎要从我脸上找到什么。而我,一和他目光相触,就感到千言万语齐上心头,我嘴唇蠕动着,想说什么,可又很犹豫,最终没说出一个词来,只好低下头去喝咖啡,或是转脸看向窗外。
咖啡喝完了。他看着我说:“累了吧。”我没回答。我的确感觉非常疲倦了。
“我带你去找家宾馆,你早点休息吧。”他边说,边招呼服务员来买单。
我不置可否,但我并不想睡觉。我坐了几个小时火车来,并不是为了到这和他吃顿饭、喝杯咖啡,然后被他安排到一个宾馆的房间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当然,我也没有提出反对,毕竟咖啡已经喝完了,再坐在这也没什么意义,买单出去再说吧。
又回到街上,小城的人显然并不习惯夜生活。在我的城市,现在正是夜生活刚开始的时候,而这里,街上已经人烟稀少,整条街在路灯的掩映下更显得幽静。湖水平静地在灯光下闪着粼粼的清波,樟树在风中小心的抖动着树叶,生怕吵着了树下的一对对不忍归家的情侣。我们默默地并排走着,皮鞋在街上有节奏地踢踏着。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曾经属于我们的江畔。
我们曾经在那条沿江路上像现在一样走过多少回?只是那里太热闹了,人来人往像赶集,让我们走在那路上体味不出情侣的感觉,所以我们一直都像兄妹一样,就只顾着胡说八道、拌嘴逗乐。只是那一次,出了点小小的意外——我们并排走着,记不清他贫嘴说了什么,逗得我笑弯了腰。忽然,一个卖花的小女孩出现在他身前。小女孩以为我们是情侣,嘴里说着许多祝福有情人天长地久之类的话,央求他买支花送给我。他微笑着看看小女孩,和她手上捧着的玫瑰花,把手伸进了裤袋。小女孩脏脏的小脸露出了笑容,眼里闪动着希望的亮光,她似乎看到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就在他的裤袋里藏着,只要他把手抽出来,她的愿望就将实现。然而,他看了我一眼,犹豫了一下,就把手从裤袋里抽出来了,手上空空的,什么也没拿出来。因为他看我的时候,我故意把脸撇开,一边小声的说不要,一边迈步走到前面去了。他两手空空地从后面跟上来。小女孩非常失望,可是她并不甘休。她早已被她背后那无耻的大人训练有素了。她从后面追上来,一把抱住我的腿,死死不松手。我被吓了一跳,惊慌失色地对那女孩叫:你干什么?你走开,我不要,我不要!小女孩根本没有松手的意思。这时,他突然显得很暴怒,一把抓住小女孩,用力把她的手掰开,恶狠狠地对她说:“滚!要不一脚踢死你!”小女孩大概被他吓住了,站在那怯怯地看着他,不敢再纠缠。我也被他吓住了,从没见他发这么大火。和那小女孩一样,我傻傻地愣在那。而他,自顾自怒气未消地大踏步走到前面去了。看着他暴怒的背影,我心里有些歉疚。我知道,他其实是在借小女孩发泄。我真想追上去把他拉回来,然后要他向小女孩买一束花送给我,然后我会很甜蜜的把他的花抱在胸前,接受路人对我们的艳羡和祝福。可是我的脑海里闪着另一个他的形象。那个他是他的上司,也是他的朋友。当那个他向我表白的时候,我想到了他,我犹豫了很久,可我还是答应了那个他。我原本以为以为,和他虽然会很快乐,但和那个他会更幸福。我和那个他很隐蔽地发展着关系,以为他并不知道。可他敏感的心里早就觉察,他冷静的双眼非常清晰地注视着一切。只是,他当作什么都不知道,还主动充当我和那个他感情上的牧师。我们之间的关系比朋友近一点,比亲近远一点。这是一种微妙的感情,也是一段很精确的距离。
今晚,走在这条幽静的临湖大街上。我多么希望这条街上也出现一个卖花女孩,缠着他给我买花。我会毫不犹豫的要求他:给我买一朵吧。可是这里没有卖花小女孩,只有路旁花圃里,傲霜盛开的菊花发出阵阵扑鼻的芳香。他要是能顺手摘一朵菊花给我,我也一定会醉倒在他宽广的胸膛的。而他,只是默默的走着,丝毫不解风情。他的浪漫气质,在这路灯晕黄的街上,被樟树的巨大阴影吞没。我们并排走得很近。他的手不时会和我的手发生碰撞。每一次碰撞我都紧张得心跳加快,充满着期待。我希望这种碰撞能够持续,不要分开。也就是说,其实我真的很想他拉着我的手。在这萧瑟的秋风中,他的手能温暖我、让我放松。可是,他对这种碰撞似乎完全没有感觉,当成一种再自然不过的事。我真想自己伸出手去,紧紧抓住他的手,并且把头靠在他的肩上,感受他的温暖。可惜我没有勇气。我们无声地在昏黄的路灯下走着,四周阒寂一片。
秋天的夜空很高很蓝,只有几朵淡淡的白云如薄纱般漂浮于天际。我抬头看着这寂静的天穹和那飘荡的轻云。冷冷的夜空无边无际,辽阔得让人心慌。我看见,头顶上的两朵云,他们轻盈地飘动,自由的变换着形状。最后,我看见一朵变成了牛郎,一朵变成了织女,他们在风的媒介下相遇了,相拥了,相吻了。我看呆了,静立在街上,眼里涌动着泪水。他随我停住脚步,没注意到我眼里有泪光闪动,只以为我走累了。他向一辆刚好驶过的的士招手。的士停在了我身边,他给我开了车门。我只好顺从地钻进的士,并偷偷抹去眼角的泪水。其实我根本不想走,我想和他一路走下去,直走到如天上那两朵羡人的云。
他对司机说到国际酒店。我说:“去宾馆?”
“嗯,你累了,我先送你去宾馆休息吧。”
“然后你回家?”这句话问得很暧昧。我真后悔说了出来。但我又确实不想他走了,我还没和他好好聊呢。
“嗯,你好好睡一觉,明早我来接你吃早餐。”
“你家——离这远吗?”
“不算远,十来分钟吧。”
“你——一个人住?”我很怕他说不是。
“是的,一个人,爸妈住学校。”
“那去你家吧,方便吗?”
“司机,去龙海。”他对司机说。
他的家在郊区,二层洋楼,依山而建。花园很大,经过精心设计和打理,有点苏州园林的韵味。客厅大得超乎我的想象,整个一楼有一半是客厅。光这个客厅,就比我现在住的整个房子还要大。家里干净整洁,陈列简单而精致。客厅北面墙有一排书架,上面摆满了书,而且是经过分类编排的。西面墙沿着通往二楼的楼梯,错落有致地挂着几幅名家名画,虽然是印刷品,但还是体现出主人的雅致。绿色植物也非常得体地出现在需要它们装饰的地方。总体来说,这是一座优雅舒适的房子。
他请我在沙发上坐下。沙发旁有个小茶几,茶几上整齐的放着几本书,应该是他正在看的。我看到最上面的一本是《安娜卡列尼娜》。我一下就想到了列文。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列文。这是一个纯粹而高尚的人。接着我想到了吉提还有沃伦斯基。我重温着发生在他们三人间的情节,泪水再次涌进眼眶。
他给我拿了一罐可乐,他知道这是我偏爱的饮料。而他自己当然是喜欢啤酒。我们坐在沙发上,喝着饮料。没有声音,房间显得巨大而空洞。电视遥控器摆在茶几上,但我们谁也没有去碰它,让它凄凉的沉默着。我看到《安娜卡列尼娜》的彩色封面。封面上是整幅安娜的画像,她俊俏的脸庞透出坚毅的神色,但美丽的眼眸里却闪动着深深的绝望。这美丽的绝望让一切黯然失色,让吉提和伯爵夫人们羞怯不已。这俊俏的脸庞在天空中俯视着大地,让人们在她的绝望目光中战栗不已。这个封面攫住了我的心,让我有些心慌意乱,咕咚咕咚地喝着可乐,企图让心情平静。
他告诉我浴室的水温调好了。我随后进了浴室。一整天风尘仆仆,我该好好冲一冲,放松一下了。我在浴室里冲了个够,感觉舒服多了。当我只围着浴巾走出来时,他仿佛吓了一跳,非常不自在。我自己也诧异:我怎么会只围个浴巾就跑出来?这可是在别人家呀。可我并不想再进去穿衣服,我知道,其实我这样多少有些故意。
他又给我拿来一罐可乐。
“给我啤酒吧。”
他感觉有些奇怪。在他的记忆里,我应该从没主动要求喝酒。而且他也知道,我的酒量不会比一支墨水笔吸的墨水多多少。不过他还是给我拿了支啤酒。东江湖啤酒味道不错。我围着浴巾坐在他旁边,安娜的目光还是那么绝望吗?不,安娜,我希望你看到我光洁的皮肤燃烧你的绝望。我转头去看安娜。封面上的安娜还是一如既往的深深绝望。这让我非常沮丧。我看着他,满脑子都是列文和沃伦斯基。
我不停地啜饮啤酒,希望抛开沃伦斯基,在酒精的刺激下打开话匣子。要说的话太多了,我还是找不到该从哪说起。很快我就把一支啤酒喝光了,又自己起身去拿了两支。当我把这两支又喝完时,沃伦斯基已经离开了,脑子里现在只有列文。可我还是没说出一句话。我还想再喝。是他不让我喝了。我知道我的确有些醉了。
泪水终于流了出来,无声无息却汹涌澎湃。我把头靠在他肩上,感觉自己浑身滚烫,仿佛要把身上这层浴巾点着。我热的难受,恨不得将浴巾一把扯掉。是的,我希望他把我的浴巾扯掉。就像一个粗鲁的土匪那样。我靠在他肩上,已经有些迷离了,我在滚烫的恍惚中看见了那个他。沃伦斯基!我的脑海里闪过这个名字。这个虚伪、虚荣的男人的名字。那个他就是在他的家中,在与我接吻时,忽然粗暴的扯下了我的裙子。我清楚的记得,当那个他扯下我裙子的刹那,我脑海里想到了他。那时我忽然感到一阵羞辱,于是我奋力反抗。但那个男人的脸在我眼前摇晃,就如通往幸福的门。我看到那张有些恼怒而苍白的脸,和一扇金碧辉煌的幸福之门,渐渐的我有些迷糊了。他的影像随之就在我脑海里模糊、模糊,而那扇门却越来越清晰,我的反抗也就显得越来越无力。最后,我彻底瘫软了。于是,从那以后,我就变成了那个他的自留地、试验田。我就如一个奶妈,饿了就来,饱了就走。如今,他在我脑海中是如此清晰,而那个他在淡去,可是什么也没有发生。他身体僵直地任我靠着,任我的泪水无止境地濡湿他的胸膛。他甚至没有给我一个安慰的搂抱。他像一尊漂亮的雕塑,慷慨地被一个伤心的女子依靠着流泪,一直到天明。
列车平稳地穿行于大地。安娜在天空中俯视着一切。秋意更浓了。我躺在列车窄小的卧铺上,面容憔悴。一夜没睡,已经很疲倦了,可是我睡不着。我一直在想着列文。吉提最终回到了列文身边。而我呢?我是回到那个他身边,还是再次回到妈妈身边?
本文已被编辑[燎原百击]于2008-8-27 23:27:17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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