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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复仇暴力事件中泉人

发表于-2008年08月27日 凌晨1:43评论-0条

前一阵子,媒体报道贵州和云南个别地方有群体闹事甚至烧毁公家事件,这样的恶性事件虽然很少,但也令人感到很不安稳。老百姓的违法往往是被逼出来的。长期研究底层民众反抗的学者斯考特就曾指出,底层民众早就习惯了逆来顺受、忍气吞声,他们心里十分明白自己硬斗不过在上者,因此决不会一开始就去鸡蛋碰石头。自下而上的抗议都是循规蹈矩的,都是以申诉、请愿和反映情况来争取在上者的善待。(底层民众)上诉往往是动乱和闹事的先声,只是在完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们才会铤而走险,犯上作乱。对于底层民众的不满和冤屈,如果不能马上从改革民主体制加以根本改善,至少也不应该一味高压管制,诉诸于暴力和威胁。上诉毕竟还是一种试图用言语、说理来解决问题的方式。人们越无法用言论进行抗争,也就越有可能转向暴力。即使不直接参与暴力的人也可能因此越加同情那些有暴力抗争行为的群体性事件。

暴力抗争并非社会之福。反抗性质的暴力行为虽然暂时可能成为申张正义的方式,成为复仇的手段。但是,暴力复仇,为正义而自行执法,与现代文明群体的约法制度不合,它更不是政治解决的手段。暴力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在暴力达不到目的的时候,暴力本身甚至还会变成目的。我们对群体暴力对社会稳定的威胁应该见微知著。1789年5月,法国国民议会于凡尔赛举行,审议了取消包括贵族狩猎权在内的封建特权问题。6月10日,就在民众进攻巴士底狱的前一个月,当时是议员参与审议的加米德•德士摩兰在给他父亲的一封信中写道,布列塔尼人正在实行《审诉书》中的若干条文,他们杀死鸽子和猎物。此地约有50人正在大举屠杀兔子。巡狩员看到他们在日耳曼平原杀死了4000到5000头猎物。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埃利亚斯•卡内提把这看成是一件很有代表性的群体事件。卡内提称杀兔子的是反叛的群众。他评论道,羊(群众)在敢于攻击狼之前,先进攻兔子。在矛头针对上司的反叛之前,人们先用最低级的容易得手的(对象)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卡内提认为,法国革命其实是从杀兔子的群体事件,而不是从进攻巴士底狱开始的。在群体事件这个说法中,群体,指的并不是所有的人群,而是进行抗议活动的人群。事件指的也不是一切社会的发生,而是那些表达严重不满的集体行动。群体性事件历来都有,但未必受到重视。只是当群体抗议行为真的成为对现有社会、政治秩序的威胁时,这类事件才会得到一点重视。到那个时候才匆匆应对,恐怕就已经迟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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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季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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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锋点评:

善待别人,其实也就是善待自己。倘若大家都如此,那么所谓的不公也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