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0年初中毕业的,到现在也18年了。
初中的记忆早已模糊,很难想起,毕竟太遥远了,加之当时我也不是风云人物,也没制造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件。虽说平淡吧,但我还是觉得难忘,这全是因为初中三年来我一直爱慕着一个女孩子。
不过,我与她并没有实质性进展,只是留下些情愫供我回味罢了。那些情愫如童话意境般淡远、纯美,让我的初中记忆不再黯淡,熠熠生辉,无比美好,弥足珍贵。
初中三年,除了在心里默默爱慕她以外,我没有采取任何实际行动向她示爱,我也没有对任何其他人说起我喜欢她。虽说当时学校也有个别学生早恋的现象,但作为听话的乖学生的我,压根没敢动那心思,觉得那离经叛道,为人不齿,非好学生所为。所以,爱慕只在心里,根本没想到要与她发展什么,更别说现实中的行动了。
初中毕业后,我到20里外的县城上高中了,她还在初三补习了一年,后来就不知去向了。虽然见不到她了,但我时常想念她,渴望见到她。这种渴望一直持续到高二,我又喜欢上另一个女孩,才慢慢变淡的。即使如此,我仍会在心里想念她,对她的回忆仍是那样美好。
对了,在此做个说明,初中我在本村走读。虽说那是个乡级初中,当时还是县重点呢,每年出不少中专生,全县招生,其它乡镇的许多学生都慕名而来呢。
不瞒大家,我对异性的兴趣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到我懂事起,至少是小学一年级,我就开始喜欢漂亮女生了。一、二年级,我喜欢一个女生。她留着剪发头,短短的,却很柔顺。特别的是她的脸很白很嫩,如敷粉,并且很娇美,笑起来有一种媚人的诱惑。再加上她说话细声嗲气的,让人听了心颤。但她很高傲,或许觉察到许多男生喜欢她,对我爱理不理,板着冰脸,甚至冷言冷语(我想是嫉妒心在作怪,嫌我的学习成绩比她好吧)。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她。
升三年级后,我和她不在一个班了,但还是时常见到她,能看到听到她的种种表现。我对她的缺陷也认识得很清了,觉得她或许受了家人的不良影响,说话尖酸,举止庸俗,学习成绩也滑坡,成了“烂”学生,我不再觉得她美了。到了初中,我完全记不起她了。
还有,三年级时有一个女生喜欢我,但我不喜欢她,觉得她土。拖着两条长长的辫子,显得过于沉甸,加之她的脸不生动,很呆板,神情有点木讷。我虽然不愿与她亲近,甚至故意躲避她,但她一直想接近我,对我念念难忘耶(我是不是有点自恋?哈哈)。
言归正传,回到正题。
升入初中,我是很快注意到她的,她跟我同班,她叫辛维桢。
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我想绝对可以用这个词来形容:惊艳。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丰满的女生,胸挺臀圆,身材匀称,面容姣好,穿着洋气得体,浑身散发着迷人的气息。
她的名字很特别呀,不像是女孩的,“维”和“桢”很少用在人名,更不要说用在女生身上。“桢”字很冷僻,不过我们都认的,我们小学学过一篇课文,讲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物候学家“竺可桢”呀。
她的英语特别好,英语老师称赞她发音准,常以她为榜样来教育我们这些英语还没入门的学生。也难怪,她是留级生嘛(真搞不懂英语这么好,还这么漂亮的女孩也会留级)。
她的美丽气质非一般女生可比。初一时,我们班也有一个女生猛一看很漂亮,身材也比维桢高挑,还有飘逸的长发呢,好像叫文英吧。她爸在乡政府工作,家还居住在县城,所以有一种盛气凌人的优越感,不屑于我们这些寒酸的农村孩子,处处看不起我们,高傲得要命,虽是班长却说话尖酸刻薄,脾气很坏,动不动就尖声吼叫,少能服众,很快威信扫地。维桢不多说话,就是说吧,也很轻,不急噪,更没见她发过脾气。她的美丽是一种安静,一种从容,一种温润,有一种隽永特质,非文英可比。不过,人家文英也有高傲的资本和实力呀,初一第二学期人家就因爸爸工作调到县城而转学了。维桢的出身也不简单,她爸在我们乡粮站工作,是挣工资的公家人,非农业人口。那年头,非农业人口可吃香啦,在农村人眼里,是身份高贵的象征,别提有多荣耀了。
衣服穿在她的身上总那么得体,那么耐看,她秋夏的衣服给我的印象很鲜明,颜色淡雅,总保持洁净、整齐。
那个年头,黄绿军装是男性青少年的追捧,除了因为那个年头衣服种类单调外,多半也因为他们爱酷吧,穿上去确实雄姿英发,很威风很有型。想不到,作为女孩子的维桢,常常在春秋季节喜欢穿那身黄绿军装上衣,是崭挺的确良的,给人以很震撼的新奇感。看久了,看惯了,觉得很熨贴,柔美中透出英飒。
88年夏天,流行黄衣衫,不管男生女生,有许多人都穿。据说那年灾祸多,这样可以辟邪。不管这是不是迷信,反正我觉得那颜色好弦,太好看了,更能渲染出青春年少的张扬啊。于是,维桢穿着杏黄衣衫的形象异常鲜明深刻地留在我记忆里,那真是太迷人了!在夏天,她还爱穿粉红的丝制衫子。
到了初二,一段时期,她爱上课时趴在桌子上睡觉,显得慵懒无力,老师叫她,她也不太搭理。她的反常表现,我看得很清楚,因为我就坐在她的后排呀。听人说她与班里的男生某某谈恋爱了,晚上约会呢,班主任也曾在班会上含沙射影地批评了批评。想不到我所最崇拜的她,竟与坏男生鬼混,这般堕落,玷损了我心目中那个纯洁女孩的形象,我真痛心。
上学的路上,本村的一个男同学赶上我,嬉皮笑脸地对我谈起维桢。他说她太风骚,是个“烂货”,谁都可以上,还跟他有一腿呢。不管他说的是真是假,没等他说完,我就无比厌恶地撂下他,加快了步子。
我不允许别人玷污她,我不允许别人诋毁她,即使事实真是如此!
虽经此风波,但丝毫未损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仍是那么美丽,那么圣洁。或许,我这人太健忘,太会自欺吧。
初二时,她有一个女密友,叫晓燕。这天晚自习结束回到家,由于天气太热,我坐在临街院门口的石墩上乘凉。忽然,朦胧月光里听到熟悉的说笑声,依稀看到街上走来两个女生身影,是她和晓燕啊!我能想到她们一定是到晓燕爸爸的工作单位——火车站去的(火车站就在我们村后),想不到我竟有幸碰上了。
真是奇遇,如在梦里啊。
我也没敢作声,任由她们有说有笑、视我无物地走过。
现在想想,我当时真该主动向她们打声招呼呀,但当时的我就那么害羞,那么木讷,懵了,不知说什么了。我想当时她们也一定见了我,但人家女孩子怎好意思主动去打招呼呢。更何况,那时的我平时与她们也不常说话,给她们也是很严肃古板的印象,说的难听点,有几份惧怕我吧。于是,她们向我不主动打招呼也就不足为怪了。
前面说过,她爸爸在乡粮站工作,我也见过,寡言矮胖的一个人,不可亲但也不凶恶,给我人拒千里的感觉。而她妈妈,一个中年家庭主妇吧,很慈祥,有点胖,在村里租房伴女儿维桢陪读。开始房子租在离学校近的老村,初三竟租我家所在的新村,跟我家隔两条横路但同在一条街,有一段距离。出她家所租的那座房子,沿街向南走不了几步便到街尽头,投108国道,再向东走不了几步就到乡粮站了。离她爸单位是近了,但她和我一样,离学校是远了,起码有二里多吧。那时农村条件还一般,大多走读孩子上学鲜有人骑自行车,均是步行。虽然离学校较远,我也是步行,而维桢由于家庭条件好,是骑自行车上学的。
新老村之间由一条东西走向穿过田野的比较宽的土路连接,路两边是两排挺直耸天的杨树。
到了夏秋季节绿叶茂盛,繁荫投地,风一吹满世界哗哗地响。两排树的两边要么是或绿腾腾或黄灿灿的麦海,要么是绿油油的如兵列戟立般的玉米林。
如今到了深秋时节,天地突然变得寥廓。杨树落去叶子,更显挺直干练。两边田野原来的玉米林不见了,换作刚出不久嫩黄泛绿的成片成片的还未遮住新鲜泥土的麦苗。那条土路也突然间安静了,简练了,旷阔了,甚至有几份寂寞了。是个午后,去上学,阳光很好,有风凉爽,我走在这条路上,身后忽然传来清脆的自行车铃声,由远而近呢。我的耳朵敏锐得捕捉到,心也无比地欣悦,我不向后看都知道这熟悉的响声来自维桢骑的自行车。她的自行车是村里少见的轻便的女式车,,车条和车圈总保持锃亮反光,车链还是包在链盒里的,铃声永远那么清脆。她的单车行驶在有些凹凸的土路上,发出特有的、细碎动人的震荡声。明知是她,但我就是不敢向后看,她临到近前了,我更不敢看她,连大气也不敢喘了,当然更不敢与她打招呼了。
在自行车动听的震荡声中,她悄无声息地靠近我了,又远去了。
她骑行到我前面了,我才敢抬头,大胆尽情地看她了。
中考结束等分的日子,好久看不见维桢,我很想念她。一天独自一人在地里干农活,我就一直反来复去地回忆她的各种情景,干累了到地头的小树林里歇息。那是一片杨树林,树还是很年轻,正处壮年吧,密密麻麻长在地里,枝叶繁茂,遮天蔽日。我坐在树阴里,百无聊赖,还是在想她,只恨无法见到她。突然我脑内灵光一闪,何不把她的名字刻在树上呢,也可解我片刻的相思之苦呀。也没有刀子,我折了根树枝,把一端折成尖状,然后开始在一棵树树身上狠劲地刻。竖刻出三个字:“辛维桢”,字有些歪扭,刻迹深浅不一。此后,我每到这块地干活,总不忘到那片小树林,看看那刻在树上的三个字是什么样了。
如今这三个字,我想早不复存在了吧。后来,我家地头的那片树林也不知何时消失了,被作为木材卖掉是它们的命运。那块消失了树林的土地,先是成为苹果园有几年,由于主人不善管理,转包给别人,如今是一片与周围无异的平常庄稼地了,年复一年地小麦、玉米轮番种长。
我在县城读高中的第一年,还有两三次在星期日下午返校的108国道与对面而来的维桢不期而遇呢。当时她还在初三补习,也是从家赶往学校的。我们都各骑单车,各在一侧,迎面驶来,中间隔着宽宽的黑色柏油路面,以及不停穿梭的呼啸而过的车辆与匆匆而过的行人啊。她还是骑着那辆发出清亮震荡声的轻便自行车,她还是穿着那件英飒迷人的黄绿军装,他的模样还是那样娇媚醉人,但我们都没停下车,连招呼也慌乱得没敢打就错过,各奔东西了。
以上我们邂逅的情形,我曾在我1991年4月28日的日记就有描述。我的这则日记是以这句话结尾的:
“我最终要以笔写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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