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月神蛾之死湖水做镜

发表于-2008年08月19日 晚上8:23评论-3条

人们的记忆里,同为昆虫纲鳞翅目的蝴蝶和饿类,蝴蝶是美丽魅力的化身,她轻盈的身躯漫步在百花丛中,仙子一般。然而,人们不知在鳞翅目十八万种昆虫里就有十分之九的是蛾类,更不知其中最为华丽最为高雅甚至比蝴蝶还要淡雅几分的就是——月神蛾。

1

当徐歌扬正端坐在自己角落里的座位上随意翻着《蛾类世界》时,原本安静的教室突然沸腾起来,抬眼看过去,只见有校花之称的唐琳雅伏在桌上大哭起来,许多人只是在旁看着,无人来解释是为了什么。

突地,那哭得正伤心的唐琳雅站了起来,一把抹去眼泪,狠狠的说道,“好你个沈之和,居然敢拒绝我,我有什么不好的?我非追到你不可!”

徐歌扬轻扬秀眉,心道,这唐琳雅真是女中豪杰。要是她表白被拒绝了,早就躲起来恨不得没人知道最好,这唐琳雅,果然是校花级别的人物,出手总是一鸣惊人啊。

有人斗胆问道,“唐琳雅,你干嘛非要追到沈之和不可啊?”

沈之和何许人物?q中的风云人物是也,虽然并未在校在班任任何职务,但是人气就是顶呱呱,之和之和,名字叫之和,可性格一定也不和气,常常面无表情挂着一张千年不变的脸穿梭在人群中,自然不见他与谁有过亲近的嫌疑,但是哈他的女生排成排。

唐琳雅是个美人,但是不是弱不禁风的那种,相反倒有点雷厉风行的女侠。现在流行中性美,唐琳雅就这么被拥上了q中校花宝座,而且两年来不见败势。

按这样的道理来说,唐琳雅外向、开朗、敢作敢当,与那有些忧郁好似迟钝的沈之和倒也是绝配,一个靓女一个帅哥,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啊。

可是——

从唐琳雅放出豪言要追沈之和开始,这已经是她第三次被拒绝了。

因为被拒绝,火气不小,体育课上她一个后踢腿,命中了徐歌扬。徐歌扬捂着肚子蹲了下去,她的眼神飘扬流淌到同样在对面操场上上体育课的沈之和身上,深恶痛绝的那种。

唐琳雅扶着徐歌扬来到校医处,校医掀开徐歌扬的运动服,乖乖,青了大片,校医再看看徐歌扬苍白的脸色,问道,例假来了?

徐歌扬点点头。

唐琳雅一闻此言,愧疚得双手合十,“对不起对不起,徐歌扬,我不是故意让你伤上加伤的。”

这是唐琳雅第一次与徐歌扬说话,徐歌扬摇摇头,“我没事。”三字足矣,之后再不与唐琳雅废话,倒是唐琳雅不停不停的解释原因,“徐歌扬,你一定要原谅我,要不是沈之和又拒绝了我,我一定不会后踢腿踢得那么有专业水准,然后误伤了你,啊!那个没良心的沈之和,我——”

徐歌扬闭上眼睛,轻轻打断唐琳雅,“唐琳雅,我要休息一下,你可以不管我的。”

啊?哦!唐琳雅吐了吐舌头,这转来半年的徐歌扬真的不是一般的冷漠哦。

徐歌扬侧躺在床上,长发散在枕上,趁着白净的小脸,唐琳雅没来由的觉得她的好看,唉,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就有人说她是校花呢?她不是好不好!校花有她这样大大咧咧的吗?如果她真的是校花的话,沈之和还会有不理她的说法吗?

再看看呼吸均匀似已熟睡的徐歌扬,她细看之下,也是很漂亮的啊。她估计班上至少有大半的人没有同徐歌扬说过话,她总是坐在那个偏僻的角落,都不知道她在干什么。

这样的徐歌扬,真的很不出名,成绩只是中等,平时又不喧哗爱热闹,班集体活动十有八九她是缺席的,若不是今日的一脚,与她聊天还不是猴年马月的事情。

“陈诺”是个咖啡厅,名咖啡厅。

这里的消费属于中高层,但是沈之和却是这里的常客,他第一次来的时候也和大部分人好奇这个店名,他截住了一个梳着马尾不施粉黛的女服务生问道,“为什么叫陈诺而非承诺?是陈字写错了吗?”

那个女孩没有如其他服务生殷勤的露出一口贝齿,笑眯眯的解答,反而是犹豫了一下,对着吧台叫了一声,“棋姐,你过来一下,客人有事情要问。”

所谓的棋姐告诉他,陈诺——陈旧的诺言。

然后棋姐就当着他的面训斥那个女孩,“徐歌扬同志,你怎么可以忘记我们店名的由来呢?你说说,你这是第几次了?”

女孩毫无畏惧的站着,“棋姐,陈诺这个店名真的太难听了。”说罢拿着托盘走人,剩下棋姐美目带怒却无法言语。

那一晚,他在咖啡厅里待了整整三个小时,看着那所谓的徐歌扬端着盘子林立于咖啡厅各个角落,夜幕降临之际,咖啡厅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徐歌扬的身影几乎是在咖啡厅里飞扬着,当她再次从他的身边擦过时,棋姐唱片集里第四首歌悠悠扬扬的传来,那是伊能静的声音,“你是我的幸福吗?”沈之和甚至再没有听到后面的歌词,脑里反反复复的把这句歌词与徐歌扬落落的身影重叠在一起,沈之和——动心了。

这时,沈之和十六岁,徐歌扬亦是十六岁。

如一年前,他点的还是蓝山,然后摊开作业,在这明亮的咖啡店里写着作业。

偶尔抬头,吧台里没有徐歌扬的身影,她今日被唐琳雅那个野蛮的女人踢伤了吗?再抬手看表,早该是她上班的时间了,望向窗外的街道,稀稀朗朗的人群中,怎么也没有那个清爽的徐歌扬。

正有些坐立不安时,门被推开了,是徐歌扬。

她有些苍白,抬眼也正遇见了沈之和的眼神,故意撇头不看,走到吧台,跟棋姐低语几句,然后拎着书包出去了。

沈之和叹口气,徐歌扬生气了。

收拾一下作业,不紧不慢的跟了出去,与徐歌扬一前一后的走在大街上。

“是唐琳雅把你踢伤的?”

“她不是故意的。”

“我可不可以把你拿出来?她把我缠得没办法了!”

“不行!”

“老婆——!”

徐歌扬愤恨的转回头,“谁让你这么叫的?我肚子疼死了你还要烦我,你这人太无聊了吧?”

沈之和笑笑,走前几步,弯腰蹲在徐歌扬前面,“上来吧。这里路段偏僻,没人看到。”

徐歌扬看了看四周,“你确定?要是被人看到你就死定了。”说罢爬上了沈之和的背,两个重叠的身影慢慢滑进了夜色里。

当夜幕下的大街寂静得只有路灯时,沈之和才缓缓的吐出几个字,“我对唐琳雅没有感觉,她是在穷追猛打,可是我只喜欢徐歌扬一个人。”

徐歌扬趴在沈之和的背上,双手紧紧的抱住沈之和的脖子,与沈之和沉默的往前走。

来到徐歌扬家的楼下,沈之和把她轻轻放下来,徐歌扬靠在沈之和的怀里,直到沈之和催她上楼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当沈之和目送徐歌扬上楼,她家的灯光打亮时才转身回家,只是还未到家的时候,手机有短信,打开,徐歌扬发过来的十个字:“我喜欢你所以我相信你。”

这个寒冷的夜里,沈之和头一次如此温暖。

唐琳雅从家里带来了鸡汤,专门是为徐歌扬熬的,徐歌扬看着那一罐鸡汤,很无奈的神情。

“我已经没事了。”她真的不想跟唐琳雅有过多的牵扯。

唐琳雅可不那么认为,“真的很好喝的,我自己熬出来的,唉,我这么对不起你,理所应当要赔礼道歉啊。你一定得原谅我。”

徐歌扬小小的叹了口气,“我没有怪你。”

唐琳雅举着鸡汤,“那你就把它喝掉。”

全班同学对唐琳雅的举措都已经见怪不怪,只是今日她所针对的对象居然是冰山美人徐歌扬啊,徐歌扬从来没有在学校里笑过的。

徐歌扬被唐琳雅的热情弄得十分尴尬,只得胡乱收拾东西,扔下一句“你自己喝吧。”就飞快的闪人了,留下唐琳雅在后面叫道,“数学课真的不可以逃课啊!”

唐琳雅是个怪女孩,徐歌扬逃到校园深处的灌木丛边低低喘气。

晚上,沈之和依旧背着书包来到“陈诺”,点的还是蓝山,然后继续做作业。

徐歌扬下班之前半个小时,他就溜出去,在咖啡厅前面的广场上候着徐歌扬,十点钟的钟声刚刚敲响,徐歌扬就已经来到他的面前,看着一脸笑意的沈之和有些不解,唉,在学校里他可是从来不笑的。

沈之和从包里掏出一个保温瓶,徐歌扬看着眼熟,“这是那个唐琳雅给我喝的,我特意留着给你的,谁让我不会熬鸡汤呢!”

徐歌扬不知道该笑还是该怒,好一个唐琳雅,这么会算计,她不要的鸡汤都不肯浪费,拿来送情人。

沈之和刮了一下偷偷浅笑的徐歌扬,“怎么了?这么好笑!我告诉你,我是因为她熬的是鸡汤才留下的,要不,我不会搭理她。”

徐歌扬叹口气,在沈之和的催促下,喝掉了鸡汤。

沈之和说,“我知道你肯定不喜欢她熬的,可是我不会啊,等寒假的时候,我让保姆阿姨教我。”

徐歌扬抬起下巴,“你学了干什么啊?”

沈之和额头与徐歌扬的抵在一起,“傻瓜,你每次生理痛都让我担心,我肯定要学会熬鸡汤,再者,以后你坐月子的话,我还不是一样要给你熬鸡汤——啊!我没说错,打我做什么?”

徐歌扬白了他一眼,走了。

沈之和在后面乐呵呵的跟着,走过一个街区又一个街区,华灯辉煌时,两个人影已经矗立在徐歌扬家的楼下。

拜拜了,老婆!

在她额头偷亲一记,快速的跑掉了,留下徐歌扬有些生气但更多是窃喜的站在那里。

唐琳雅是徐歌扬最为佩服的女子,她真的是越挫越勇,不仅没有放弃追求冷漠的沈之和,还打算与更加冷漠的她做朋友。

徐歌扬在无人之际仰天长叹,老天,救救唐琳雅吧。

没等到老天的回答,传言唐琳雅被带到了教务处,这么大张旗鼓的早恋,学校不知道才怪,大家都认定那个严格到了恐怖的政教主任会吃了唐琳雅的,万没想到——,去偷听的同学回来大肆的广播,唐琳雅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说:“主任,您也是从这个年龄段过来的,您应该知道这样单恋一个人是多么辛苦的事情,可是,主任,这么辛苦我也就认了,你为什么就不给我一点帮助呢?主任,我该怎么办呢?是继续单恋他还是放弃他?但是我一想到他的人生从此因为我的放弃而介入不了的话,我真的会懊恼的泪流不止。这么单纯的喜欢一个人,主任,你无法理解的。呜呜……”

主任没辙,举例论证侧面引导通通没有用,因为唐琳雅一直在说,“主任,青春的美真的是因为这些痛吗?”

主任被问得哑口无言。

校园里支持唐琳雅的呼声更大了,原来在任何一个年龄段,爱情勇士一样会受到尊敬。唐琳雅就是这样的,因为声讨沈之和的人是越来越多。

沈之和没有受到影响,他甚至最后一次拒绝唐琳雅的时候说道,“我早有喜欢的女孩,希望你自重。”

唐琳雅毫不在意,“你喜欢她,有朝一日喜欢会慢慢变淡,然后就不见了。所以,你会有爱上我的这一天。”她说的太自信了,沈之和却有了杀人的冲动,“总之,以后别来烦我!”

唐琳雅微微一笑,“沈之和,你是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有多么的不容易吧,所以你不会了解我的勇气和耐性,总之一句话,我不会这么轻易的放弃你。”

说这话的时候,徐歌扬正好来到他们身边,沈之和甚至有冲动把徐歌扬拉过来,向所有看戏的人宣布,“这就是我喜欢的女生,我会喜欢她一辈子。”还好没说,否则——因为,一辈子这么长,谁可以这么自信的说喜欢谁一辈子呢?

唐琳雅明目张胆的和沈之和纠缠着,同时也纠缠着徐歌扬,因为她发现徐歌扬其实是一个非常有思想的女生,虽然她从来不多言。生活就这么继续到最后,高考的日子。

沈之和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国内数一数二的f大,同时,唐琳雅不负众望,也跟着进入了f大,所有人猜测,沈之和必然会与唐琳雅双宿双飞。

徐歌扬进了一个普通的本科学校,与沈之和相隔三千公里。

沈之和甚至要求徐歌扬复读,重新考入f大,但是徐歌扬拒绝了,她毅然踏上与他南北相望的城市,临走之际,她在他的怀里问,“我可以相信我自己能一直的喜欢你,你呢?你能保证吗?”

沈之和看着徐歌扬,郑重的点点头,“我能。放心吧,老婆。”

果然,三千公里并不是什么远距离,至少每天一条问候短信,每星期两通电话,有时间就网络上相见,他们除了不在彼此的身边,其他的也没有什么改变。

第一个十一国庆节,他来到她身边。

拉着她满大街的乱转,最后在徐歌扬累得不想移动半分的时候,沈之和把她拽进了金伯利。

这个?指给徐歌扬看,徐歌扬傻了眼,你干嘛?你要干嘛!?

沈之和没好气的笑,“我能干嘛!”

拿出来,往徐歌扬无名指上一套,“蛮合适!”沈之和说,确实如此,配上她白皙修长的手指,真的是恰到好处的美。

徐歌扬在很多导购小姐的注视下红了脸,连连要褪下戒指,“别这样!”她说,好害羞的说。

沈之和不乐意,故意逗弄她,“除非你答应嫁给我。”说罢单膝跪地,对着旁边的导购小姐,“麻烦你把那玫瑰给我一枝!”

天,好浪漫,看着眼前的小情侣不过十八九岁!

徐歌扬要拉起沈之和,“别这样,你快起来。”

沈之和突然认真的看着她,“除非你答应。后天我就回f大了,不先把你定下来,我实在不放心。答应我吧,我会对你好的,一辈子好。”沈之和没出息,还是讲了一辈子,徐歌扬也没有出息,居然相信了,犹豫了半天,最终点头,“恩,我答应。”

金伯利里一片欢呼,沈之和刷卡付了钱,牵着徐歌扬的手出了金伯利。

“既然是我未来的老婆,那你可以向我要一份礼物,订婚礼物。说吧,老婆。”沈之和搂着徐歌扬的腰宠溺的说。

徐歌扬想了想,歪着头看着沈之和,“我要一个月神蛾的标本。”

月神蛾?

这是沈之和第一次听说,却没有好奇的问是什么,徐歌扬开口的第一件礼物,他非捧到她面前不可。

“好!保证完成老婆交代的任务!”

徐歌扬笑意难藏,这夜是这么的幸福,如同沈之和第一次在咖啡厅里等待她下班时一样,魔术般的从书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你们店里的芝士蛋糕外加卡布奇诺!”从那以后,他总是不停的在不同的夜里给她拿出不同的东西,吃的喝的,反正不愿意让她饿着,每天,到深夜来临的时候,她总是期待着他温柔的出现,温柔的呵护,温柔的爱意。

抬起头,看着沈之和,“能再答应我一个要求吗?”

点点头,沈之和低下头对着徐歌扬的眼睛,“你说的任何要求我都答应。”

“在我们大学毕业之前,都不要公布我们的关系,好吗?”这不是一个好主意,沈之和问,“为什么?让人知道我是你老公,你觉得不好?”

徐歌扬有些不知如何回答的表情,一遍一遍的咬着嘴唇,好半天,才低声道,“相爱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情啊。”

沈之和放开徐歌扬,面色有些不好,“你是不是觉得我做你老公会让你丢人?”这话有些重,徐歌扬抬起头,连连摇道,“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我是……”

半天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沈之和强迫徐歌扬看着自己,“听着,我现在是你未婚夫,我没有任何游戏的意思,从我在咖啡厅决定喜欢你的时候,就不曾改变过这个决定。高中我答应了你不告诉任何人,但是现在已经是大学了,你应该知道,一个男人是非常想要全世界都知道他爱着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徐歌扬有些激动,“我知道,我明白,但是,我们、我们、毕竟没有结婚。”

沈之和有些无语,“歌扬,今晚不要这么扫兴好不好?今晚理应是我最开心的一夜,你不要这样好不好?我和你订婚为的就是结婚,我不以为你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徐歌扬依沈之和的意思没有开口,但俩人之间却有了一丝不快存在。

甚至,当沈之和把徐歌扬送到校门口的时候,徐歌扬拒绝他把她送进去,“你早点回去吧,今天也累了。”沈之和一晚上的气顿时爆发了出来,“徐歌扬,你是不是不喜欢我?”

徐歌扬摇头,“不是。”

“那你为什么连我送进门都不让?”

徐歌扬没有说话,习惯性的动作依然是咬着嘴唇。沈之和看着她,好似疲倦一样,又似赌气一般,“我明日搭最早的飞机回去,再见。”

转过身,疾步如飞离开了徐歌扬的视野。

徐歌扬的拳头紧紧的握在身侧,牙齿要得唇欲滴血,久久,才一步一步似艰难万分的回到公寓。

那夜,她无眠到天明,沈之和没有给过她任何一个电话,而当太阳刚刚升起时她终于下定决心打电话向沈之和道歉时,沈之和的电话已经关机。

当她心急如焚的感到机场时,沈之和的身影早已只存在于昨晚的记忆中。

沈之和提前销假回到学校,撞见了唐琳雅,毫不奇怪。

她从进大学开始就追随着沈之和的身影,此郁闷时刻突然遇见她,倒觉得有些庆幸。

唐琳雅过来,“嘿!两眼无神,怎么了?”

沈之和看着她一贯不变的笑脸,“唐琳雅,你都没有难过的时候吗?”

唐琳雅闻言跳了半截高,“大哥,我是人也,我怎么会不难过,每当你义正严词的拒绝我的时候,我都很很难过。”夸张表情及措辞,沈之和难得的笑了,唐琳雅摇摇头,“我好失败,与你同校三年有余,至今第一次看到你笑,你从来都不笑啊?”

沈之和愣住了,他怎么不笑,他几乎只在她一个人面前笑,可是,她还是一副要把他推出她世界的模样。

唐琳雅看着他又忧郁了的样子,叹口气,“唉,别忧郁了别忧郁了,走吧,我请你喝酒。”

喝酒?女孩子喝酒?

沈之和看唐琳雅不像,倒是唐琳雅被他的目光看得很不舒服,有些火冒,“怎么?怕喝醉了我对你上下其手然后吞吃进肚,再逼你负责啊!你觉得我会爱你爱到这么没有原则没有道德吗?哼!”

沈之和扑哧一笑,走吧。

唐琳雅举杯对着沈之和,“别忧郁了,生活得朝前看。”

沈之和啜下半杯,“唐琳雅,你不能理解的!”

唐琳雅一摇头,“哼,还有我不能理解的?爱一个人再也没有谁比我爱你更艰难了!”

唐琳雅摇摇酒杯,透明的液体晃动着眼睛,“爱一个不爱你的男人,痛得要不得,但是我还不是活得很好,你不爱我我还不是一样过日子,喝酒!”

沈之和点点头,“干杯!”

“有你这个朋友真好。”沈之和酒过半晌,吐出这几个字眼,唐琳雅对着沈之和嘟着嘴巴,“沈之和,你知道不知道,这句话好伤人心!”

这样一夜,沈之和忘记了开机,这样一夜,他无意与唐琳雅共同把酒言歌,快意人生,这样一夜,徐歌扬守着手机直至有一个天明,满眼的血丝告诉她,“你等不到这个男人开机,他还是不要你了。”

转着无名指上尚未捂热的戒指,眼泪落成自己的心怎么也淌不过的河。

徐歌扬与唐琳雅不同,她不可能对着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付出感情,她是一个冲动到极致的时候顶多说一声我喜欢你,我不想离开你,仅此而已。

在爱情这场战役里,她发现她的自尊比所有人都强,她宁愿把爱凝聚在心里变成一块块硌着心疼的石头也不愿意把爱抛在阳光下让那个男人审视!

她骄傲的心啊,她骄傲的痛!

7

沈之和与徐歌扬再次联系是在一个月之后,徐歌扬听到沈之和的声音内心有幸福却也有苦涩,可无论如何,她都平静的面对着沈之和。

沈之和对着电话长叹,“我答应你,我不会公开我们的关系。只要你开心。”

徐歌扬已无兴奋,只是沉默,沈之和亦是如此,很大一会儿,沈之和才轻言,“歌扬,你要记得,我是爱你的,你是我老婆。”

徐歌扬觉得自己太敏感了,可为什么她认为自己的爱情居然到了要用言语强调的地步呢?

渐渐的,电话少了,因为太多时候大家都无话可讲,在电话里冷场,爱情似乎到了尽头。

就这样,大一过去了,这一年里沈之和来看过她三次,每次与她除了吃饭散步就是拥抱和接吻,再无其他。

沈之和提过,见见彼此的父母。

徐歌扬又是沉默,好半天才说,可以去见见沈之和的父母,而她的父母,暂时不方便。

不用质疑,沈之和生气到了连他的父母也没让她见,他们见了三次面不欢而散有两次,大一完的这个暑假,徐歌扬努力想要挽回沈之和,她虽然不太相信今后能相伴一生,但是她的感觉告诉她,错过了沈之和,就错过了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男人。

她甚至能感觉,沈之和是她这辈子唯一爱的男人。

为此无论如何也要抛弃自尊抛弃骄傲的去告诉他,她有多么的爱他,因为她无法欺骗自己在无数个夜里不眠不休想念的都是那同一个身影。

想念沈之和太久,久到她更瘦了。

当无名指的戒指在一个不经意的时刻落了下来的时候,才发现爱情的圆圈有些束缚不了她。好吧,还有另一个办法,用一条红线,绑住戒指藏在脖子里,离心窝最近的地方,比无名指离心脏还近。

火车在六十多个小时候后缓慢到达他的城市,天气热得可以杀死人。

她站在他的校门口深呼吸,却没有注意到很多男生为她侧目,她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漂亮,况且为人男友的沈之和也没有夸奖她的习惯,可此刻——居然有些脸红。

问了许多次,才来到他的公寓楼下,小心的拨通他的电话,却发现电话如以往很多次她打的结果——您拨打的号码已关机,sorry!you……!

有些沮丧,等了许久,甚至有人热心的上来问她找谁、等谁、需要帮忙吗,她都没有移动位置,乖乖的在那里等待着沈之和。

炎热的天气让徐歌扬更是虚弱无比,沈之和,你为什么还不回来?

沈之和回来了,与他并肩的是唐琳雅,他们有说有笑,非常开心的样子。

徐歌扬深深的记得高中时代沈之和对待唐琳雅的态度,与现在是天上的地下,为何?心一下子痛了起来,深到骨子里的痛,她无数个夜晚梦见的声音此刻成了现实,“徐歌扬,沈之和不要你了,他不要你了。”

沈之和看到徐歌扬也愣住了,倒是唐琳雅很开心的样子——“啊,徐歌扬,好久没见了也!”

徐歌扬勉强的点了点头,“你好。”

这句“你好”不知是针对沈之和还是唐琳雅,反正徐歌扬已经把视线从两人的身上挪开。

沈之和本来有一丝开心的,在看到徐歌扬的身影时。可当他看到徐歌扬没有带着戒指的手时,冰冷的表情重新爬上了英俊的面孔之上,他甚至没有招呼一声徐歌扬。

徐歌扬的嘴角,露出了一点不易觉察的自嘲式冷笑。

唐琳雅热情的要给徐歌扬接风洗尘,徐歌扬婉言相拒,“我等的人已经来了,先走一步。”闪身离开,就此别过吧,沈之和。

那时一种被冻裂的痛,如心在寒冬里被冻住,然后沈之和一个凛冽的眼神把它击碎,所以她痛,她痛到无力呼吸依然要装作一副不在乎的样子走出沈之和的生活,活该她为什么这么高傲,活该她为什么这么爱他!

8

沈之和在唐琳雅面前努力抑制自己想要追上去的脚步。

她为什么,为什么连戒指都不带着了?难道已经走到尽头了?可是走到尽头为什么还要来这里,为什么还要来他的学校?

或许,她是来看自己的,或许,她是爱自己的,意识到这些,已经是深夜,起身翻墙出去,满世界寻找,她的手机关机,她住在哪?还在这个城市吗?

当沈之和再三斟酌自己是爱徐歌扬并且不可以失去她时,他才追到她所在的城市。

可是——徐歌扬消失了。

徐歌扬就莫名的消失了,在她的学校没有他的踪迹,在他曾驻足过许多次的楼下,也未见过她的踪影,她就这样的消失了。

沈之和在寻找到疲惫不堪的时候对那徐歌扬恨意十足,为什么要这样的消失?难道这样的离去会比较有尊严,还是这样的离去更有骄傲的本钱!

幼稚任性的徐歌扬,你在哪里?

当沈之和的父母意识到自己儿子的超级颓废时,徐歌扬已经离开了两个月。

沈之和选择告诉父母,关于他私定终身的那个未婚妻不见了的事情,沈之和的父母有头有脸能力卓越,自然帮着四处寻找。

到处打听,都不得线索。

又是国庆节,回家寻找徐歌扬的沈之和陪着父母吃饭,一起吃饭的还有一对陌生的夫妻,以及他们五岁的女儿,小女孩的老爸已经四十多岁,算来是晚来得女,一餐之间,足矣见到那老爸有多宠溺小女孩。

只是说笑起来眉眼间有些面熟,沈之和的老妈逗弄小女孩,“豆豆最喜欢的人是谁啊?是爸爸还是妈妈?”

小女孩咬着手指想了大半天,才回答,“我最喜欢的是姐姐。她会给我做蛋糕。”

当沈之和的老妈继续问“是哪个姐姐”的时候,沈之和看见了小女孩双亲眼里的一丝诧异,小女孩不假思索,“我姐姐叫徐歌扬,她会给我做巧克力蛋糕。”

徐歌扬?沈之和的脑子一片糨糊,沈之和的父母也是奇妙莫名。

小女孩的妈妈拉过小女儿就问,“她什么时候给你做巧克力蛋糕啊?”

小女孩低着头说,“我念小班的时候,姐姐给我送过巧克力蛋糕。妈妈,你和爸爸为什么不让姐姐回家呢?我好想她。”

沈之和站了起来,用尽力气才压抑自己声音里的颤抖,“叔叔阿姨和徐歌扬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她是我和前妻的女儿。”

“那现在她在哪里?”

“呃,应该在她妈妈那里吧。我平时都是把钱汇到她卡里,不太管她往那里去,人大了,不是我们管得了的。呵呵!”徐歌扬的父亲笑道,沈之和终于明白为什么从来把徐歌扬送到楼下会是那么安全,没有什么叔叔阿姨来教训她。

要了徐歌扬母亲的电话,打过去,一问,答案和前夫一样,“应该在他爸爸那里,或者是在她的小公寓里吧。”

至此,徐歌扬失踪了三个月。

沈之和以徐歌扬未婚夫的名义报了人口失踪案,他得以明白为何徐歌扬会如此的没有安全感,会如此的骄傲,原来,她被抛弃了太多次。

她孤独到看自己同父异母的妹妹都要偷着躲着,她孤独到一个人上课一个人下课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他为什么要怀疑她的爱情?为什么不挽留她离去的脚步只为了自己一时的气愤?

歌扬啊,希望你不要有事情,求你了,歌扬,回来吧。

9

那是罪恶的一夜,徐歌扬一辈子也无法忘记。

从那一夜开始,她记恨的东西变成了全世界,大雨冲刷下的罪恶,让她永生都带着肮脏生存。

心理医生一次次的对她的说,天下间遭遇不幸的女人很多,但是战胜不幸唯一的办法就是站起来勇敢的面对它。

她总是面无表情的听着,直到又一次,她问,“全天下被强j*的女人有几个苟活着的?被轮奸后能活着的女人又有几个?”

心理医生说,“活着是对邪恶最大的挑战,最大的鄙视……”

她看着医生,摇摇头,“别说这些了,我听不懂。我只是想知道,被强j*的女人有几个活着的?被轮奸的能活着的又有几个?”

什么站起来?什么好好活着?

她用什么站起来,用什么好好活着,用那遍体鳞伤的身体还是残破不堪的心,无论是什么,都已经没有能耐撑起她的天空。

她歇斯底里很长一段日子,她精神崩溃很长一段日子,她接近死亡边缘很长一段日子,她把希望熬成绝望就用了那很长一段日子。

徐歌扬,那个高傲的、美丽的、自然的、自由的、有沈之和深爱的徐歌扬,就这么的死了,就这么磨灭了元神,开始了痛苦的自我折磨。

学校与院方要把她的监护人请来,她拿着剪刀抹在脖子上,“如果叫人来我就死给你们看,死给你们看!”任谁也夺不走她那把致命的剪刀,她未疯,只是痛到了极致,心里痛身体痛。

她不明白,只是去看了一个男人而已,只是去看了一个不要她的男人而已,为什么她就遭到这种抱负,强j*她,不如杀了她,不如杀了她啊!她太不理解了,自己已经足够不幸了,为什么天灾人祸非要把她折磨通透才够呢?

许久后,平静下来,之后的她乖乖的待在了精神疗养院,只要院方和学校不把她那幸福的爸和幸福妈叫来折磨不幸福的她就够了,她跪在主治医生面前千百遍的恳求,跪在校领导面前失去尊严的哭泣,“让我待在这里,我会乖乖的,我会乖乖的。”

我会乖乖的,如同很多年前父母离婚,她在他们面前哭得难以自已,我会乖乖的,只要你们不离婚,可怜的十岁徐歌扬,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你就是再乖,他们也是不要你的。可怜的徐歌扬,你怎么老是要重复这句话才有一丝活路呢?

为什么啊?可怜的徐歌扬!

10

沈之和与父母以及徐歌扬的父母同时被通知前去那个疗养院,未到之前,大家都已经嗅到了那个悲哀的结果。

等待许久之后才开始办理那些琐碎的探视手续,当沈之和看到那个寂寞的身影时,心痛了起来,这里是她生活了将近一年的地方,她怎么会变成这样。

头发长长的披在背上,那白蓝相间的病号服让她的背影显得空洞而萧瑟。

沈之和轻轻走过去,小心翼翼的叫道,“歌扬。”

徐歌扬转过身来,苍白的她是那么让人心疼,毫无血色的她,怎么熬过来的?

“沈之和,你来了。”那么平静的语调,却透着熟悉里的陌生。

沈之和蹲在她面前,“我来看你了,不怪我现在才来看你吧。”

徐歌扬摇摇头,不说话了。沈之和正在想着要告诉眼前这个家伙他有多爱她的时候,一个小人冲过来,以踤不及防的速度投入到徐歌扬的怀抱,奶声奶气道,“姐姐,我好想你。”

徐歌扬愣了一下继而紧紧搂着她,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恩,姐姐也好想你。”

小人儿抬头,露出可爱的酒窝,“姐姐,我好想好想你做的蛋糕。”

徐歌扬看着她,也学着她夸张的说道,“姐姐也好想好想做蛋糕给你吃。”

小人儿突然哀求道,“姐姐,你跟我们一起回家好不好?”

徐歌扬看着她灵动的大眼睛里充满了孩童般纯洁的爱意,心里一酸,几番努力,才忍住要落下的泪珠,哽咽道,“姐姐回不了了。”

“为什么?是姐姐不喜欢我吗?哇——呜呜——!”小人儿哭了起来,徐歌扬再也抑制不住眼泪,噼里啪啦的落了下来,“不是姐姐不喜欢你,是姐姐要去另外一个世界了。”

大小两个,抱在一起哭得七零八落。

沈之和上前搂住她们,眼泪忍不住的掉在徐歌扬的背上。

徐歌扬最后的日子还是在疗养院度过,但是她的身边自始至终都有一个不善言谈不苟言笑却处处散发着忧郁的男生和一个活泼可爱到令人无法不去爱的小女孩。

沈之和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医生告诉他的情况,“她是在学校里出的事情,因为是暑假,所以学校的学生不多,如果不是她精神恍惚直至夜深都还在公寓外行走的话,也不会遇上那些不法分子,本来是没有命的,因为那些顽徒本来就是不要命的,几个人把她轮奸后还欲要打算杀人灭口,她身上的伤口以至于现在致命的感染都是来自于那场灾难,唉,她自杀了好多次。现在终于想通要见你们了,就好好的陪她过最后这段日子吧。”

当徐歌扬开始卧床不起的时候,沈之和开始给她擦拭身子,当那被当作项链一样的戒指露出来的时候,沈之和无法抑制的悔恨,他没有问,但是徐歌扬回答了他,“我瘦了,手指也细了,戴着会掉,所以才挂在脖子上。”

沈之和沉痛的问,“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爱我,你可知我等你这句话等到——”

徐歌扬回答,“我要告诉你的时候,你却不要我了。”

唐琳雅神通广大,不知从哪里查到徐歌扬疗养的地方,居然来到了徐歌扬的病床前,“我不知道你居然是沈之和的未婚妻,你们可真是够秘密的,瞒住了所有的人也。”

徐歌扬看着她,“唐琳雅,你不会放弃沈之和吧?”

唐琳雅理所当然的点头,“当然不会放弃,我毕竟喜欢了他这么多年啊。”

徐歌扬难得扬起了嘴角的笑容,“做个勇敢的人,真好。”

唐琳雅接着说,“所以啊你要赶快好起来,好好守着你的未婚夫,要不然我就把他抢走了。”

徐歌扬摇摇头,依然喃喃而道,做个勇敢的人,真好,有颗勇敢的心,真好。

徐歌扬死后,沈之和还是没有找到那所谓的月神蛾的标本。

月神蛾,它有着一对令人羡慕的石膏绿色的大翅膀,还有一个波浪状的尾巴,成年月神蛾没有嘴巴,交配后就不吃不喝,直到死亡——它们仅仅能够活一个星期。

月神蛾有了爱人之后就只能活一个星期——沈之和想到这里,久久不散的黯然神伤!想起那个徐歌扬,端着托盘擦过他的身旁,伊能静唱道,“你是我的幸福吗?”

他一直没有听后面一句,那句是:为何幸福总是让人忧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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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燎原百击点评:

你是我的幸福吗?为何幸福总是让人忧郁?
可怜的女孩,可悲的一对恋人,命运于他们何其不公!
文笔流畅,描写细腻,读来不尽唏嘘
不错的小说,欣赏

文章评论共[3]个
湖水做镜-评论

果然是篇糟糕的文,哎……

灵感要来源于生活,郁闷!
at:2008年08月20日 晚上7:06

独渡-评论

 "做个勇敢的人,真好"真的很喜欢歌扬的这句话,可是在这个冷漠的世界又有多少勇敢的人.
   是世界太残酷,还是人太懦弱.
      at:2008年08月20日 晚上9:18

余温-评论

令人落泪的总是悲剧。at:2008年09月27日 早上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