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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贼、防盗、防警察杨柳依人

发表于-2008年08月19日 上午10:48评论-1条

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有一句流行语,叫“防贼、防盗、防干部”。那是因为,每逢干部下基层,基层单位或者老百姓就得出血割肉,轻则花钱招待这些干部海吃一顿,完了,他们两嘴一抹就走人;重则罚款,还没完没了的训人整人。总之,老百姓见到干部就诚惶诚恐,这能不防着他们吗?

现在这句流行语得改动一下了,应该叫“防贼、防盗、防警察”,这绝非本人夸大其词,它可是有例可证的,过去大人吓唬孩子时,说:

“你再闹就叫老虎来咬你!”

现在连孩子也知道根本就没有老虎来咬人,过去那招不再灵验了。因此,现在大人们吓唬孩子时就说:

“你再不听话就叫警察来把你抓去!”

孩子的哭闹立刻打住。瞧瞧,这警察是何等地威力无比。何止是孩子怕警察,成年人不怕吗?非也,尤甚。当你走在街头,只要一听到喊“警察来了!”霎时间,那些小商小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收摊、奔跑、藏匿,骑车载客的人更是落荒而逃,稍有差池,就被罚款,甚至被没收货物。其结果是,市民本来可以随处买到的东西买不到了,过去上班时花3元、5元就可以到达单位,现在却要花上10元甚至20元才能解决问题。这警察不作为还好,百姓尚可获得片刻安宁,警察一作为就扰得市民是鸡犬不宁。

更有甚者,在广州,骑电动自行车的人也在被罚之列,本人这个星期就因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两次被罚款,每次50元,共计100元,一个星期的生活费没有了着落。我就闹不明白了,电动自行车是一种新型的环保交通工具,而且价格能够被广大普通百姓所接受。有了电动自行车广大普通市民既可以免受上班倒车之罪,又可以免受供车之苦。世界上许多发达的国家都在大力研究推广电动自行车,我国作为一个尚不富裕的国家,更应该将其作为普通百姓主要的交通工具。

事实上,北京、上海等大都市的市民都已经逐渐由脚踏自行车向电动自行车过渡,这说明北京、上海的父母官,在出台政策上已经有了便民观念,真正站在了大多数人立场。同样是一个国家,广州的父母官为什么不能站在广大人民的立场?不能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难道让市民个个都买小汽车?就我国的经济发展程度,普通百姓可能个个消费得起轿车吗?就算个个买得起轿车,公路能够容得下吗?能源供应得上吗?慢说我国,就是发达国家,也不是所有人都买轿车的吧。

广州的警察天天在街头逮住骑电动自行车的人罚款,我们可以对此算一笔帐。就按一辆电动自行车一周罚款100元计算,广州有10万辆电动自行车,一周就可罚款1000万元,一年下来仅电动自行车一项就可罚款52000万元,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真是生财有道啊。

我们都是纳税人,我们用自己纳的税白白养活他们这帮警察倒也罢了,可是,我们用自己纳的税养活着一批依凭国家机器时刻对我们自己实施处罚的警察,这还有天理吗?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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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古刹昏鸦点评:

对电动自行车罚款总得有个理由的吧。如果能更充分的说理将更好。

文章评论共[1]个
杨柳依人-评论

在广州,电动车上路就罚款,没有理由。曾经有人说,这叫穷人必须给富人让路,百姓必须给官员让路。at:2008年08月19日 中午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