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小动物一向没有多少好感。因为小时候生在农村,房子的光线本来就不好,母亲还养鸡养鸭养兔什么的,弄得家里很脏。看着地上那扫不净的小动物的粪便,我常常是吃不下饭。所以只要我在家里,就千方百计把这些家禽家畜赶到外面去。我喜欢很干净的地面,可以光脚走,可以坐可以躺,多好啊!
后来这样的愿望实现了。可是儿子却很喜欢养宠物。乌龟也好,鹦鹉也好,金鱼也好,虽然我都不喜欢,但因为可以把它们关起来,也还不至于弄脏家里。这一次儿子居然从他奶奶家抱回一只小猫来,我很是生气,想叫他送人,可是儿子非常舍不得。他不断地保证管好小猫,再加上这猫真是小得惹人怜爱,我就答应留下了。
小猫来历不明,不知是哪家人不要的。因此我们都不知道它到底多大了,而且我们也判断不出它的性别。除了耳朵和尾巴是暗黄色,其它地方是雪白的,倒是非常的好看。儿子给它取名贝贝,找了一个大盒子做它的房子,还准备了一个盘子盛食物。贝贝很听话地就去吃东西了。可是到了晚上,它并不在盒子里睡觉,而是自己找了个地方,即电视柜下面的一个空处。几次赶它走它都不肯,只好顺着它的意愿,为它找了几张报纸铺在那里,算是它的窝了。我们也才知道小猫的吃和睡是要分开的。
几天下来,我们试出了贝贝的一些特点。比如它不怎么喝水,不吃蔬菜坚果,要吃饭,很喜欢生肉和鱼还有碎骨头。那么我们每天买菜的时候,就会为贝贝考虑一点点。一天下午,我们为它洗澡,不想它却十分生气,使劲伸开爪子想抓人。其实小猫不比小狗,它是爱干净的。它常常用舌头舔自己的身体。它并不爱去灰尘较多的角落。熟悉环境后,它的胆子大了,在沙发上滚来滚去地玩,顺便也就睡在上面了。我努力地驱赶它都不起作用。丈夫说不用费力气了,小猫就是这么随便的,那是它的天性,你是改不了的。以后它大了,说不定还跑床上去呢。贝贝在沙发上睡觉的时候真是好看。那么安静,那么弱小,让你忍不住想去爱抚它一下。它醒了以后,很喜欢和人玩耍。如果你把手伸开,它就会跳到你手上或身上同你玩。别看它小,其实它的爪子很锋利,而且牙齿也很厉害。不过为了报答你的陪同,它会很懂事地收起爪子,这样就不会感到疼了。
贝贝还很喜欢睡觉。大白天的,一会儿就睡着了。难怪人们把爱睡懒觉的人称作“懒猫”。我们家里是没有老鼠的,不知道它长大后会干点什么呢?这倒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贝贝的五官都好看,最美的是眼睛。它褐色的眼睛真大,很有神。不是有意种宝石叫做“猫眼”吗?可能真是跟猫的眼睛差不多。记得《乱世佳人》中的那个女主人公斯佳丽,长着一双美丽的极具诱惑力的眼睛,作者描述它们时就说那像猫的眼睛。我偶尔凝视它的眼睛,发现它竟然很深情的样子,我见犹怜。它轻轻地一叫,很是温柔。我确实没想到一只小猫居然会这样打动我。渐渐地我有些理解那些养宠物的人了。宠物对他们而言,确实跟自己的孩子一样的重要。其实说开了,也就是日久生情的原因。你喜欢什么,好好地待了它,它跟你产生了感情,你自然就舍不得它的了。
我们一家打算去云南旅游一周。走之前,为贝贝准备了一周的猫食,一碗清水。一路上,儿子都在担心贝贝会不会有什么不测。8月14日这天回来,一打开门,就听到贝贝的声音,它飞快向我们跑来,很是亲热,把儿子高兴坏了。我一检查,贝贝居然并没有随地大小便,它很规矩地拉在盒子的一角上。它真的是很乖啊。几天不见,它长大了一些,最明显的是尾巴上的毛长长乐不少。贝贝对这个家更加熟悉了,上窜下跳的,自由得很。
我坐在电脑前打文章时,小猫贝贝时常坐在桌前。它的眼睛表明它很期待我和它玩,完全就是一个小孩的样子。有一次,它跳到了键盘上,居然还敲出一个汉字来,真是奇迹!不过我一般是不会理它的,儿子才是它的好朋友。儿子和它玩地高兴,把写作业的时间都给耽误了。每一个来我们家的小朋友都喜欢去抱它爱它,看来贝贝可是魅力不小。
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地球,家我们共同的家。我们和贝贝是应该和谐相处的。真希望贝贝一直都这么快乐。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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