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乱红飞过琳珂

发表于-2008年08月13日 晚上9:50评论-0条

庭院深深深几许?杨柳堆烟,帘幕无重数,玉勒雕鞍游冶处,楼高不见章台路。 

雨横风狂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欧阳修的这首《蝶恋花》,很早就读过,但也只有如今才敢吟诵出口了。 

六年前,尤其是在她送我字帖并且签上其中后两句时,是不敢说“明白”的。而且她写完,用了异样的神态问我:“我写得好吗?”我不敢看她的眼睛,低着头喏喏着:“好,好!”然后她就默然,直到她走,直到现在··· 

那时,我似乎还年轻,但她终是小我11岁,而且是政法学院毕业的学士了,人们誉之为才女。而她确实是多才:歌是不唱的,只是哼哼两句。太极拳打得很好,尤其是写字——一手漂亮的硬笔行书。偶尔也独自跳上一舞,也只是健身,从不交际的。教我的太极拳二十四式,由于我的极差的形象模仿能力和懒惰,也只记住了前几式,而更多的是记住了那一段的故事吧··· 

当时我在打工,而她也许只是毕业后的磨练。 

以我孤傲的性情,大学生并不放在我眼里。好象自己具备的知识的缘故,但更多的或许是没有条件大学的嫉妒吧!总之,我不愿理她,而她更不耻于我们这些“无知的凡人”。 

但工作的缘故,毕竟要接触的。一次业余时间,办公室里只剩我们两人,空气紧张且凝固。我努力用了极平和的口语:“小赵,我们可以谈谈吗?” 

慢慢的,由“家常嗑”聊到了思维、文学、哲学、艺术··· 

“哎!想不到,平凡的人当中还有这样的高人!”这是她最后总结的一句话——她改变了对我的冷漠和轻视。 

毕竟是同事嘛,而且大部分时间她是我的助手,岂能视若路人? 

在这之后,对我的工作,她却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与聪慧。并且开始教我练字和健身了。“笑傲江湖”便是在学拳时常听的一首歌。 

但好景不长··· 

一次登高作业,我在梯子上不小心把壁纸刀掉了下来,恰好从正在下面帮忙的她的手指上划过。我感觉不妙,跳下来抓过她的手,想看看伤得怎样,却忽然发现她的脸象块红布,急忙撒了手。唉?男人总是鲁莽的。 

休息的时间,她第一次问了我的家庭··· 

再之后,就常听到李纹的《想你的365天了》。 

两个月的“和平共处”之后,她突然说她要走了,到城市里上班。而她又说不想去。我急了:“你傻呀,多好的发展机会啊!” 

第二天上班时,她对我说:“我从不骂人,但今天骂了,而且是用‘国语’···”我知道她的心情,也知道原因,但只是难得糊涂——她最烦这个词。 

真的要走了,她在收拾自己的东西。“大家拍个照片吧,做个纪念!”我们提议。“我从不照相留念的。”这是她的个性。尊重她的选择,只好作罢。我索取了一本字帖,并请求她写上漂亮的签名,而她只写了“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 

我依旧做糊涂状。 

“那么送你一幅小画吧!来而不往非礼也。”我随手用钢笔画了一小张黑白画,是一只拿烟的手。 

——或许,早已被她扔掉了吧! 

最后见她是在她家的楼前,我穿了一身工作服。她凝视我良久,掀开我的臂兜,放进去一个纸包,又轻轻拍了拍,说了一句:“你再也见不到我了!” 

我依旧傻傻地笑:不能吧? 

她自语:我受过高等教育,不是天真的、盲目的崇拜,你是个优秀的男人··· 

我默然:上天赋予了男人以责任,我有一个完整的家··· 

那是一张电话卡,上面有一句话:别忘了打电话给我。落款是:深深吸引的朋友 

然而,电话终究也没有打。 

而且,号码也硬硬的忘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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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