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夏又将过去,在空虚无聊的时光里,学会了淡漠与麻木。他突然发现自己不再是合格的杀手,不再是江湖里众人皆知的人。
他已成为被遗忘者。
其实没有什么背叛与欺骗,为了能活下去,顺利地活下去,怎么去做都是合理的。至少于自己而言,求生没有错误。当年为了能活下去,他便做了职业杀手。每当收到纸条,上面的名字他从来都不会看第二眼。每次杀人之后,他都要大醉一场以便遗忘鲜血的腥味。
谁都没有错,错的是这世道。自古皆然。从第一个人死在别人的手里,这杀戮便没有停止。自私与冷漠,只是为了能活下去。若是有人自以为单凭公理与正义可以支撑整个世界,那么他是错的。作为杀手的他总是如此想着。诚然,极端的方式是可以解决一些事情的,而且并非迫不得已的时候。
有人曾说爱情于他听,并形容那是多么的绚丽多彩,无数人都为之付出了一生。他问那人,付出一生之后的结果呢?那人神色黯淡,只说了一句,没有结果,也许有,但很少有结果。他笑,若为这种虚幻的摧残自己的方式付出一生,那么自己是白痴。
已经很久了,时间仿佛流星一般滑过,在人不曾留意的瞬间,便带走了所有的激情与喜悦。留下的,只是耐人寻味的故事,可笑的,可悲的。年少时为了与乞丐争一个发霉的馒头打架,现在,许多的钱都给了穷人。穷人是数不尽的,没有人可以终结贫穷,只能使贫穷的人减少而已。因为有的人,一生都不会奋进,他们安于贫穷。
几时起他已不再想这些琐事,自从十年前他退隐之后,他只喜欢桃花与酒。那把长剑曾助他成就辉煌,现在却成了他深深的痛楚。它饮过江湖多少恶人之血,他已记不清。但他还是没有为自己的过去而忏悔,是的,那不需要忏悔。因为,他所杀的人,都是坏人,恶贯满盈。
多年以前有人鱼肉百姓,于是有人找他。他当时连一文钱都没有收便去找那贪官,他依然记得那人硕大的脑袋仿佛发霉的土豆一样令人讨厌。满城的百姓衣不蔽体,而他竟私吞了赈灾的所有的银两给自己修筑宅院。
你是何人,胆敢私闯官宅!来呀!将这贱民拿下!
当然,他只说了这一句。因为将老百姓称之为“贱民”的人,已足够死一千次一万次了。他一剑削下那颗肥大的脑袋,一脚将它踢到墙外的大街上,然后扬长而去。奇怪的是,竟没有官兵去追他。或许人跟人原本不同,有些人有心,有些人无心。
有风吹过,清风扑面,送来桃花芬芳阵阵。他举杯忘着湛蓝的天空,天空有白云,天空有自由的飞鸟。
鸟是自由的,自己此刻也是自由的。人不能一生都无拘无束,自由也只能是片刻偷来。
他笑了起来,为何要想这些?过去都已成为了故事,故事只是故事,再也不会改变些什么。就像历史,没有人可以改写历史。
放下酒杯,他的手无意间触到了桌上的长剑,雪亮的剑,映出他的眼睛,清澈,无悔,自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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