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国欢腾,瞩目奥运金牌时我这篇文字肯定要挨骂。可是思虑再三,不吐不快。网上诸君尽可表态,权作鄙人犯贱,没事讨骂好了。作为有过职业体育工作经历的人,我在许多年前就深知中国体育界的一些强制性规定。训练之苦自不必说了,长期封闭训练,几乎让运动员成了竞技体育的机器。封闭训练期间,运动员不可与外界接触,即使是平时训练队里也是要限制运动员的业余活动的。当然,作为现代接近极限的竞技体育的当事者,应该在个人生活方面做出点牺牲,否则也没有必要从事体育事业了。比方说:不能喝酒。甚至有些饮料也不能喝(有些饮料含有国际上严禁的兴奋剂成份)。封闭急训时不能与家人接触,不能擅自离队等。然而,运动员的职业就是训练比赛。过去因为在这方面没有很好地处理好正常生活与训练的关系,许多运动员多少年都不能与父母见上几面。要是被选为种子选手,个人行动就更缺少自由了。
北京奥运会上为中国夺取首枚金牌的陈燮霞自十六岁起,九年内只回过家三次。在家的时间加在一起不足一个月。这些缺乏人性化的管理方式,让中国的运动员的职业体育生涯都相对较短。只要是得到了奥运会的金牌,达到竞技体育的最高峰,就大多想退役。并且退役后绝少有再重操旧业的。因为职业体育运动太苦了。尤其是现代竞技体育的项目,成绩大多已臻极限。除了在训练上讲究科学,刻苦也是必不可少的。之所以不让运动员在训练期间见父母甚至其他任何亲人,一是怕父母看了心痛,阻止孩子继续从事这个职业;二是怕家人因为不懂训练原理,给训练带来外界干扰。我曾经到某省排球集训队亲眼目睹过训练,运动员接球,累得爬不起来了,教练高声喝喊后,见那个运动员仍然没有爬起来,便上前狠狠地踢了那个运动员几脚,那个运动员条件反射般地跳了起来。事后我与一些老教练谈及此事,他们说全国各省包括国家队都这么训练,现在竞技体育想提高成绩已经非常困难,仅凭运动员的自我意识是很难完成极限运动训练的。虽然当时我也找不出什么理由去驳斥,但总觉得有股说不出的滋味。
后来,我离开了体育界。因为我适应不了这个行业里的规矩。中国运动员多是因为学习较差,或者孩子不愿意学习,才被家长送来从事竞技体育的。所以中国运动员的整体文化素质是比较低的。几近于文盲的运动员也不在少数。即使后来凭借世界冠军的贵冠进入某名牌大学,也是走走形式。学不到什么真知识。在选运动员方面,大多得疏通关节,否则你的运动成绩再好,同样可以不选你。理由是没有发展;成绩不如你的,照样可以入选,理由是有发展。进了运动队,即使你的运动成绩与其他队员相当,如果不打点也常常没有机会参加比赛。除非你的成绩遥遥领先。可是如今竞技体育的极限竞争面前,队员之间的成绩又能差少呢?因此教练们大多会有一个选择范围。这里面说法多着呢!就是参加奥运会,也常常出现替补队员拿冠军,种子选手轻易落马的现象。
一次奥运会竞走比赛,两个参赛队员,甲被安排干扰竞争对手,乙被安排为夺金牌。可是比赛一开始,频频有犯规被罚下的,甲于是不敢强行干扰对手,致使对手超越种子选手乙,教练非常生气。赛程刚刚过半,那位种子选手乙因犯规被罚下。甲本来就是配当,没有什么心理压力,自然放松走下去。教训一看,种子选手被罚下,夺牌没有希望了,便都离开赛场了。可是选手甲前面的对手,接连二三被罚下,最后甲成了此次比赛的冠军。教练们从广播中听到得了金牌了,都争着抢着回来面对媒体,媒体面前,队里与教练都争着抢功,乙成了教练安排的战术选手(也就是干扰对手的角色),甲成了队里安排的夺牌对象。当场有记者问甲:“乙为了你夺牌被罚下,做出巨大的牺牲,你该怎么表示”时,甲望着教练被问得哑口无言。她不敢说,说错了她的运动生涯也就结束了。中国之大找几个成绩相当的运动员不是难事,一个不能给教练带来荣誉与利益的运动员,不会有好结果的。当然在我们的各级职业运动队里,也有许多教练把运动员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甚至为了训练长期抛家舍业,为国家的体育事业做了巨大牺牲。可是前面所述,也非个别现象。这些现象,在球类等集体运动项目上更突出。
当我们为运动员夺金牌兴奋欢呼时,有多少人想到我们的运动员做出了什么样的巨大牺牲!在当今这个高度发展的社会,做什么事都是要有牺牲的。作为肩负着民族荣辱与国家荣誉的运动员,牺牲点个人休息时间,牺牲点个人生活嗜好,甚至牺牲点与亲人团聚的时间,都属于时代文明许可的范畴。可是如果这种牺牲已经极度干扰了运动员的正常生活。就有点与人类文明的发展背道而驰了。例如当世人发现兴奋剂有害人身体健康时,才有了今天的兴奋剂检验与处罚。所以,我个人觉得以过度剥夺运动员个人正常生活为代价发展竞技体育,有悖奥林匹克精神。郎萍在美国训练的美国排球队,队员可以随时来,随时走。想去搞对象,就去谈恋爱。想去结婚就去结婚。想去生孩子就去生孩子。想回来就回来。虽然由于运动员流动性大,比赛场上,队员之间的配合有些不太默契,但由于队员精神状态好,也常常能打败强大的对手。
无论竞技体育怎么发展,它都是丰富人类生活,增进人类身体健康的。出几个文化素质低的运动员也没有什么不正常。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整体文化素质要是低于国民平均文化素质太大,则不是正常现象了。以剥夺运动员群体的人性化需要(恋爱权、探视父母的权利)来提高竞技体育的水平,这绝不是奥林匹克精神的初衷。相比之下我们的金牌中缺少点人性的含量。期望我们不再把提高文化素质与提高运动成绩对立起来,期望我们的运动员的生活恢复基本的人性需要。
-全文完-
▷ 进入褦襶子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