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崇尚高雅,但我身边围绕着弥漫散发的都是一些俗气的人或物,当然,也包括我自己。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对于自己没有的东西往往充满了向往,甚至幻想。这句话说我心里去了,很不是滋味。
我喜欢安静,可又爱往人多的地方挤,心里总是莫名的慌张,害怕一个人对着墙,对着自己的影子数自己的心。这是矛盾的,但却真实的动感着存在,摸不着,放不掉。
我终爱旅行,我总是对自己说,将来一定要和朋友背者旅行包长途跋涉去西藏和云南。去西藏是因为看喇嘛,而云南,则是为了看女人。我对西藏的喇嘛充满了好奇,真的,不骗你,小时侯做梦梦到过。而女人,我只是觉得云南的女人和别的地方的女人不同,仅次而已。
我总是莫名的幻想,总想着逃避现实,但逃来逃去,又神秘恐怖的仿佛按着一种祭祀的法则回到了原点,所以,可笑亦可悲。
就是这样的我,莫名其妙的我,却喜欢上了一个女的,单纯的喜欢。
她就坐在我身边,她安静的坐着,有时候喝一口饮料,有时候捋捋头发,很安静的一个女孩。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却总在网吧里碰见,直发,穿白色的t衫和灰白的牛仔裤,手上总是拿着一本书,蓝色的扉页,看不清书名,好象是英文,如果没记错,第一个字母是“v”。
我叫她小v。
小v上网的时间不长,最多也就两三个小时,有时候甚至只有几十分钟,安静的来也安静的离开。
而这次,她坐在了我身边,我窃喜。
她打字的速度非常快,修长白皙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情专注,一双大眼睛盯着屏幕一动不动,身上散着一股香气,不是香水,有点像是洗发水或沐浴露的味道,淡淡的,时隐时现,却撩人心弦。
我很想知道她的qq,遗憾的是,我是个近视,我一下子就后悔起来。我常常因自己看不清别人的脸而高兴,看不清,所以不用担心自己在别人眼中映射的神情。但我现在迫切的希望有一副眼镜,不合适没关系,能看清就行。
她上了大概一个小时就站了起来,第一次,破天荒的对着电脑笑了,笑的我惊心动魄。我突然觉得那台电脑简直太幸福了,幸福的我直嫉妒。
我有些失落,因为我知道她要走了,而出乎预料的是,她又坐了下来,我简直高兴坏了,就和小孩丢失了心爱的玩具后又失而复得的心情一样。
她坐下来后又开始打字。
我的心回到自己的电脑上,这时,一个陌生的头像闪动着,我茫然的打开,看到了这样的一条信息:你好,很高兴能找到你的qq,也很高兴能和你聊天。我看过你写的文章,所以算是你的读者。我喜欢你写的东西,在没见到你之前,我想你该是个成熟且历尽沧桑的男人,然而没想到你本人却是个孩子,所以我很好奇,不知道能不能交个朋友?哦,对了,我叫小v,就坐在你的旁边。
我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转过头,却看到了一张明媚的笑妍,顿时,春暖花开。
我对她说,我叫小c,还有,我不是孩子,我已经整整二十岁。
然后,看见她大大的眼睛噙满了笑,那微微扬起的嘴角勾勒出一丝别样的美。
我对自己说,这可真是个漂亮的姑娘,西藏的旅途中又多了个伴。暗喜。
我转过头,特绅士的问了她一句:“你喜欢西藏吗?”
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真个是眼如柠檬弯月,齿如碎玉含贝。但接下来的一句话彻底把我从刚才的惊鸿一瞥中给惊醒了过来。
“西藏?就东北那土旮瘩有啥意思?我喜欢纽约。”她笑着出神的望着远方,心驰神往。
我心中翻江倒海,久久不能平息。末了,对着自己的视频的头像苦笑了下。哎,谁也别怨,大家都是同样的莫名其妙。她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我,我莫名其妙的把她当成了“自己人”。嘿,这世界,太他妈的莫名其妙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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