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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奶”、律师及其他28mutian(二十八亩田)

发表于-2008年08月03日 下午5:39评论-11条

题由: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为了防止“民告官”,连续多年聘请辖区内的所有律师,要律师们不得为“民告官”者提供法律援助。

因为请不到律师,市民陈显只得自学法律,孤军奋战打官司。而一些政府官员都认为这样做可以让律师主动为政府分忧,可以直接降低上访率。

当今社会,老板包养二奶屡见不鲜,可政府包养律师还是件稀奇事。如果拿什么创意奖的话,当属科尔沁区政府了。

这种包养“二奶”式的做法,把律师都“供”在自己的名下,是法制的耻辱。本质上是压制民众诉求。让利益受到侵害的百姓“打掉牙齿往肚里吞”,无奈之下放弃司法维权,默默地承受着伤害和痛苦。

律师本该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是百姓维权的希望之星。而科尔沁区政府却用公共权力强j*了律师,垄断了这一社会资源,肆意遏止民声,践踏民意。在“谁敢跟政府对着干就别想在当地混”的淫威下,律师们不得不做起被包养式的“二奶”来,在享受着政府给予的“荣华富贵”的同时,还要帮“老板”说话,接待群众上访,劝百姓们少惹事。有时还要拿法律来吓唬人,让有理说不出的受害者,不敢大声说个“不”字。

以现代政府的理念,科尔沁区政府把律师关进自己权力的牢笼里,是十足的“山大王”的做法。这种霸道行径一方面让律师们得过且过,随意而安。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大于法才是硬道理。从而消磨了你斗志,让你心甘情愿地被人包养起来,过着“二奶”式的生活;另一方面,扼杀了法制民主,助纣为孽,使该保护的百姓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该惩处的邪恶势力得不到有力打击。于是,土地侵占,强制拆迁,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事情时有发生。然而,老百姓却欲诉无门,欲哭无泪。在本地律师不能请,外地律师又请不起的悲哀中,无可奈何的放弃自己的权利主张。

由此,我真的怀疑这级政府的政治立场。为什么要将政治手腕玩弄到衣食父母身上?我更惊叹如此卑劣的做法竟然推行了数年之久。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实在是兽行的狂妄之极。真的还不如九斤县太爷“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买红薯”境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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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江心小舟点评:

本文采用类比式说理,直接明了。

文章评论共[11]个
28mutian(二十八亩田)-评论

谢谢评委!问好!at:2008年08月03日 晚上10:38

褦襶子-评论

路人皆知!at:2008年08月04日 早上8:37

船帆·沙-评论

这样的政府可灭 这样的律师可耻 这里的百姓可悲  我的诗作 暗径 就是对诸如此类的一种表达    问好朋友at:2008年08月04日 早上8:55

伏虎山人-评论

这地方“政府”可耻、可恶、可悲!at:2008年08月04日 中午12:52

蛙鼓蝉鸣-评论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买红薯at:2008年08月04日 中午1:18

川菜-评论

权力在大,也不可能一手遮天,愚民、压民、坑民者失民心,翻船是迟早的事。at:2008年08月04日 下午5:57

寒亭暖谷-评论

贵州瓮安事件之后就是科尔沁区政府事件来了。at:2008年08月05日 清晨7:47

睿雨-评论

没有办法啊!社会已经到了这样黑暗的程度,无药可救了!at:2008年08月05日 下午4:35

棉棉-评论

这个世界让我们大开眼界。很多时候让我们无话可说。at:2008年08月06日 晚上10:46

南唐刀客-评论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买红薯at:2008年08月07日 早上8:53

戈壁滩-评论

丑陋的东西只有被公诸于众才会得到解决,现代媒体如此发达,我们要借助全民的力量,清除这些封建遗毒,也是为祖国建设做贡献啊!谢谢朋友推荐。at:2008年08月08日 上午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