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首江
7月24日,海南教育期刊社旗下杂志《新教育》被“克隆”,1400多名教师被骗·(来源:南海网)
看到这个消息,可能有很多人痛斥其诈骗者没有良知,或者没有人道之类的话。但是,教师为什么能够如此轻易就被欺骗了呢?是因为教师太喜欢发表自己的论文了吗?还是教师们太好骗,还是罪犯太狡猾?每一件事的发生必然事出有因,那么此事的因在何处,既然罪犯们能够办起这个刊物,那肯定是有大量的教师也愿意,甚至主动愿意把钱投资在这上面,所以才有人愿意冒险去做。本人以为这一切都跟教师的职称审评有关系。
其实,生活中每个行业都有其潜规则。教育行业也不例外(请允许我把教育说成一种行业)。每个行业都有其职位的等级制度,一般来说,等级越高,其获得的利益就相对来说要高点。所以教师作为一个行业,每个人都是趋利避害的,教师们千方百计地去想办法去发表自己的论文,以便以后评职称的时候能够跟进教育部门规定的论文标准。
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教师要想评高级必须要有一篇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三篇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或公开出版一部以上与教学有关的专著。说实话,这对于一个教师来说是很难的,况且一个教学能力很强的教师,他不一定能写出像专家一样水准的教学论文来。而且那些教育出版物的编辑们不一定是有过教学经验的,他们可能并不了解教育。所以在筛选论文的时候很可能就是按照书山的教学理论为依据来评判一篇论文的好坏,毛主[xi]说过:“没有实践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所以教育部门这种对教师的评审制度不一定合理。
教育部门的评选标准是这样,但是作为教师,他们明明教学能力很强,而且也教出了不少的好学生,但是由于他们在职称评审的时候没能够达到教育部门的标准,所以,“对不起,你们不能评高级。”当然,也有一些教师是故意拿钱去贿赂当地出版部门,以获得自己论文的发表,这样的话他们就自然而然通过了教育部门设置的这堵高墙。也许教育部门会反问,如果不合理的话,为何还有那么多人可能通过和达到呢?可能他们也心知肚明,其实是老师们用自己手里的血汗钱把出版社“潜规则”了。
如今,教师评职称“潜规则”已经众而周知的事情,只是教育出版部门和教师们两个一个愿意拿钱,一个愿意收钱罢了。教师和部门都心知肚明,大家互利互惠,各自都能拿到各自的所需,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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