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离别轻舞飞扬已有好多年了。突然想写一个故事,献给下个月过生日的远方的她,也祭奠自己已逝的永不复返的青葱岁月。
轻舞飞扬不是她的本名。上大学那年,全校的几乎所有的女生都痴迷于一个凄美的网络故事:《第一次亲密接触》。故事的大概是:憨厚、幽默的大学生“痞子蔡”在网上认识了漂亮、纯情的“轻舞飞扬”,他们互相爱慕,互相欣赏,但却迟迟不愿见面,只因他们都清楚,网络是虚幻的。在网恋了很长一段时间后,他们终于鼓起勇气相约在麦当劳餐厅,却惊喜地发现彼此都是对方的梦中情人……可是此时此刻,“轻舞飞扬”已病入膏肓,尽管他们爱得地动山摇海枯石烂,最终她还是化为一只蝴蝶,翩翩的恋恋不舍的离他而去……看完之后,我们俩人的眼里噙满了泪水,她甚至忍不住的呜咽起来。从那时起,她说她便是故事里的女主人公——轻舞飞扬,她希望能找到她自己生命中的“痞子蔡”,能在他们俩人的爱情罐头的保质期上写下“一万年”。就像莱蒙托夫的《帆》一样,为了寻找她的爱情,飞扬从此“苍白的悬挂在孤单的桅杆上”……
二
轻舞飞扬比我高一届,学的是美术。那时的她总爱穿一套牛仔服,长长的头发在微风中飘飞,和她取的名字很是吻合。飞扬不爱喝可乐,但从不抗拒啤酒。在寒冷的冬夜里,长沙街头巷尾的生意人照样做得很晚,十二点多钟了外面依然灯火通明,我们两个小女生穿着大棉拖鞋,披着大衣,慵慵懒懒的沿着狭长的楼道往下走,那种感觉,现在回忆起来有点像留声机里黑白唱片中传出来的那种“夜上海”的音乐……我们在北风里萧瑟着步出校门,门前数株粗大挺拔的梧桐树早已脱下了盛夏翠碧的绿装,遒劲的枝丫直指彤云密布像漆黑的锅底似的紧紧地扣在我们的头顶上的夜空,风呼啸而过,那粗壮的树干似乎也在微微地颤粟……
学校对面一间小食店里老板娘的眼光在不停地往校园里逡巡,一逮住我们的身影,老板娘的脸上便挤满了笑容,她那肥胖雍肿被店里的穿堂风的冻得僵硬的躯体一下恢复了活力,脚步也轻快起,她摇摇摆摆地拿出我们每次必点的啤酒与麻辣烫。我是不喝啤酒的,但也笑着陪飞扬抿上几口,喝得头皮发麻,一副苦不堪言的样子。每每这时,飞扬会一把抢过我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净,说是不愿让我糟蹋了她的美酒,我只有愣愣地无辜地望着她一杯接一杯地痛饮着,看着她那豪爽的样子,我不禁想上了法国古代的女英雄贞德……
大学的日子真的很快乐,我们会目不斜视地在大街上笑得花枝乱颤……啊,我们那些琐琐碎碎颠颠倒倒的一去不复返的快乐的日子啊,回想起来是多么的浸透了伤感的甜蜜啊……我们都没有男朋友,却都在心里渴望着能拥有一份人生中最美丽的永不凋败的爱情。我们将怀春少女的甜蜜的梦写进日记里,脸红心跳地将日记本藏在一个最安全的地方,生怕被别人偷觑了去;我们都曾懵懵懂懂的爱好文学,朦朦胧胧之中写下过许多不知所云不敢示人的文字,给一个也许从来未曾存在过将来也永远不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的某一个年轻英俊才华横溢的男子……或许这仅仅是一个梦中的影子而已。春梦从来都易醒,少女时代是一个又一个的或连续或断续做着的甜梦,一些梦灰飞烟灭了,留不下一点旧的痕迹,一些梦顽强地生长在心……然而,飞扬心中的白马王子永远只是痞子蔡,她要把网络里的痞子蔡从现实中寻找出来。
有一次,她问我:“谁将成为你梦中的白马王子?”
我笑着回答说:“我的王子不必太帅,但须得高大;眼睛不要太迷人,当不可近视;牙齿不要太漂亮,而一定得白而整齐……”
我的话还没说完,飞扬把头一扬,头发漫空飞舞,大声而郑重的告诉我:“那是一头牛!”那一声吼叫,吓得我老半天也说不出话来。
三
为了寻找她心中的“痞子蔡”,同时,为了帮我寻找我心中的“那头牛”,飞扬曾多次扯上我专程从河南坐巴士到河西的国防科技大学,据她说,那所高校有许多憨厚幽默的“痞子蔡”,也有我要找的“不戴眼镜的牛”,可是,她始终没能邂逅上她心目中的“蔡子痞”,我也没能遇上我心仪的“那条牛”。每次,我们都是满怀着美好的憧憬,忐忑着期待着能发生点什么的心情而去,在那所大学松软如茵的草地上看书聊天,又在冬日正午温暖的阳光下美美的睡上一觉,等到太阳西沉时,便又着嚼着槟榔懒懒散散笑着骂着评论着当天看到过的“痞子蔡”和“一头牛”,心灰意冷地回到我们自己的校园。
飞扬说:“再也不来这鸟地方了!”
看来,她的心似乎死了。可是,过了几天,她死了的心又蓬蓬勃勃地生长出希望来了,二话不说便拉着我上那儿去了。
我知道,她已经爱上了这片美丽宁静闻名遐迩的大学校园了。
四
冬去春来,日月如梭,转眼又到了第二年的秋天。
秋天,是长沙最美丽可爱的季节。在大学时,我最爱在秋天里坐在篮球场边的栏杆上,光着两只脚丫不停地晃啊晃啊……凉凉的秋风拂过脸颊,把淡淡的甜甜的桂花的芬芳送到我的鼻端,校园里是植满了桂花树的。我常常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儿,沉浸在桂花的芬香中,想着我少女时代的只有自己能懂的心事……
现在,我在电脑前敲打着健盘,灵魂仿佛飞离了躯壳,回到了青葱的大学校园,嗅到了淡淡的桂花香……那醉人今生难忘的大学校园的秋……
那时,我的梦想是拥有我自己的口红,哪怕只有一支,哪怕只用一次……那时,我觉得口红是世界上最神奇的东西,它可以让一个平凡的女孩子成为引人注目的女孩……做女人不就是要引人注目的吗?哪个女孩能受得了谁都对你视而不见啊……
在大二的这个醉人的秋天里,我迎来了我十八的生日。飞扬好像知道我的心事似的,送给了我生日礼物就是一支口红,金色的小圆筒里装着一只可以推进推出的的粉红色唇膏,当温软的唇膏触及我的双唇时,我的心颤抖了……这就是我从孩提时代就拥有的梦想,这就是我从小期待着长大的几乎全部理由……
五
那晚,同学们为我在学校的舞厅里办了一个生日舞会,飞扬是那晚最引人注目的明星,我从来不知她的disco跳得那麽的好,灯光在她的眼眸里旋转,白色的羊毛衣在紫色的舞台灯下美得使人要燃烧,优雅奔放的舞姿心醉神迷……好一个快乐的轻舞飞扬啊!
那一晚没有人注意到我,我不会跳舞,只能坐在一旁看别人翩然起舞快乐的旋转,但我很满足,因为那支口红,因为充满激情和活力的令人沉迷的美丽的飞扬……我发现有一双眼睛一直在围着飞扬转动,而飞扬却一次又一次地胆怯地躲避他眼睛里欣赏和炙热,我知道每一个人对自己的恋爱都有过美好的憧憬和企盼,当这份恋情悄然而至的时候,一定有着说不出来的慌惶与意乱,欲迎还拒……
唉,秋天里校园的美,本身就掺和着遗憾、痛苦、萧索、悲凉、激情……
六
在以后的日子里,飞扬经常在下课后收到他送来的植物标本――我一直都抗拒把那红红的表白爱情的花叫做着玫瑰,我总觉得它太夸张太矫情太炫耀,不配和爱情联系在一起,我常常在心底问,那大朵大朵的红红的傻傻的花儿,和两心相印的爱情又有什么联系呢?如果要我来选择代表爱情的花儿,我宁愿选择桂花,小小的洁白的花儿毫不起眼,而馨香沁人心脾,经久不散――在飞扬收到了大约一整座森林的那种红色植株标本以后,她惊喜而自豪地告诉我:“故事中的‘痞子蔡’来了!”
(未完,待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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