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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遮不住太阳康慨

发表于-2008年07月28日 中午2:35评论-0条

杨佳连杀沪警6名,已成为事实,无论他是何种原因何种心态杀人,放在中国任何一个地区法院审理,也会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不言而喻的。上海警方是袭警案的利害关系方,按法定程序理应回避此案审理权限;何况另一方当事人已提出异地调查、异地审判的要求,舆论也提出同一要求,对此合情合理合法的要求,上海警方不置一词,坚持在上海调查审理,而且还要“从重从快”,令人疑窦顿生。

上海警方在审理过程中留下的“疑窦”不止这一桩,媒体对上海警方的诸多质疑,如:杨佳在派出所接受讯问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致使一个“法律意识强”的青年采取“鱼死网破”的极端违法手段。众多记者要求查看讯问杨佳5个多小时的录象,遭到拒绝。杨佳有没有受到人身侵犯?录象是最有力的证据,如果上海警方办案光明磊落,何怕记者观看录象?案发当天,杨母王静被上海警方带走,说是“协助调查”,之后,杨母就“失踪”了。多名记者向上海警方核实杨母行踪,警方保持沉默。还有杨佳的辩护律师问题,杨佳委托母亲聘请的两名律师来沪前往看守所会见杨佳遭拒;而上海市律师协会却公布,杨佳已聘请上海名江律师事务所谢有明、谢晋两位律师担任辩护人。谢有明早被人指出是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其身份不能被公众信任。

上海警方办案疑点多多,有疑点媒体就要质疑,上海警方就得要表态,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一味沉默来应付。上海警方既不肯移交案件异地审理,又不愿公布涉案全部资料,更不透露杨母行踪,这样办案只能增加更多悬疑。

现在公众不是要知道杨佳袭警的具体事实,而是要知道如何审理杨佳的过程。一个法律意识很强的青年,懂得用法来保卫自身权利,如何会被“逼”到宁可玉石俱毁的忿恨?

山高遮不住太阳,上海警方再牛,也遮不住媒体和公众质疑之声,置之不理沉默应付只能招来更多的愤慨。

杨佳肯定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但严惩一个罪人也要惩得明明白白,这就是法律尊严之所在。(2008·7·28·)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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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庞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