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次恋爱是在十六岁,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次恋爱长达两年零六个月,然后在我十八岁的那个四月一日,我们正式分手。
我模糊的记得那个男生叫卓凡,有着微黄的头发,和干净的面孔,很英俊的样子,而现在当我回忆起我们分手那天的情景却记忆犹新,这大概是我记的最清楚的一件事了,包括细微的情节。
我记得那天我用吹风机吹我的刚洗过的头发的时候,他打电话过来说会在“黑色漫舞”等我,然后我披散着我散发着暧昧香气的头发去见他,我的头发是柠檬味的,它们黯淡没有光泽还有着许多分叉,很久以后我用它来形容我枯燥无味的生活。去见他之前我在我的头发上别了个发夹,是他送给我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国,只因为我的刘海太长。
我去的时候,他已经去了多时了,他坐在一个角落,暗黄色的灯光照在他微黄的头发和干净的脸上有一种寂寞的味道,我向他招手,然后他看到了我。
那天他穿着他那件米色的大衣, 而且我稀奇的是他围着我送他的那条围巾,这让我觉得我们很有默契。
然后我坐到他的面前叫了啤酒,我大口大口喝酒的样子让他皱了皱眉,他皱眉的时候是最英俊的时候。
然后我听到他说我们分手,他说这话时点燃了一支烟,这让我觉得过且过更上一层楼稀奇,因为这是他在我面前第一次抽烟,他熟悉的点燃并吐了一个烟圈,那些烟雾在他脸前氤氲开来,透过烟雾我看到他迷离的眼神。
很好,我说,我向上勾勾嘴角,展示我的微笑,我这个样子让别人以为我在职掩饰着一些什么,而事实上,我确实习惯微笑,我微笑着喝完我面前那瓶啤酒,站起来转身离开,我转身的一刹那头发拍打在我的脸上,我闻到了柠檬的味道,一络头发从发夹里掉落下来,落到我的眼前,这些都是细得的细节。
五年后的现在回想起来,好像我并没有爱过,只是很单纯的进行着一种模式而已,一种成长的模式,但这些只能和好像来下定义,因为我已经记不清了那时的感觉。
我现在二十三岁,过着简单平凡的生活,开一家小小的店,写一些人们永远都看不腻的爱情小说来维持生计,我和五年前的截然不同,我剪着短短的头发,有着淡漠的表情,用不着茉莉花香的洗发水,很久以前我的头发长到腰际,它们是棕色的,不光亮,就那样默默的生长。而且我总是习惯微笑,我也习惯用柠檬味的洗发水,这些是我十八岁时的样子
我不知道二十一岁还可不可以称为是一个女孩子,我只是亲眼看到一个二十九岁的女人称自己为女孩子,这让我觉得很恶心。
二十三岁的我是一个习惯安静的人,每天骑着破旧的单车在那条寂寞的马路穿行,然后坐在我的小店里写东西,不停的写不停的写,有时候写完看一遍都觉得矫情。 我的朋友凌末说,漫宁,你如果再写那些无聊的东西,总有一天你会完全遗忘爱情的滋味。
我不敢对她说我已经遗忘了,我只是低头继续写,便会听到凌末的骂声,她说你他妈的写东西时真像一个傻逼。
凌末是北京人,是我最好的朋友,长的还算正点,就是脾气坏点,她十二岁时跟着爸妈来到这里就再也没有回去,我总是记得那个明媚的上午,凌末穿着一身绿色的衣服跟在她爸后面,神情淡漠的站着,她剪着短短的头发,她的头发又黑又亮,我当时就想这样的头发真适合拍卖广告,我便问她,你用的是什么洗发水,她冲我莞尔一笑,潘婷。
很久以后当我们坐在一起回忆,总是想起那天的情景,凌末说我那天的样子真是牛逼穿一身牛仔还挂着恶魔的微笑,我说如果有人拍下我们那天的对话,绝对可以当广告来用,凌末便会摆出一幅担扰的样子,说,不行啊,他们若是看到你都被吓跑了那可就坏了。
而事实上我也的确不漂亮,我不穿裙子,不穿高跟鞋,甚至不化妆,我的皮肤不好,每一寸皮肤都很脆弱,而且也不是很白,我冬天穿白色的绒衣,夏天穿白色的上衣,一年四季都是球鞋,凌末总是抚摸着我的脸说,你真像刚刚复活,因为我总是很苍白,我的嘴唇有着完美的弧线可是几乎没血色,有一段时间我去酒吧唱歌,我素面朝天的样子让别人惊讶,我们酒吧的老板对我说,许漫宁,你的歌声的确与众不同,只是你能不能尝试的画画妆,抹点口红也可以,然后第二天,我就离开了那里,我需要的是一个能看到真正的我的人。
我喜欢唱歌,我的声音低沉而缠绵,后来这个看透我的人我终于找到,他就是,黑色漫舞的老板,白悄然,凌末的男朋友,他有很多钱,他不帅,但是他穿着西装的样子足以令所有的女人为他动心,他有着冷峻的面孔和修长的手指,他修长的手指,总是握着凌末的手。
我十八时知道黑色漫舞,二十岁时见到他,那是我最穷困的时候,我的稿子寄出去了没有回音,那时候我的钱还不够我开小店,凌末带我去见他,她对我说,漫宁,你可得小心点,白悄然这个人很难搞定,我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把他弄到手,要知道我凌末平时只需用一个月便可以让别人屈服,我看着她认真的样子,突然就大笑起来,凌末总是这样,哈哈
我抱着我白色的吉他去见他。
他在他那很大的房子里面看书,我记得我站在门口时他就看到了我,你就是许漫宁吗?我点头并没有表情,他转过头继续看书,你可以弹吉他给我听,这样我便弹了起来,一曲完毕,他转过头看我的脸,你不化妆吗?
我不喜欢
很好,明天你就去上班吧,晚上九点准时。
对于我求职的简单过程,凌末感到不可思意,她说我费了一年才搞定的人,你用半个钟头就搞定了,看来我做人太失败,我摇摇头对她说,不是,因为你们不适合, 可是他们的恋爱一直持续到现在,一共是三年四个月零五天。
(未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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