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之说
——金矿
关于这个“草”字,从古到今,似乎给我们的祖先没有留下什么好印象。先祖们明显对“草”就轻薄相待,千年之前,就有“一介草民”、“草莽武夫”的说法,包括后来农村民俗中的“草包”、“草台班子”“草头飞”等提法都不太雅观。还有词组中有“草菅人命”、“草帅从事”、“草草了事”等等不一而举。我真不知道,这个“草”字究竟犯下了什么弥天大罪,会受到如此歧视和虐待,未免有点不公。但惟有唐朝的名书法家对其推崇,发明了“草书”,包括行草、章草和狂草。张旭怀素都以癫狂自称。在书法界,那怕是郑板桥那种乱石铺街,都认为是一种高雅的艺术。受到后人的追随和效仿。至今还有好多书法家对草书在鼎新创意。除此之外,就是一些“野草”、“杂草”、“恶草”之类的称谓了。
但也有另类之说,明朝著名的医学家李时珍就对草本科植物情有独钟,他一生历尽千辛万苦,翻山越岭。采集药草。把众多的野草从死亡线上拯救出来。让它为人类效劳。俗说百草能治病,其实他在“本草纲目”中所使用的中草药远远超过百种,莫要小看草头方子,在那还没有进入科技的年代,在青霉素还没有发明之前,它被推崇为仙方,对回春各种疾病产生了神奇的疗效。
提起这个“草”,别看我生活在乡野低层,终身碌碌无为,是标准的一介草民。偏偏就看不起和自己同等地位的“草”,因为我为“草”吃够了苦头。童年,刚刚五六岁就同姐姐一道打猪草,割草刀把手划了几个口子,流了好多血,吓得我哇哇直哭。到读书年龄,直到入中学住校前,每天放学都要到田埂或圩滩去割一篮子猪草,直到天黑才回家,那时野草可是生猪的主食。更有甚者,自然灾害期间,我十岁光景,还得寻找芦蒿、樟舌、马兰等,美其名曰野菜,实质都是野草。把这些找回家,洗洗下锅糊口度日,还管什么苦不苦,只要填饱肚子。
成年后,农民出生的我,参加劳动多了,当然就和农民一条心。在农民眼里,野草、杂草、恶草简直就是天敌。有荒草存在,粮食就要欠收,恶草的生命力极强,今天拔了明天长,这边拔了那边长,草种子撒到哪里,就疯长到哪里,形成了草害,不长庄稼农民能不恨之入骨吗?不过这几年好多了,可以药除、化除,让农民省了不少事。但眼下农村还有一种草害,因为现在无需大积绿肥,田埂上草无人割就疯长,“灰飞虱”之类的害虫,大田治了,它就飞走,隐藏在田埂的草丛里繁衍,再对庄稼大反攻,难怪今年的灰飞虱是去年的158倍,治虫十多次,事倍功半,水稻仍然大幅度、大面积减产,甚至于绝受,到手的庄稼被无辜给糟踏了,农民真是疼在心尖子上。所以“草”对农民是无缘的。
别看这“草”在农村遭受冷遇,而到城里却娇生惯养,在城里人眼里却变成了香饽饽。不是吗,地位提高了,称谓也不同了。“芳草地”受到尊敬和赞美,我的歌词老师还写了一篇惊世之作题目叫《小草》,把这无人知道的小草捧上天。更有“一年一度芳草绿”、“天涯何处无芳草”之类的名句,流传于世。有个省文学刊物就命名为《芳草》,一些市民广场都栽植大片的草坪,好多离退休的老者还精心地用水浇草,尽心保护它生长,美其名曰叫还城市一片绿色。我的童年糊口度日的“芦蒿”“马兰头”“菊花脑”等野草眼下也成了城里人餐桌上高级的美味佳肴,确实令人刮目相看。也许“野草”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到光怪陆离的都市世界,生命就有了转机,就变得光辉灿烂了。
我不想把“草”进行人格化的描写,应该尊重大自然的客观现象和规律。“野草”、“杂草”、“恶草”也罢,“芳草”、“小草”、“绿草”也好,它毕竟都称之为草。农民意识虽然不可取,我看还是不能把这草看得过于神圣。任何事物都需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对待和看待,这就是说我们可以把草分成两个阶级,对破坏自然生态的野草蘖种必须采取毛泽东的斗争哲学坚决铲除,而对有助于自然生态的“芳草”则采取统一战线。看它生活的环境、生活的习惯、生活的秉性,做好事要记功,做坏事要惩罚,犯了罪要法办。我看这就是对“草”的人性化的公平、公开、公正。
“芳草凄凄鹦鹉洲”,要做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其实也不坏,只不过教化人不要妄想非非,要做平常人平凡地休养生息而已,群草茵集,即会绿草如茵,形成大片美丽的鹦鹉洲。对于那种闲花草与蛱蝶为伴,她并不影响“除去野草好长苗”。但我们每个国人对“草”还是应该升华观念,要强化自身的素质修养训练,向高境界奋发拼搏,要拥有自己的晴空万里,拥有自己的一片蓝天白云。要拥自己的一片芳草地。千万不能浑浑噩噩,自暴自弃,更不能沉沦迷茫,堕入陷阱。为此,我不禁认真规劝那些平常不检点,即将误入歧途的朋友:要谨防“落草为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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