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囚”老师:
你好。看了你的信,觉得你不仅有才,而且治学严谨。然而,我以为现代作诗填词沿用古韵古声调的观点有些不妥。
一、每个朝代对汉字都有不同的读音。平水韵是在宋理宗淳祐十二年(1252年)由平水人刘渊整理的韵书《壬子新刊礼部韵略》,旨在指导当时的诗、赋等韵文的创作。元代元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年),周德清作了《中原音韵》(当然与平水韵有区别),旨在指导元曲的创作。明代陈第对音韵也有系统的研究,清代顾炎武、江永等人对声韵都有自己与前人不同的见解。元、明、清都没有完全采用宋代的平水韵。建国后,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在1956年制订了一套《汉语拼音方案草案》,1958年2月,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旨在学习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特别是2000年,又制订了语言文字法,将正确使用汉字和讲普通话提高到法制建设的高度。不可否认,现在的普通话读音与宋元、明、清有一定区别。
二、现代诗词创作的声韵,应以普通话为准。部分文艺创作者在创作律诗和填词时,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声韵问题,是按现代声韵还是按古代声韵取字?愚以为理所当然按现代声韵取字。连元曲创作都不用的平水韵,我们今天还要用吗?以古律今只会使文艺创作走向死胡同啊!
三、诗词的平仄搭配是玄学。《唐诗三百首》中的律诗,我用1992年版的字典对完了,没有一首完全符合平仄规则;宋词我选了二十种词牌,每种选五阕,也用字典对完了,同样没有一阕完全符合平仄规则。至于古人如何读声调,任何人都无从考察,因为五度定调值是近代的发明。因此,我们用平仄规则要求诗词的创作,无疑是一句空话。
以上拙见,谨呈老师参考。
尘世祥人
2008.7.24
小囚回复如下:
我想你没读懂我的意思,我有必要再重复一次:选用今韵还是古韵,是个人爱好!(我个人是今韵以《中华新韵》为参考,古诗韵一般以《平水韵》为参考,词以《词林正韵》为参考,元曲以《中原音韵》为参考),没有什么是绝对完美的。
上篇回应中基本上已回答你这个问题,如果你想用今韵,注明即可·我想指正你的是:你连今韵都没搞清,从你文章回评中我看出来的,你提倡用普通话,没有错,别人喜欢用古韵,也没有错,错就错在用古韵的不懂古韵,用新韵的不懂新韵·没有人要以古律今,自律然后他律!文学的形式有很多种,能经得起考验的,自有它存在的道理!再重复一遍,如果觉得律诗束缚太大,就写古体诗或现代诗,只要自己喜欢!
你说不可以古律今,为何会以今律古呢?古时读音,典很多与今不同,当然你以《新华字典》读音,来考证古律诗及词曲,得出的肯定是错误的结论·再说唐初期正是格律诗形成完善之时期,以沈宋为界,如果君仔细研究一下李杜沈宋的出生年月,宦海经历会发现一些有趣的现象,在此不累述·所以读古人的韵律诗词还是要参考当时的韵部来读的,今人写的古诗,完全可以按今之读法了!所以才会要求作者注明是古体还是五七言律诗或绝句,是用新韵还是古韵。未注明是新韵的按古韵部来审,未注明是律诗还是绝句的按古体来审!
在我国历史上,写诗、填词、作曲,在一定时期内大体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用韵标准,这就是各种韵书。但在隋代以前,还没有这种韵书。从隋代陆法言开始,以四声分为二百零六韵,编为《切韵》一书,便成为千古韵书之祖。在清代以前,都认为《切韵》是二百零六韵。近几十年来,发现几本唐写本的韵书,从而考定《切韵》为一百九十三韵:平声五十四韵,上声五十一韵,去声五十六韵,入声三十二韵。然而《切韵》久佚。继《切韵》之后,唐代编撰《唐韵》,宋代陈彭年等编撰《广韵》,宋代丁度等编撰《集韵》,韵分得太细,写诗很受拘束。唐初许敬宗等人奏议,把二百零六韵中邻近的韵合并起来使用。南宋时,江北平水人刘渊编写了《壬子新刊礼部韵》,将二百零六韵合并为一百零七韵。因刘渊是平水人,后人则将其称为“平水韵”。但是,刘渊的平水韵也已佚失。在平水韵佚失之前,金代王文郁编写了《平水新刊韵略》一书,又把平水韵的一百零七韵改并为一百零六韵。这就是后来通行的“平水韵”。清代将平水韵改称为“佩文诗韵”,也是一百零六韵。王力先生曾指出,因为平水韵是根据唐初许敬宗奏议合并的,所以,唐人用韵,实际上用的是平水韵。按这个观点,象清代的《佩文韵府》、《诗韵集成》、《诗韵合璧》等韵书,不但可以说明清代律诗的押韵,而且可以说明唐宋律诗的用韵,这是有道理的。(网载)
读了上面文字,君应该知道在平水韵出来之前,古人作诗填词是以何为参考的了吧,平水韵不是发明,而是对前人韵部的继承总结和修正出来的!
“我们用平仄规则要求诗词的创作,无疑是一句空话”——这句话就犯了以偏盖全的错误了!诗歌有很多种形式,可供选择的很多!再说又不是所有的诗词都需按平仄规则,(如古体诗,如现代诗,现代歌词)既然有凭有据,怎么能说是空话呢?
我最后想说的是:格律是旧体诗词创作要过的第一关,没有了格律,律诗就不成律诗,绝句就不成绝句,词也就不成词了。当然,古风和古绝是不拘格律的。
现在写诗词的人很多,但是不懂格律或不肯学格律的却占很大部分。有许多人认为格律束缚太严,不肯学,还以“突破格律”自诩。事实上,这些“突破”的背后,往往隐含着对音韵的无知和在词汇组织方面的无能!汉语里同意词,近意词相当多,这给了作者很大的选择余地,同一意思完全可以用平仄相反的词来表达。如果词汇严重匮乏,自然无法适应格律的要求!
有人认为格律可有可无,实际上他根本没有领会格律在诗词发展史上的作用。格律是古人总结了上千年经验才制定的,它使得诗词不但歌唱时优美动听,还使得诗词在朗读时一样拥有抑扬顿挫的音韵美,所以,即使乐谱失传,歌词仍然可以流传至今。现代的歌曲,虽然歌唱时很动听,但是一旦用来朗读,顿时觉得拗口——正是因为没有了格律的缘故。如果没有了曲谱,几百年后谁还会记得现在的这些歌词?
当然,我们也要反对平仄极端化!格律虽然严格,却仍然有许多可以变通的地方供作者自由发挥。无论律诗、绝句、词、曲都有许多字是可平可仄的。
以上只代表我个人观点,大家都可以参与讨论!
本文已被编辑[梓尘]于2008-7-25 12:41:16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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