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严正声明:对于实施素质教育,我只管呐喊,但不敢助威。
下一阶段,山东省高中语文教学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改革,才能更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在这里,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点:
首先要明白语文是什么的问题。按照叶圣陶的说法,“语文即是语言,就是通常说的话。嘴里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在纸上的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但我个人认为,叶老的解释还不够准确。
“语文”中的“语”当指“语言”无疑,当然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语文”中的“文”不是指“文学”,也不是指“文化”、“人文”、“文章”,而是“修饰”、“美化”的意思。我们知道,“文”属于象形文字,甲骨文此字象纹理纵横交错形,其本义是“花纹”、“纹理”,很自然就引申为“修饰”、“美化”的意思。这样,“语文”的准确的定义应该是美化口头语言、书面语言,即:语文就是使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表达得都很准确、衔接、自然、连贯、得体的一门学科。
其次要明确什么是教学,什么是语文教学这两个问题。专家公认的教学的概念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过程,我个人认为也是不正确的。该概念仅仅把“教学”分成了两个部分,即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完全割裂了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关系,更违背了教育的规律性。我个人认为,所谓的“教学”就是教师“教”给学生如何“学”,只有充分认识到教学的这以真正含义,教师才能从根本上准确为自己定位、为学生定位,才能真正实现“教是为了不教”,才能真正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从被动的学习转变为自主探究学习。明确了这一点,对于“什么是语文教学”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所谓语文教学,就是教师教给学生如何提高语言表达(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能力的人与人之间的特殊的活动。
第三要加强对教师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的提高,同时保障教师的身心健康。高水平的教师才能教出高水平的学生,必须下狠力坚决打造一支专业技能强、文学素养高、远离功利思想、敢于创新、敢于挑战、敢于实施党和国家的教育目的的语文教师队伍。就目前来说,各学段的语文教师的学历几乎都达标了,应该具备了教学必备的知识基础,接受新思想也应该更快,不可先从高中教师抓起,而应该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和高中教师一起抓,在切实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保证教师合法的权利、保障教师的身心健康的前提下,使教师拥有真正的职业幸福感。
因为雷锋也要吃饭,教师也要吃饭,也要休息,比如晚上坐班问题,每个教师都厌烦得要死!严重损害教师的身心健康。我已经游遍了黑河至腾冲线以东的中国领土,据我了解,山东省的高中教师几乎100%处于亚健康状态,山东省的高中教师80%左右患有不同程度的职业病,如腰椎键盘突出、周身酸疼、睡眠不足、身心憔悴、劳累过度。张志勇副厅长指出先要解放学生,教师才能解放,这个观点我不敢认同!我个人认为:只有解放了教师,才能真正解放学生!因为毕竟在教育活动中教师具于主导地位!与其硬逼着教师在办公室干耗着时间,还不如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这也正符合构建和谐社会、节约社会的大方向。
第四要切实贯彻落实省厅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市县级教育局长于学校校长层层落实,真正做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法治校。如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官员和校长的观念不正确,违反党和国家的教育目的,教师的素质再高也不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各条措施,省厅对教师的一切“洗脑”都会白费!校长为什么冒着很大的风险去违规?很简单,原因不过两点:1、争名利,2、迎世俗。
只有教育主管部门的官员和校长、年级主任首先远离功利之心,才能真正要求教师实施好素质教师!《语文课程标准》已经对语文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课程目标、实施建议等等做了详尽而又切实可行的说明,只要广大教师被彻底解开了套在头上的紧箍,校长、年级主任不再对紧箍咒念念有词,校长、年级主任不再争名利迎世俗,那么,素质教育的实施已经不远了。否则,一切都是扯淡!对于这一点,我不想多谈,因为是人都知道!不管怎样,我都为素质教育呐喊,但不敢助威!至于我是为“提高学生的分数”而教,还是为“提高学生的素质”而战,那就看我的顶头上司怎么去要求我了,因为,坚决推进素质教育的省长和教育厅长不直接管我,更何况我拉家带口:赡养4位老人,抚养1个孩子,供养1个妻子!
(网络逍遥居士2008年7月24日于静心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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