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里,我承认我不是好学生。说不是好学生的原因是我的家境贫寒,穿戴破旧,活像一个小乞丐,在老师和同学面前总是抬不起头。强烈的自卑和自尊,使我对所有的老师和同学有些疏远感。不合群在学校里就意味着清高,瞧不起别人,而我确实不是清高。为了这个,老师曾找我开导过,说这种待人态度,会让同学唾弃的。我永远记着班主任那番误解我的训导言辞,但我从班主任的言谈和眼神中获得了新的信息,那就是自己的主动脱离人群,其他人并没有嫌弃我的穿戴。
事实确实证明了这一点。我骄傲地认为,我在老师们的眼里占据着一定的位置。老师们为人师表,不会从学生的生活方面去衡量学生的才与德的。单从这一点,我觉得我应该努力地歌颂我们的老师。天下的老师,大凡和我们的老师都是兄弟姐妹,连着相同的血脉。
在一次英语单元测试中,我竟创造奇迹般地得了全班第一名。本来得个第一名,对于老师来说,并不稀罕,因为不管在何种考试时,好歹总会产生一个第一名的。但对我来说,那就真的有些大不同了。首先我来自乡村,在上中学前从来没见过“english”这个词语,听都没听过,还上过什么英语课?不像城里的学生,进行胎教,学前教育,买收录机学英语,请家教补习英语。有的城里家长也学过一点英语,暂时还可以辅导孩子的英语功课。我觉得,得第一名的应该是他们这些城里人,不应该是我,可我的确得了。但老师不这样想,要的是最后的结果,不计论学习的过程。当然我的结果就是第一名了。
英语老师发过试卷后,竟花了十几分钟时间表扬了我,说我生活条件差些儿,但很能勤奋学习,有着顽强的毅力和拚搏精神,似乎对城里那些条件优越的学生的一种嘲弄。英语老师说话时很动情,眼睛里渗出几枚清澈剔透的泪子。
此刻,我是多么的激动呀!我觉得我的老师简直就是世界上最美丽、最懂得感情、最伟大的人。我的眼光久久地停留在女老师潮湿的眼睛和美丽的面颊上。我从来没有这么专注忘情地度视过我的英语老师,也许我以前觉得自己穷酸的目光不配瞻仰老师的身躯似的,似乎一看见她,就会使她立即失去了光彩。老师的眼睛黑黝黝,清纯的像一潭湖水,眼睫处的美丽与宁静,宛如两朵柔美的鲜花静静地绽放在孩子们的眼光中。那个时候,我的刘晓芹老师算是时尚的青年,穿着一条青色的紧身裤,就是那种窄腿裤,显示了她健美的原始身姿。上衣是一件银白的衬衫,鲜明地将里面的胸罩和袢带儿映在外面。留着的长发,没有风的时候也会飘逸在空中,也是刚在中国大地上流行开的发型之一。总之,他是一位时尚、漂亮、懂人性的女子。
当时,我只能这么简单地评价我的老师了,因为我才是个十三岁的小男生。
显然,刘晓芹老师把我看得很高,用流行的一句话就是:我成了她的得意门生。她上课时,总是提问我回答问题,而当我以流利的表达满意地回答完她的问题之后,老师欣慰地笑了。
我很喜欢看着她的这种与众不同的笑容,十分的优美。
我觉得她的笑太美了。从她的温馨的笑里,似乎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东西。她的微笑,使我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处于饥寒交迫的学生——那是一股神奇的力量。
每天,我竭力想利用多余的目光看着她,倘若看不见她的影子,就觉得她像害了病躺在床上一样,让我提心吊胆。虽然我明白这是不必要有的焦虑,但我止不住要这样想像她。她就像我面前的一尊高大的神,时常照耀着佛光,洒在我身上。
看不见她时,我就去办公室看她,一般我是带些疑难问题去请教她的。去前总要用一块无任何形状可言的镜子整理一下头发、衣领,总想别让老师太难堪。不过,我的这些忙乱的举动都是无用的,实践证明:我的老师从未欣赏过我的外表。
我去她那儿时,她正在洗头发,头发上泛起一朵一朵洁白如雪的治泡沫儿,身体蜷缩成一张柔软的弓,手还在搓揉着花朵般的秀发,一段嫩白如玉的脖颈就优美地显现在我的面前。我觉得很好看,呆痴地看着她洗头发时飘逸的动作,如同欣赏着一幅名画。以前,我并没见过什么样的画儿,只是听城里的同学说过世上还有很有名的画家绘出很艺术的画儿。在我看来,有名的画家未必能画出我老师这么真切漂亮的美术画儿来的。我干脆就把我的刘晓芹老师洗发时的姿势看作一幅美丽的画儿吧?
我只顾看她,就忘记了来这儿做什么了。老师斜着粘乎乎的眼睛乜视着我,说,你有问题吗?等一会儿。
我突然从陶醉中清醒过来,慌忙说,不,不是……嗯,是问问题的。我准备逃离开这个地方,但我的老师却说,帮她倒一下水,她怕去外面感冒的。
我庆幸老师没有生病,老师很会保养自己的身体。这使我更能对老师的身体健康产生了一种安全感。我将手中的书搁在桌面上,却将书一半放在桌边,书便掉下去了。我端着水盆,眼看着盆中并不肮脏的水,仿佛看见了老师靓丽的倩影,闻到的是一股清香的味儿。我第一次从我的老师的洗发水中闻到了一股漂亮女人的味道。这种味道直到以后的很长时间都有感觉,但我此后再没有闻到这种奇异的香味儿。
刘老师洗完了头发,松松散散的将那一挂似瀑布的黑发披在肩头上,洒脱的近似圣洁的女孩。她帮我从地上捡起书,翻了几翻,说,你想问什么呢,后来敢来问老师了?
我请教她的问题不在书上,而是夹在书中的一张纸条上。我从她手中接过书,从中取出那片有一定负荷的纸条。说有负荷是这种情况:我从一本英语竞赛书上选择了几道有难度的句子,让老师翻译成汉语。我此时此刻真担心她被难住,因为我明白我的老师不是专门从外语学院毕业的,应该是中等师范学校的水平吧?我马上就悔恨自己这种冒失的举动,倘若让老师看出我是在故意考她,她会对我产生什么看法呢?我的身上、脸上冒出一层层的汗珠,叠合在一起旋即就要滚落下来。
老师看过题后,微笑着,让我爬在桌面上自己动手,不会的地方给我指导。她也附在我身旁,湿淋淋的发梢贴在我的脸颊上,清冷冷的,就像一首沁人心脾的抒情诗映入我的心田。这种感觉真好啊,让我在享受一种优美瑰丽的气氛中拓展知识。我自己怎么就写得和答案一模一样呢?我只好将正确的稍改一些儿。老师在一旁鼓舞着我,说怎么就改了呢?不改就正确了。她说话时很振奋、很遗憾,从我手中夺过笔又改了过来,说这样就好了吧?总之,她很高兴,还说继续努力吧,将来会有出息的。
我觉得刘晓芹老师对我很关心的。这是我所遇到的十几个老师中最能理解我的老师之一。我也说不清,像她这种年龄——二十岁年龄的女人偏爱我的真正意义,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一直解着这个秘密,但我永远不可能解开啊!
在她的眼里,也许我就是一个很不错的男子汉,似乎也有一种依赖男人的心理。她后来经常求我干些她不能干或不愿干的活儿,比如清扫房子、捣炭、挖煤渣、生炉子、打水等。除此而外,我还想给她干更多的活儿。
我每天下午都去她的房子里,问她有什么活干没有。她一般情况就安排我去做某种活儿。我悄悄地努力地干,干得要比任何时候都很出色,倘若让大人去干,未必有我干得好。我能一口气手提回五桶水,把一口水缸装得满满的。我生炉子时,不能让屋子里漏出一丝煤烟。我扫地时,特别小心,抖不起一丝尘埃,而且扫得一尘不染。刘老师说我扫得很干净,可以在地上擀面的。我干活时,总想让脸上流出汗水,这样就能用刘老师的香胰子洗把脸,洗毕后的脸,容光焕发,香气扑鼻。
有些男生经常在我面前说些风凉话,说英语老师偏爱我了,说我太无聊,给英语老师干活,为了使用女老师的香胰子。我这时只是满足地笑笑,知道他们在忌妒我,其实他们谁又不情愿为老师效力呢?但老师何必请他们这些不爱学英语的捣蛋鬼呢?这些学生,大都在课堂上起混过,让刘老师受过冤屈哩。
我无法弄明刘老师的一个秘密,就是她怎么会和一个长着一脸麻子,麻子林中永远湮藏着严肃和清高的女外语老师何西英成为莫逆之交,还是形影不离的朋友。不知刘老师是怎么看的,我觉得何西英站在刘老师面前,简直是对她的美丽的扼杀。
有人说,何西英可以衬托刘晓芹的漂亮的,就像鲜花插在牛粪上。我也丝毫不觉得她对刘晓芹老师有任何的利益伤害。
有一天下午,我吃过饭,站在校园操场旁的白杨树下背诵英语单词。我学每篇课文,必须要把单词和课文背得滚瓜烂熟。这是刘老师没有要求的,但我情愿主动去背通,甚至将课外的英语文章都背会。我无论如何都得将刘老师的这门功课学得最优秀,让她时常为我而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我终于发现了,发现了我的弱不禁风的英语老师还喜爱篮球运动,似乎正给人们创造一种惊人的奇迹。她和何西英两个人打篮球的,样子就像小孩童玩着一颗很大的皮球,拍球的手赶不上篮球弹动的节节奏,虽然用力很大,但拍了几下,篮球就落地了。她拍过一会儿,从地上捡起球,抱着球小跑着到篮架前,仰面望着高高在上的篮环儿,并齐双足,双手托着球,合了一只眼睛瞄了半天篮环儿,瞄准后用力向上一抛,结果篮球距离篮环还有很远的一截。下一个球,必定轮上何西英,和她差不多的姿势玩开了。
我后来也每天都站在操场旁边,盼望篮球滚到我身边,那么我就可以抱起篮球跑过去,亲自交到她手里,当然不可能交给何西英的。我想帮她捡更多更多出轨了的球。我不情愿让我亲爱的老师跑过去捡那颗玩皮的篮球了,因为那样会使老师更加劳累。我觉得我在老师面前应该是个勇敢无畏的小英雄。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没有一个球能滚到我面前。我开始咒骂着那颗该死的篮球,干么老是那么死气沉沉的呢,连滚动的劲儿都没有,还算什么球呀?我不知刘老师看见我没有,她应该让我过去帮她捡球呀!那个讨厌的何西英,看样子人粗大,有着很大的力气,居然抛得没有刘老师抛得远呢。
白杨树的叶子都变黄了,飘落下来很多,从我眼前匆匆下落。那颗该死的篮球从来不曾滚过来一次。我怀疑这种等待是枉费心机的,想我的老师会因天气滚滚渐渐变得寒冷而停止篮球运动。
亲爱的风啊,请你把你的威力施展在那颗黑线缠绕着的篮球之上吧!让我替我亲爱的老师作一次虔诚的扶助吧?风似乎读懂了我的苦心,终于朝我卷来,将美丽的球儿送到我的身边。
刘晓芹在那边喊:“哎,那位男同学,请你帮我一下忙,把球儿踢过来。”刘老师显然看出是我,很自然地喊着。
我抱着球,勇敢地跑过去,将它递给刘老师,然后说:“老师,别怕,我再给您捡球,只管用力投吧!”
老师说:“我们闹着玩呢。这样吧,你和我们一块儿玩,读书还得调节哩。”
在老师的怂恿下,我便和她们两位老师玩了一个愉快的下午。刘老师也因为我的鼓动,终于投进了一生中第一个球,也是最后一个球,而何西英连一个都没投进去。我认为我并没有给何西英一点勇气和力量。
谁知刘老师是怎么知道别的男生侮辱我的人格使我伤心哭泣。她在那天投进去球之后,再就没有玩过一次篮球。直到下雪的那天中午,她叫我来她的办公室,有话要说哩。
那是一个下大雪的日子,赶下课时,鹅毛般的大雪继续从天空中飘下来。这是在我十三年的记忆中最大的一场大雪。其实还没有到下大雪的时候,树叶儿没有落完。雪落在有树叶的树枝上愈积愈厚,越来越沉,树枝被压断,发出咯嚓嚓的令人颤抖的怪声音。虽然下着如此大的雪,可天气并不很冻。
下课后,同学们都离开教室,住校生去灶上吃饭了,走读生艰难地蹋着积雪走出校门。我却留在教室里,从书包里掏出几片干馍片咀嚼起来,一边还乐观地写着作业。干馍片是高粱面做成的,漆黑漆黑的,像被墨汁粘过一样。因为我们家困难啊!但在我身上蕴含着无限的能量,似乎都是与刘老师有关。我觉得我像为了她才努力学习的,似乎觉得只有我的学习好了,才能看到老师优雅而灿烂的脸。
我想不到,我最敬爱的刘老师站在门口,苗条的身材恰好堵在半开着的门口,专注地注视了我很长一会儿。我并未察觉,仍然乐观地咬着馍片和演算着题目。
刘老师这时候蹑手蹑脚地进来,悄悄地站在我面前,没有出声,直到我将最后一片馍片塞进嘴里,潜意识地仰起头,才看见了她。她的出现令我惊讶,让我羞怯,嘴里的馍片也不能马上咽下去,让我很难堪。我想和她说一句话都不能开口。
刘老师的眼睛又湿润了,说,你来我的办公室。
对于老师的话,我必须听从,因为老师说的话都是真理。这是我一个十三岁男人的经历认定的。她走在前面,像一朵轻逸的彩云。我跟在后面,尽快地将嘴里的可恶的东西咽到肚子里。
在老师的办公室,我看见桌面上搁着一个铝制的饭盒,里面盛着冒热汽的大米饭和粉条炒肉,香喷喷的,钻入我的鼻孔,让我愈加饥饿了。
刘晓芹指着饭盒,说,你吃了吧,我只吃了一半,那一半吃不完,就想到了你。你平时连灶上的饭都吃不起!
我连忙说,我不吃的,我饱着呢。
她轻盈地笑着,没有言语,就去何西英那边去了。我能听见她和何西英说话的声音,很高,听不懂她们在说笑着什么,但她们一定不是在嘲笑我吧?
看来我是要吃的,如果不吃,老师说不定还会有看法的。我三下五除二地把它干掉了,便洗了饭盒。我不能偷跑,必须在她返回来之后,才能离开的。我又开始清扫房间、整理东西,甚至把她的几双鞋都打上了鞋油,像新买的一样乌黑明亮,齐蹭蹭地摆放在后面的一张桌子上。我觉得我为她做的事应该很多,但实在无事可做了。
晓芹回来了,吃惊地看着干整齐的屋子,夸奖着我,说我细心的像个女孩子。
这顿饭让我在三天之内不感到饥饿了。我不知老师在体恤我、同情我,还是有着其他的心态,反正我在她心目中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学生。这顿饭,对我的一生的成长有着极其深刻的意义,让我在吃饭时就能清晰地回忆起我的可敬可爱的刘晓芹老师,让我在世态炎凉的人际中始终充满着力量和热情。我后来才明白,其实我在十三岁那年,已经深深地爱上了我的刘晓芹老师,但那时并没有感觉到这是一种男女爱情的萌芽,尽管恬不知耻的举动令同学们厌恶,但在我的生命长河里却填写上了一笔有力的色彩。
再后来,晓芹还给了我一本“英汉词典”,几本英语书,一支钢笔,几本练习薄。我除过学好外语,把所有的功课都学得不错。在那段清新的日子里,我读了数不清的中外名著。我有一种宏大的目标,就是超过老师的能力和水平。
掌握了许多写作的技巧,我便开始练习写文章,作文固然写得出色,语文老师常在作文课堂上朗读我的作文,评价我的作文写的奇特新颖。我那时想得最多的就是有关刘晓芹的人格问题。每天晚自习时,就聚精会神地写着信,预备写完之后,就送给刘老师,但当我写完了,却没有胆量亲自交给她,怕老师对我有什么更坏的看法,怕老师发怒,一气之下再不理我。我数不清写下了多少这样的书信,所写的字数大概有三百万字吧。老师却不清楚我为她下了如此大的功夫。我后来的爱好文学,都在那时候就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有件事对我的打击真的太大了,使十三岁的男孩丧失了很大的信心。
有一天,我终于发现了我可爱的晓芹老师被一位高大的男人搀扶着走出了校门。我当时认为,老师上了那男人的大当了,被那个男人诱惑而去了。我拚命地追出去,几乎要跟上他们,但我又停止了脚步,因为我听见刘老师那么忘情地笑着,说话的腔调都变得嗲里嗲气的,还说她爱他的。我慌然明白,我的老师已和那男人谈上了恋爱。我已经从小说中懂得了男女谈情说爱的情景,就这样机械为难地承认了这种残酷的现实。
以后,我经常看见那个男人来到老师的办公室,一坐就是半天时间。我终于明白那个男的是个当兵的,就在我们县的团部里当兵。 我很想给团长写封信,告他们的兵怎么可以随便跑到我们学校找我们的女老师谈恋爱呢?我把写好的信纸撕破了,觉得团长并不一定料理这样的小事情,因为团长也曾谈过恋爱呀!
后来,刘老师被那个兵抛弃了。老师那几天躺在屋子里的土炕上悄悄地哭。这时我又去看望她了。她羞怯的脸发红,只是对我微微地笑,几乎没有说什么话,只说我要发奋读书,以后的文化一定比老师的高,这样的人才能被人瞧得起呀!
我说,我说,那兵嫌你文化不高了?
老师说,嗯,他是大学生,又是部队里的高级干部。
我说,干部也缺德呀?
老师又哭了,然后洗了脸,神采飞扬地说她开始学习,准备明年考大学,史地和数学底子太差,特别是数学,至多能考二十分。
我说,考师很聪明的,只要努力学习,就能学好的。
刘老师此后就勤奋地学习功课了,全校老师的灯唯她的熄的最迟。我站在路灯下看书,那盏明亮的灯像我的指路明星一直亮在我的眼前,让我永远不会迷失方向。我那时就觉得老师对我太重要了,一刻都不能离开她,然而,她真的就考上了省城的外语学院,因英语得了满分,就录取了。
晓芹那几天很激动,找到了我,让我陪她去逛山头。在柔美的月色中,我交给了她最后写的一封信。老师很坦然,说写了些什么新鲜玩意儿?我不好意思,低低地说,我以后会相念您的!
她也说,我也会想你的,想你的时候,我会念着你的信。
那天晚上,我扑进她的怀里,很伤心,很伤心……
时过境迁,我仍然时常回想着我那漂亮、美丽、懂人情的女老师,知道她直到现在都孤身一人,还在我的母校里当着英语老师,但我却终止了对外语的探究,我后来专门研究了文学,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剖析我可爱的老师美丽的心灵,才能剖析和老师一样的人们的心灵。这是用外语所办不到的。
今晚的月光很明朗,我再次想到了刘老师,在惋惜与遗憾中,潦草地做了这些文字,以记恋属于我们的爱情,那种过早的爱情,往往以芳香的味儿积压在心底,成为一种浓浓的老酒……
2004年3月14日早草
2008年7月23日中午修改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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