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灯下花间清源

发表于-2008年07月23日 上午10:14评论-5条

乳白色的灯光照着雪白的稿纸,我写不出来,没有一丝的灵感。随手勾画出一个个奇形怪状,丑陋无比的图形,来喧泄内心深处肮脏的东西。

不知什么时侯,小虫钻过纱窗的小孔,飞入我的眼帘,然后稳稳的落在我面前那张涂满恶浊的东西上。

这是一种很普通的小虫,在草丛树间都有它的身影,我曾一直以为它是蚱蜢的幼虫,可是无法确定,又没时间查书,最后一拖再拖,不了了之。

它很小,小的不比我的笔尖大。但是是一只青翠可人的小虫虫。我奇怪它那小小的翅膀怎么能支撑的起看起来肥肥胖胖的身体,一路飞上这不算低的四楼,有点意思。

我觉的我在它眼里是个和它毫不相关的庞然大物,根本不值得害怕。就像蚂蚁不会害怕大象,因为它知道大象要它死,它绝见不到明天的太阳,可能这小虫也这样想的。否则它不会呆呆的在那里蹬着两粒针尖大小的黑眼珠看着一切,我读出了无邪、真诚,于是我欣然接受了它。任它挥动着小小的簿纱翅膀,围着我,围着白色的灯飞飞停停,干它想干的事,谁知它明天会遇到什么难呢,我们能让他开心就让他开心一点吧。

我停下手中的笔,看着它。夜,很静,静的让人觉的心焦。

后来,我发现,周围的小虫越来越多,大约十几只小虫围着我飞,还不时扑在我脸上,停在我身上,小小翅膀的震动声越来越多的冲击着我的耳膜,无论我看哪个方向,都会有几个在我眼前,呵之不去,挥之不来。然后我烦了,一丝邪恶出现在脑海,支配了我的躯体,我放下手中停了很久的笔,用手指厌在那小小的身躯上,没有声息,没有流血,小小的青色身影从灯架上落下,落在那喧泄丑陋的纸上,接着第一只,第二只,第三只……直到再也看不到它们飞旋。

我确信杀了它的全部,一个不剩,如果他们是一个个人的话,那这一定是血流成河,尸横满地我就是那个该被人诅咒刽子手,可惜他们是不足一提的虫子,是不会被人注意到,或者是注意到也是厌恶的虫子。所以没有人会去指责我我是杀害一个个生灵的凶手。

曾经一为夺取任何一种生命的生存都是不道德的,曾经以为任何人去伤害别人都是不道德的。可是现实中,我自己也直接或间接杀了一个个生命,是我将一个个它们不承担的压力强压在它身上,是我!我是残忍的,我为了我自己去伤害了别人,却用自己的愧疚去要求别人的原谅,强迫别人的原谅,来弥补自己的愧疚,让自己释怀。我说人都是自私的,都是残忍的。

心中的内疚把我包围,有一种负罪感压的我想逃,我关上灯,我知道,天亮了,一切都会过去。

本文已被编辑[悲秋道人]于2008-7-23 14:29:00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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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悲秋道人点评:

杀灭的虽然是一些不值一提的虫子,但朋友描述出来还是蛮惨烈的,“血流成河”啊!呵呵,朋友可爱!

文章评论共[5]个
花间清源-评论

咻,我高二的周记看来 换不错 ,at:2008年07月23日 中午2:24

悲秋道人-评论

非常好玩,推出共赏。帮朋友修改了一下标点。期待更佳。
  【花间清源 回复】:辛苦您了,非常谢谢,让我顿时觉得我自己前途无量,好歹也是6、7年前写的了。 [2008-7-23 14:37:20]at:2008年07月23日 中午2:30

悲秋道人-评论

非常好玩,推出共赏。帮朋友修改了一下标点。期待更佳。at:2008年07月23日 中午2:30

罗逢春-评论

所有的文字,看来是一次不完全的赎罪!
问好!at:2008年07月23日 下午6:16

tomzhu日出-评论

不错不错哈哈你才女at:2008年08月06日 下午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