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关于抄袭----回复好友之作伊甸岚

发表于-2008年07月17日 下午4:58评论-1条

我想说,我不是想创造争辩的话题。只是许多话在心中的积压我难以喘气,我想说出来。关于抄袭。

曲尘,我的朋友。你的那篇《又见抄袭——心灰意冷之作》我已经拜读。你说的,很对。这样光明正大的抄袭,为何没有人出来制裁。

然而我想答复的不是这一句,抄袭是可耻的这无容置疑。我想回复的,只是我们对待它的态度与看法。按这样子来说,我不是郭小四的迷,不是郭妮的迷,不是clamp的迷。假若说我真的喜欢哪一个作家,我是因你影响而崇拜沧月了,但现在,我会跳月迷出这个身份,远远地看这里,让我告诉你我看见了什么。

我看见他们的书都很畅销。我看见他们都很优秀。我看见他们站在粉丝的光环里各自心事。

我感觉奇怪,到底谁在这一方面发表了看法。我感觉害怕,我一直认为写作的人会高尚,会懂得许多,而不会像娱乐圈那样嘈杂,他们高尚他们应该保持沉默,这才是作家该有的气质,若是谁现在迫不及待跳出来为自己争辩,我相信那他已输在了开始,因为那更像是批评家。

假若他们高尚地沉默着,那么我们作为粉丝,便应该也高尚地发表看法。

谁说话尖利,谁大肆宣扬,谁将这社会作为批评的对象,请先退出,我们暂时不需要批评家,我们需要先把这些事看一看,或是把那些书看一看。

抄袭是非正义的没有错,然而没有管制到这一层的。但是一切开始前,我想仔细地问一句:什么算得上是抄袭。

因为你在文章里用了“他说”而他也用了“他说”所以你说这是抄袭么?不可能,我们会笑——这是多么普通的文字,我们都会用很多,这不算抄袭。或者,因为你在文章里用了“残阳的色泽如同血一样”,而他在文章里用了“落日的色泽如同血一样”,我们也不会说这是抄袭,多么平凡的景物描写,也许你就用过相似的句子。假若你在文章里塑造了一个正义的,冷静的,且英雄主义的光辉形象,而他在某篇文里有了相同性格的人物,这当然也不算抄袭,就算他们一前一后连名字都一样,就算他们一前一后连描写出的瞳孔色泽都一样,那么谁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角落都在描写如此相似的人物,人的性格多种多样,作家的数量大概比这性格种类都多。谁能保证不写出相似的人物来。

这算抄袭的话,世界都会喧嚣。

那么什么是抄袭。请回答我,我真的不能解答这个问题。

或者,这些都是抄袭,然而这些抄袭都是可以原谅的,毕竟,它平凡如同呼吸。那么,什么样的抄袭,才算是——不可原谅?

作家是一个特殊的位置,这个类群有大量思想高尚的先驱,在这里做出“不可原谅”抄袭的事情根本不配得到一个作家应有的赞美。他们应该高尚且沉默着,用文字喧嚣讽刺世界上的非正义,用文字高歌社会的美丽。就像沧月的织梦者,编织出文字的华衣。我们爱戴他们,他们有自己一份风格,然而又有谁知道这风格是多么地难形成,多么地难。

——惟有形成自己的风格,才能够被记住,才能够被说成是——不抄袭。

有谁知道,这多么地难,多么地难。因为,大概你现在所书写下的每一个字,这世界上都会千百万的人在与你写着相同的文字,想要被作为特殊的风格并且冠以自己的名字,这多么地难!

他们历练出自己的文字来,他们值得尊敬。假若有谁不尊重这份努力,的确是该被制裁。

然而又使我想起,使我想起那些真正的经典。琼瑶金庸,何为经典,当你的文字有足够分量的时候——不,那还不够。他们如何成为经典——他们也是被抄袭成经典的!现在的武侠小说,那么多都是模仿他们的轨迹,为何不说武侠的版权归金庸一人所有,其余所有效仿的文字和人物都是抄袭?正是太过经典的文字,才能被抄袭,而到最后,才能被我们记住。

你可以尽情地反驳。因为我只是想要说出来,我实在疲倦于在贴吧上宣泄,争辩。我只陈述自己的看法,就请听我说完吧。你看,我的思想也经历过如此多的斗争,我在如此多的斗争与认可中才找到了自己的观点。

所以,自己的偶像被抄袭,我们固然是很激愤,有人能为他们争辩,我相信作家们也会感觉温暖吧?毕竟那么多人,在支持自己。所以,其实什么抄袭不抄袭是我们自己心里的界限,也许有明确的规定吧,恕我不爱看这些方面的东西我一无所知,若有人能来告诉我我会感激不尽。但请我们尊重每一部作品,除非他真的是到了——无可原谅的抄袭的地步。

然而,请相信,若被抄袭多了不但不会被埋没,反而会使很多人看到真相,使之成为经典。

是吧?

其实我想说的,也就是我们要理智,虽然这些争辩是正常的无可避免,这是好事,说明社会上有正义。但其实更深一点想,若从作家的角度,假若那些被抄袭的作家保持沉默,我会多么高兴——因为他们足够高尚!他们竟能够原谅,为何我们不能放宽一点?曲尘说过的,清浊自有天理在,然而,这天理,是我们的人心,这天理,也是岁月的磨砺。谁说过,虽然是迟到了,但我想对于真理来说,不会晚吧?

我想说,就请让我们等待。

我想说,作为一个创造者,是多么地希望自己的文字能够被欣赏被喜欢而不是作为攻击的对象,请在责备的同时也要懂得尊重。而假若他们能够伟大到,创造文字是为了给读者享受,为了造福这个社会。那么我想,很多小心眼的争辩便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吧。

我记得动漫<金色琴弦>里,有一集叙述的是关于抄袭,那个音乐家曲子全都是抄袭的。世人知道他是抄袭,然而他们依然记住了他。因为他的曲子给世人快乐。不是为了什么获得名誉利益,其实给人快乐,这才是价值。因为关于"是否抄袭"是如浮游般短暂的争辩,惟有真正的意义会残存于时光的洗礼之后。我没有说抄袭他人成为经典是对,任何事都是两面的不是吗?

其实,假若有那么多的不公平,我们便要能乐观地想,只有足够有分量的文字才能被抄袭。只有时光能鉴定真正的真理。只有那些能带给我们快乐的东西,才是所在的意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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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苦渡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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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共[1]个
山野文選-评论

有关抄袭的新解!
虽然看起来很有道理,不过作者谈到“尊重”这个词,很显然,那些喜欢抄袭的人,并没有尊重原作者的知识产权。
打个比方吧,如果一个小偷偷了农夫的瓜果,然后到市场上以低价出售,无疑,对顾客们来说,他们享受了快乐,对偷者来说,也享受了快乐,然而那个被偷的农夫呢?恐怕他的一家要面临经济破产的境地。
拿别人的劳动成果作为借花献佛的举动,不是不可以,但是也要征得别人的同意才可以。要说尊重,这样做应该是起码的前提。

  【岚微末 回复】:是,无论怎样.都要尊重!感谢 山野! [2008-7-19 17:45:48]at:2008年07月19日 中午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