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广义散文,自然就牵涉到散文的概念。对于散文概念,听过不少名家讲座,也读过一些散文理论书籍,可我还是顽固不化地坚持我的个人观点——散文就是散文。就如人类的性别,女人就是女人一样,再怎么乔装打扮,女人终究还是女人,这个质性是不可能因为服饰等外部变化而改变的。散文也是,散文的本质“必须以思想开放,用情真诚来铺垫文本基底”,这是散文恒定不变的原则,除此,就像是人类的服饰,在历史演变过程中随着社会发展趋向的变化而改变。
就以“五•四”为界来说,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百家争鸣意识,各个不同的政治集团和思想流派,都相对重视利用散文作为文化软武器来抒发哲理,阐述政见,传达观点。那时,通常把韵文以外的文章统称为散文。随着历史文化的演进,散文从形式到内涵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如范仲淹的《岳阳楼记》,欧阳修的《醉翁亭记》等,尤其是地质学家徐霞客的那部内涵丰富厚重的《徐霞客游记》,颇有自己的思想见解,已不再是单纯的借景抒情休闲文章了,而是一部集地理历史、人文风情、态生资料、作者思想和精神,既是地理文献又是文学典范,既成了具有供后人学习研究价值之作,又开创了散文新的体裁。
“五•四”之后,散文渐渐地有分广义散文和狭义散文。广义散文的概念,除了散文最基本的“思想开放,用情真诚”原则外,散文的范畴却随社会发展的需要、历史文化演进和文学体裁衍变发展而变,从“通常把韵文以外的文章统称散文”,到“广义的散文,是指除诗歌、小说、戏剧、曲艺和电影文学那些有指定体裁以外的一切文学体裁。如书信日记,随笔杂文,记事抒情游记通信,人物传记,报告文学等”,直至现在叙事散文中的通讯特写、传记文学、报告文学等,已经发展成为独立的文体,各成一类;议论散文则有了专门的名称——杂文,也从散文中分了出来。这些散文范畴的改变,是赋予时代发展规律的意义,自然是被人们接受。但除此以外,往往还存有个人臆想的人为因素,牵强地给散文冠上各种各样的“标新定性散文帽”。近十几年的时间里,我们常常可以看到那些“标新定性散文帽”上巿,诸如:文化散文、行走散文、学者散文、小女子散文、后散文、原散文、新散文、原生态散文等等,其中有一部分在上世纪初期已经有人提过的,效仿再版而已,更多的则是目前散文作家们出于各自的目的和需要所自创自立的。其实,我们心里不是不明白,散文就是散文,也只能是散文,再怎么折腾也不可能篡改散文有其不可改变的原则定性,就是——“必须以思想开放,用情真诚来铺垫文本基底”,这是无是非可辩的。那些给散文冠以各种各样的“标新定性散文帽”,不管出于何种目的何种需要,只能说仅仅是个人臆想的一种愿望。避开个人私欲目的不说,充其量也只不过是改革创新的愿望,想推翻散文传统性质假设的一种愿望,是一种因为有愿望而激进的行为。如“文化散文”之说,就颇为不妥。因为凡是散文都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强调这个散文叫文化散文,那个散文不是文化散文,没有具体的条规毕竟是不合适的。不说这个提法合理与否,从我读过的那些特别调强为“文化散文”的本文来说,却有相当一部分是在卖弄文化。有些人读了某一史书,或看到了一个古代遗物,就自以为可以作文了,就有资格写“文化散文”了,但只是大量地引用资料进行感叹。如果是资料多,感悟少,倒也算是多少还沾有一点文化的边;而有些甚至连写作者自己都难以说清其“文化根”在哪里,东一句“孔子”,西一句“老子”,显得有多文化似的,纯粹是挂羊头买狗肉,糊弄读者,简直是瞎扯!
有人认为,新散文的出现,传统散文“小说重虚,散文重实”的观点受到了挑战。我个人不接受这一说法。因为无论冠上何种“散文标新定性帽”,只要是散文,都不可能改变“小说重虚,散文重实”的原则,只是人们对“虚实”的理解与诠释略有不同罢了。散文的“虚”有其底限,即便是在“虚构”叙述时,也重在真诚的坦然,重在性情的展露,这与小说的虚构叙说重在遮蔽、重在刻画是截然不同的。虽然现在小说散文化和散文小说化的现象比比皆是,比如温瑞安的小说,古龙的小说,都有很明显的散文化倾向,可加入散文美感的小说确实递增了小说美感的力度,而小说的性质并没有改变,小说还是小说。比如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庄子的《逍遥游》,卞毓方的成名作《煌煌上庠》,杨永康散文的“多层在场叙述”,都有明显的小说倾向,但他们大多是基于“在场”这一原点上,在不违背“必须以思想开放,用情真诚来铺垫文本基底”的散文原则上,点缀一下自己情感想象的坦然与展露,用自己的灵魂在与某地某事(某人)相遇而撞击所产生的那份真实情感,和着自己对散文的真诚去分析(怀疑、否定、或肯定)所谓的真实,用来自心魂深处的感悟,否定或肯定现实生活中的那些哲理,为读者营造想象旷野,使文本总有一个接着一个,一缕累积一缕的神秘之美。
在一次访谈中,有朋友问我:“散文之难,难在难于掩饰!可以空洞,可以言轻,但那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不是技巧的问题。散文之上品在于毫不掩饰。所以,现在很多名家不敢大写散文啊!是不是?”
我的回答是:每个写作者的成长,都是在坎坷中走向成熟的,我们心中的散文也是这样的,只要我们写作心态是纯的,写作的动机是洁净的,为人之本是善良的,为文作品是上格的,那么在好多地方,在好多时候,在许许多多的领域,就是出现了过犹不及的尴尬又有何妨?我们有什么不能坦然面对正是发展中的问题呢?
之于散文写作,我认为最容易写的是散文,最难写的还是散文。易写在于散文没有戒律,可以凭心而作,用心叙说心字即成。而最难写的正是因为散文没有戒律。除了不能超越散文的传统性质——我这里指的传统不是意识形态上的传统,而是真正地不加以外界任何影响的传统,这个传统就是“思想开放,用情真诚”,这个传统宗旨是篡改不了的;再之是“用笔随意,用心而作”的地位也是不可被篡夺的。关键是作者很难做到把静态的文字组合所搭建的物象、事件、人物、现场等在叙述中产生动态实效,很难做到让读者在阅读时有一种鲜活在场的直观视像感觉,就像看电视电影那样,边看边有想象的空间……难就难在这个“在场”的把握。因为“在场”是多元化的——有直接在场,间接在场,精神在场(意识在场,想象在场,梦境在场……等)。在不在场,是不是伪在场,都处决于作者的写作状况与写作情怀(真诚与性情)。真诚不同于真事,真诚是指情怀,真事是指事件,它们不是同一个概念,是不可混淆的。所以,不能说直接在场就是在场,而间接在场和精神在场(意识在场,想象在场,梦境在场)就是“伪在场”,如果事件都需要真实在场,岂不成了记叙文?还有什么文字张力呢?这里有一个悖论,在场的真假牵涉到真实与虚构,我终于明白了卞毓方老师谈散文时说过,散文是艺术的真实,而不是现实的真实(就这意思,原话忘了)这话的内涵了。其实,对于散文的是非探讨,我们所期待的还是——文字语言既能多样流通,又能坚持独有的个性亮点,如英国后现代意识流派代表作家伍尔芙的文字语言的魅力,是很多作家毕生所追求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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