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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之不去的阴影——教育的思考名柳

发表于-2008年07月16日 中午12:53评论-0条

在大学考试期间,我们系的同学找好友代考不幸被抓,结果被替考的和替考的全部开出了学籍,这是我们学校当时轰动一时的大事,当成众说纷纭,很多人认为学校的领导处罚过重,当然,这很多人里面也有我,时至今日,我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

第一、学校应该是教育人的地方,而不应该是惩罚人的地方,他们替考是不对的,但是学校应该以教育为主,告诉他们这样做将来对社会的危害。

第二、抄袭、作弊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学生们看重了分数的重要性,这其实是现在教育的失败,我们学习其实并不是为了分数而学习,而是提高我们自身的思想素质,提高我们对问题的分析能力,而现在学校把教育给形式化了。

第三、作弊的学生虽然有罪,但是罪不至开除,学校根本就没有想过他们这样的处罚给这些同学所造成的心里压力,每个人都是要面子的,可是,这件事情不仅满校皆知,而且他们的亲戚朋友也会在不久后知道,设身处地的为他们想一想,学校是把他们往绝路上逼啊,记得我曾在网络上看到这样一件事情:

一个考上名牌大学的学生,在进入这个学校后,因挂科严重,而被退学,当他退学后继续复习后又考取了这所名牌学校,让很多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再次进入这所学校后又重蹈覆辙,一年后又因为同样的原因被退学了,如是再三。

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是这个学生为什么再被退学后,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进同一个学校,同一个专业,现在我明白了,这难到不正是这个学生对这个学校的强烈反抗吗?试想一下,当这个学生挂科以后,如果老师积极的帮助他分析原因,调整心态,还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

第四、学校说什么这会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可是实际上呢,在我们上大学的四年时间里,每次考试的时候,都有同学的大名出现在作弊的通报栏上,难道学校抓到作弊学生的时候,一点心痛的感觉都没有吗?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吗?说什么杀一儆百,呵呵,那天考试完我路过通报栏的时候,无意间听到一个学生对另一个学生说:“你说这个作弊的人怎么这么笨啊,我做了这么多次弊,都没有被抓住过……”我无法想象,如果这个学生的话当时不是被我听到了,而是被我们的学校领导听到了,学校领导的反映会是什么样子,是苦叹自己技不如人,痛恨作弊的怎么就抓不完呢,还是反省自己教育的失败呢?我估计,前者的可能性大一些。

第五、家长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了学校,学校就有责任,有义务照顾好每个孩子,封建社会的君主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爱民如子,那么,我想学校也应该把每个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我相信,如果作弊的那几个学生中有那个系领导的孩子或者亲戚,可能处罚的结果就不一样了。

第六、法律是为了更好的维持社会秩序而设立的,而不是针对某个人,某些人而设立的,当社会主义来临的时候,法律终将被道德所替代,记得我刚来北京乘公交的时候,带了很多行李,北京的公交有前门上,后门下的规定,因为人多,当我下车的时候跟售票员商量是不是可以从前门下去,结果售票员死活不同意,最终我是从后门下去的,但却也闹的满车人对售票员不满,售票员执行公交规则没有错,但是他这样做却违背了制定公交规则的本意。学校的规章制度也是一样的,系领导秉公执法没有错,但我想,是不是也违背了当初学校制定规章制度的本意呢?

第七、人无完人,古语有之曰: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我觉得学校应该有佛的精神,罪大恶极的人佛都可以原谅,何况几个涉世不深的孩子呢?在这一方面,作协就做的比较好,郭敬明的抄袭事件弄的几乎遭到众人唾弃,可是作协依然吸收了郭敬明,我想:

我们在谴责作协的时候,更应该学习作协的宽宏大量的精神。

古语有之曰:人故不能无失。因此,我们没有必要总是抓着别人的错误不放。

所以我们要做的:

不是惩罚犯了错误的人,而是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如果郭敬明以后不再抄袭,我相信也算是作协功德无量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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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汪保生
☆ 编辑点评 ☆
汪保生点评:

又是一篇关于中国教育现状的文章,看来,中国教育改革亟待大力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