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是个疼痛的日子,共和国的土地上演绎着不该有的疼痛,贫瘠的贵州高原上演了一幕疼痛的闹剧。
当qq右下角出现“贵州瓮安政府大楼被暴力冲击”等字样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藏*份子”,点开看明白,才知道我错了。我郁闷了半天。
我眼里的贵州人民是朴实的,是善良的。可为什么那么多善良朴实的人民却会去做万劫不复的叼民勾当呢?而整件事仅仅是因为一个叫“李树芬”的女孩溺水死亡。
我当时就想,这女孩的能量也未免太大了吧!我绞尽脑汁按图索意能在中华大地弄出这么大动静的“李”姓公民就只一个“理难清”,可这也连不上号啊!哪里跟哪里麻!
沉默!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谁说的,不记得了,反正不是我!
十几天过去了,每天的头版头条慢慢的让“头”浮出了水面。虽然新闻一会说“目击者”一会是农民的儿子,一会是工人的子弟,但丝毫不影响网络用语“我是做俯卧撑的”产生。
事件回放:
一: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娇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光权及陈的朋友刘言超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言超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光权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新闻发布会几分钟后,“做俯卧撑”一语即开始流行于网络。
二:2008年6月25日对李树芬进行第二次尸检再次认定其溺水死亡
2008年6月28日16时瓮安县6·28事件发生,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持续近7小时县政府公安局上百间房屋被毁150余人受伤。
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
2008年6月28日晚上网络传死者李树芬一位叔叔已被警方“打死”
2008年6月29日瓮安成立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人员引导网络舆论
2008年6月30日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赶到瓮安县指挥工作
2008年07月01日瓮安6·28事件首次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称50余名嫌疑人被抓。
三:7月3日,瓮安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政委罗来平和县公安局原局长申贵荣双双被免职。次日,在瓮安县干部大会上,瓮安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宣布免去党政一切职务。
本来,县官的交椅与打工崽的俯卧撑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如果硬要把他们拉到一起,我想也应该是这样的报道的“县长锻炼身体,做了3个俯卧撑,农民的儿子学习我们领导干部,也做了3个俯卧撑,与是掀起了一场全民锻炼身体做俯卧撑风暴”。可我万万想不到---县官的交椅与打工崽的俯卧撑在贵州就这样被联系上了。这一点都不可悲!
还得我们的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来打团圆才平息。
(原话)石宗源更直接批评当地官员。这位曾有7年省宣传部长、5年新闻出版署长从政经历的官员直言不讳:“公安局不作为,党委政府不作为,庸官、懒官、拿钱不干活的官多了,老百姓就不会有好日子过。”这位委书记直截了当的道出了事件的根源。
虽然县官下台了,可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是无法用数字来衡量的。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下。这些与职责问题是不是挂得上勾,与渎职罪和玩乎职守罪有没有内在联系呢?难道就一个下台就太平无事了吗?继续期待!
古代有个县官说过这样一句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何不回家卖红薯”,如果这样的县官就这样回家卖红薯了事的话。我想,这样的红薯摊子会越摆越多。到时候全民吃红薯过日子吧!
贵州的“俯卧撑”还没做完,上海杨大虾就沉不住气了。他nnd,刘言超3个俯卧撑就把就把县官给撑翻了,我这杨家刀法还不能把上海这快天给捅破啊!于是杨大虾(网友称呼,与我无关)拿着那把“屠龙宝刀”冲进了上海闸北公安分局一招“虎底抽薪”。结果是6死4伤。还好大虾不失大虾的风范,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警察网开一面。
我想这“小偷”疯了。对付这样的小偷,我有经验。随便举几个亲身经历的列子。
97年,我开了个化妆品店,开张没多久,有天,我店前停着2辆板车,师傅在楼上往板车上搬货。看箱子上面的字应该是鞋子。我妈妈屁颠屁颠的跑到楼上去看。下来对我说:“楼上老板生意好啊!”我说:“市场搞批发的,当然生意好啊!那象我这样零卖”。下午6点左右,我店里进来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进来就给我低声下气的递烟,哭丧着脸用哀求的语气问我:“老板,你今天看到有人在楼上搬货吗?”我说:“看到了啊,满满2板车,我妈妈还在跟着师傅上楼看了”,他一脸的讨好样子:“你还认得他们的样子吗?”我说:“老板样子没看清楚,但年龄在40岁,板车师傅看清楚了,怎么,有问题吗?”他说:“我才是老板啊,货被偷了”,我哇的一声,血就喷了他一脸。我说:“快报警”。
警察来了,又是拍照,又是问这问那的。过不多久,我们也这样混熟了,有天他来我家玩,我就问他,鞋子的事怎么样了,他无奈的埋怨我说:“都怪你啊,要我报警,害我多用了3000多快”,我就不明白,怎么报警还会多用钱?他把话说完,我才知道,原来的这样的:报案立案用了几百,后来警察说抓到小偷了,不过货卖到湖北去了,要3000快钱开支,警察才可以去追回货物。结果他钱交了,可后来警察告诉他,货没追到,钱用完了,但小偷被判刑了。郁闷吧!
2003年,我店对面批发烟的老板抓到一个小偷,正要打,我跑过去,看是个女的,就对老板说:“不能打,打人是犯法的,送派出所去”,那女的就求饶,答应陪钱,但身上只有300快,可她同伴偷去的是1000多快钱的烟。结果老板相信我的话,我们一起把她送到派出所。派出所的同志就非常踊跃的开始问我们情况,并且做纪录。可笔录没做一半,就接电话去了,我当时看那同志唯唯诺诺的脸,我就知道,完了。结果如我所料,接完电话,同志笔录不做了,要我们先回去。下午领导回来再告诉我们处理结果,下午我没去。烟老板一脸垂头丧气郁闷的回来告诉我:“派出所的同志说没有失物证据,人放了,早知道不送派出所还可以弄300快的赔偿”。我说:“那!那!那!”半天没那出来。本来是想说那应该可以看到笔录上小偷的身份证啊!可我知道,说了白说。
半个月前,我隔壁老板抓个小偷,也是女的,偷衣服,我过去看,我说:“偷衣服啊!打110。”小偷就说:“别打,我赔钱,”可她搜遍全身,才在胸罩下面掏出30快钱来。我说:“才30快啊,不行,打110,抓去关几天再说”,但这个老板比前面2个聪明多了,没有听我的“馊主义”,接过30快钱就把小偷放了,他的理由是:“送派出所,我一分钱都得不到,而且还怕小偷报复”。弄得我现在还在笑他“卖衣服不如抓小偷,抓个得30,卖衣服连本带利也没30快”。
还有许多这样的警察与小偷的故事,就不说了。
但上海这个小偷事件有一点不太明白。既然杨的车的“偷”来的“黑车”,那就找租车的赔钱啊!先把租车抓起嘛!可新闻就压根没有出现“出租黑车”的老板啊!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啊!
这件事让警界掀起了一场“促使人们重新审视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应引起我们对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速度和能力建设的反思。此外,公安机关还应加强警务场所的防范,对警用器械的配备和警察处理问题的方式要进行改革,并对警务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和应急防范的教育”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指出,从目前披露的案情来看,尽管伤亡警察多从事内勤、技术工作,但警务机关的门岗登记制度、技防系统也存在一定漏洞,“作为负责社会安全防范的公安机关,自身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复旦大学社会学专家于海教授表示:此次袭警案中,歹徒“如入无人之境”,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警方基本功训练有待加强,“内松外紧”的工作作风也须进一步完善,“‘三基’建设不能光停留在口头上,更需落实到行动上。”
这些教授专家说的也有道理。毕竟是吃皇粮的啊!但是,如果只是停留在“警务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和应急防范的教育”的阶段,而不加强“警务人员素质和责任教育”,不认真落实和处理好警察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紧张关系。我想,警察局就是安放导弹,也会不可避免还会出现“张大虾”“李大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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