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我步履匆匆地踏进了找工作和找对象的大潮中,并乐此不疲,像个斤斤计较的小贩一样待价而沽,然后伺机出卖自己。
可惜,这个机会对于我来说,越来越显得漫长而飘摇,我在形形色色的人面前,强颜欢笑,我想这不是我要的生活,我一个人可以活得很好,也可以很充实,然后,很寂寞。
可我妈不同意,她强烈要求我生个小孩陪她度过无聊的退休生活。我曾建议我妈养只狗,但被老太太无情反驳了。然后,就是挑出一身正经八百的衣服,套在我的身上,拉我去相亲。
我更喜欢穿白t恤和破牛仔裤,我想如果有个男人可以容忍我一个星期不洗脚,我就嫁给他。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遇见了孙诚。
“你好!”
他微微笑着,向我伸出一只手,很友好地看着我。我没有接过他的手,而是从果汁杯里抽出吸管,歪在嘴边,挑衅地看着他。
他无奈地缩缩手,把他的吸管放到了我的杯子。
我叫孙诚,子小孙,言成诚。
“没什么事,我先走了。”坐下之后,我的开场白总是如此,然后起身离开。
他依然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像座中世纪的雕塑,冷静的,深沉的。
“如果可以,能喝完这杯果汁再走吗?”
这是孙诚对我讲的第二句话,可我居然就坐了下来,看着他那张白皙的脸和忧郁的胡须,想着他和白许那么像。
他主动要跟我握手,我拒绝了,白许就不会这样,他的骄傲是与生俱来的。可我,是因为他的骄傲才跟他分的手。
我在他高傲的脸庞上留下了一记响亮的耳光,我告诉他,我一定会比你幸福。接着,头也不回地走了,我们的分手,我潇洒地大获全胜。
我不知道白许在我走后做了什么,他会看着我的背影静静哭泣吗?我并不奢求什么,我不要他歇斯底里,我只是想知道,他会难过到哭吗?
会,来找我吗?
如果他来找我,我将从此心甘情愿地屈服于他。
可是,他始终没有来。三年了,他消失在这个嘈杂的城市里,和以前的一切都决裂了,包括我。
他曾经说,我将是他记忆里唯一的水彩。可是,他还是选择在黑白的记忆中渡过一生。或者,他又在其他的图画中重获新生。而我,成了他生命的一个里程碑……
我的眼泪流在酒精里,它们躲藏起来,我就找不到了,我极力地寻找着,从城市的这一头,找到城市的那一头。
白许消失了。
我的生活还要继续,最起码得找个男人传宗接代,以堵住舆论的强大攻势。我不希望有人在我背后指指点点地说我在心理或者生理上有问题。
“需要我摆出我的条件吗?或者你开出个清单,我看我符不符合,如果可以,我们下午就可以去领证了。”
“你相中了我?”
“感到意外吗?觉得我眼光很高,还是你根本不自信?”
“只是觉得,太快了。”
“快吗,还是你没有考虑好?没有做好结婚的打算?”
“去婚介所找对象,会是在结婚问题上徘徊不定的人吗?我只是在想结婚那天,我是该笑,还是应该面无表情。”
“你最好戴个面具,然后在礼服后面写,今天我很烦。”
我们在笑声中结束谈话,然后分道扬镳,甚至没有说再见。
我在回家的路上特意绕到狗市买了一只很便宜的狗,卖狗的大爷领着狗脖子上的一层皮,告诉我说,“糟狗好养,有口吃的就行了。”那只黄白的狗缩着脖子,面部表情很痛苦地看着我,我想它的脖子一定被扯得很痛。
我善心大发地给它买了衣服和狗窝,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白许。
老妈对我带回来的白许天生没有好感,老太太第一嫌弃它长得不好看,第二讨厌它到处拉屎。
白许作为一只纯种的山村田园犬,认为随地大小便天经地义,就像和它同名的那个男人,把处处留情当成了习惯。
我在这三年里常常想我和白许和爱情的关系,如果当时肯听听他的解释,或许我可以带回真正的白许,但是当时的我们都很冲动,很倔强,二十二岁的我们一不小心错过了一辈子的爱情,直接走向了婚姻。
“今天见的这个怎么样?”母亲大人在一次次失望依然对我的终身大事报以最初的热情。
“还行。”
“那……他对你呢?”母亲大人笑得有点奸,这完全不符合她在我心目中的正直形象。
“他说,想和我结婚。”
“太直接了,一点也不含蓄,这个人不行!”母亲大人一口拒绝,比我挑狗还严肃。
我无所谓地耸耸肩,“随便了,反正我嫁不出去还能给您添添堵,不是一无是处的。”
“那你得让他到家里来一趟,我要见见这个人。”听我说这话,母亲大人权衡还是得找个人和她一起治治我,所以语气稍微有点缓和。然后又无比凶狠地训斥白许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爬上了沙发。
我知道老太太是在拿狗撒气,杀鸡给猴看,打狗给主人看。只是她不知道这么做正中我的下怀,我得让白许为他的背叛付出点代价,不管他的替身是人还是狗。
我和孙诚在见面后的一个月没有联系,在我就要忘了这个人的时候,他打电话来,声音无限温柔:“刘亚,还记得我吗?”
我立马在脑子里飞快地找这个声音在我生活里的蛛丝马迹,然后我很坦然地问:“你谁啊?”
“我叫孙诚,子小孙,言成诚。”
“哦……”我隐约想起了这个名字,但很快不确定地又问:“你到底是谁啊?”
当晚,孙诚请我吃饭,在路边摊吃烤羊肉串。
“你的资料上说你月薪两万,没想到生活还这么节俭啊?”
“恩……”孙陈点点头,添了添嘴唇,“带上剩下的羊肉串,我们去希尔顿。”
然后,我们在灯火辉煌的咖啡厅里,点了卡布奇诺,就着我们手里的羊肉串,放肆地谈论我们的婚礼。
孙诚说,结婚那天,他要穿纯白的礼服,然后在背上写,今个真高兴。我说,我要穿大红的旗袍,配上白球鞋还有登山包,包里面可以装一只狗,一只叫白许的狗。
听了这些,孙诚很久没有说话,他眯着眼睛靠在椅子上,眼神很色,很迷离。
前面坐着一个女人,超低胸的黑色吊带裙,正朝我们这边看。
我凑过去,问孙诚:“正点吧?”
“你也感兴趣?”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以理解,男人嘛。”
“男人都没有好东西,都好色,是吗?”
“你不是明知故问吗?罪加一等!”
那天,我和孙诚聊了很久,他把我送到楼下,我回到家的时候,那只叫白许的土狗趴在门口睡着了。妈说,它等了我一晚,还没有吃饭。
我吊着它脖子上的那一圈皮,告诉它,“白许,我要嫁人了,你好自为之吧。”
手机上收到孙诚的短信,他说,明天上午如果有时间,我们去领证吧。
我回复他,去之前,我妈要验货。
他说,好,我明天来你家。
第二天,我刚起床,就看到孙诚衣冠楚楚地站在我家客厅,笑得春风满面的老妈怀里还趴着一只棕色的狐犬,脖子上还扎了个粉红色的蝴蝶结。
“你哪位啊?”
“胡说什么,这不就是你常说的小孙吗?”
“哦,换了身皮,都认不出来了。来我家干嘛?哎呀……”老妈使劲踩了我的脚,生疼,估计见了孙诚,就不拿我当亲生的了。
“阿姨,我就是喜欢刘亚这样幽默的女孩子,我觉得特别可爱。”
“小孙啊,其实我家刘亚平时很稳重的,还特别有爱心,我家也养了只狗,不过没有你带的这只品种好,但是刘亚对它特别好,有时候自己舍不得吃的东西都给狗吃。”我估计老太太是给我气昏了,这哪里是夸我啊,分明就是骂我人狗不分,与狗为谋,糟蹋粮食嘛。
好在老太太很快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立马四处搜索我家好几年舍不得喝的普洱茶弥补过失。
我问孙诚,“怎么今天穿得人模狗样的啊?”
“这是你应聘的时候我穿的衣服,你没有印象吗?”
“你原来是……丁氏企业的?”
“要不是你玩世不恭,我们当时是可以成为同事的。”
“你两年前就认识我了?”
“六年前,那个时候我大三,你大一,你和白许应聘文学社,我是社长。”
“我都忘了。”
“可是我一直记得你。”
那天,孙诚在我家吃了饭,和我一起喂了白许,然后我们一起去散步。路上,我买了瓶二锅头,我们一人一口地喝着,说着以前的事。孙诚说,他喜欢以前的刘亚,却只能娶现在的刘亚。
孙诚说,如果当时不是他从中作梗,白许也不会和那个女孩发生关系。
孙诚说,他很后悔,是他毁了二十二岁的刘亚和白许。
孙诚说着说着就哭了,哭得很放肆,笔挺的外套上沾满了眼泪和鼻涕。我塞给他一张手帕纸,我问,咱们结婚那天你就穿这个衣服好吗?
楼上,白许伸着脑袋看着我,表情专注,似乎想把我刻在它的脑子里。
几天后,我和孙诚结婚了,和想象中不一样,我们穿得很正常,我踩着高跟鞋,像踩高跷似的跟着孙诚到处敬酒,然后很豪迈很悲壮地一杯杯任我们的狐朋狗友灌,吓得那些发誓要把新娘子灌醉的好事者见到我就躲,生怕被我灌醉。而我镇定自若地踩着高跷,大口大口地喝着酒,好让自己飘在空中。
闹洞房的时候,所有人都因我大无畏的酒疯早早离开,我歪歪倒倒走进房间的时候,孙诚正抱着白许站在阳台等我。
孙诚说:“要不我们离婚吧!”
我说了声好,就倒了下去。
第二天,是我告别单身生活开始两人世界的美好日子,但我还是一个人起床,洗脸刷牙,我泡了面,然后嚼着吐司看着这个陌生的房子。
白许跟在我屁股后面,尾巴一摆一摆要吃的,我揪了一块吐司给它,问,那个男的呢?
白许把我带到阳台上它的狗窝,我正好奇孙诚怎么也会与狗为伍,却看到了旁边台子上的信。
“凭心而论,我不愿意你看到这封信,我更希望有会一阵积德的风把它吹走,但是现在你既然看到了,那我就长话短说,我不该娶你,你也不该嫁我,我们离婚吧!
只是希望离婚后,刘亚可以像以前一样动人,幸福!”
我手里吃到一半的吐司突然掉到了地上,白许高兴地狼吞虎咽下去,我回到房间,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
我穿着大红的旗袍,配上白球鞋还有登山包,包里面可以装一只狗,一只叫白许的狗。远离了我的生活,我想留给孙诚些什么,我想告诉他,那只叫白许的狗只是只狗而已。我还想告诉他,我还是那样的动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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