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暑期杀手”文清

发表于-2008年07月11日 中午2:51评论-10条

去江北办事,路过清源桥,只见桥下有许多人在围观。我与同事一起下车去看,原来是一名学生在江边野浴时被江边卷走。我们下去时,岸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两名穿着潜水衣的消防队员在水中奋力打捞,将这名学生打捞上来,学生已经身亡。望着被打捞上来的学生的尸体,我的心情很沉重。虽然我与他是陌路人,但一个鲜活的生命就在这样的野浴中被滚滚的江水吞噬了,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剧。 

我们这座城市,有一条美丽的松花江穿城而过。松花江畔一直是我市市民消暑的好去处,连日来的高温使得江畔游泳戏水的市民明显增多。炎热的夏天,我市沿江的许多地方,都能见到夏日在江中野浴的人们,也发生过不计其数的伤亡悲剧。为此,我们这座城市的学校,都有《严禁学生野浴及加强郊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在沿江都有水上派出所悬挂的禁止野浴、珍惜生命的多幅警示横幅。但许多在江边乘凉的游人和学生,对这些条幅和学校的规定却视而不见,全当作耳旁风。因此,宝贵生命被滚滚江水吞噬的悲剧,每年都有发生。

每年暑假期间,是学生溺水死亡的高峰期。因此,我们这里都把暑假称作是“暑期杀手”。学生溺水死亡,因为天太热而到野外游玩、嬉戏、游泳的学生越来越多。不会游泳和不太会游泳的学生会集中在这里游玩、嬉戏,而会游泳的学生因年轻力壮,便向松花江挑战,横渡松花江,也有的学生像挑战吉尼斯世界纪录一样,挑战松花江或者松花湖。在这些游玩、嬉戏、游泳的人群中,经常是有人落水有人相救,也经常遇到因溺水而送到医院抢救的学生。每年这个“暑期杀手”的炎热夏季,都会有许多人的宝贵生命被无情的江水吞噬。

在美丽的松花江边,我看到的只是本市一些野浴者被滚滚江水吞噬的悲剧,而这样的悲剧在全国各地都于不同时间,有着不同程度的发生。请看2008年溺水身亡的一些实例:5月4日,辽宁省盘锦市中兴公园一人来到湖中洗澡,溺水身亡;5月20日,海南省海口市甲子镇两名小学生于废弃砖厂积水坑里游泳,溺水身亡;6月14日,辽宁省丹东一位16岁的中学生,在东尧附近的大沙河里溺水身亡;年6月15日,吉林省长春市富锋镇一64岁老汉于公主岭界内的一处鱼塘游泳时溺水身亡;7月8日,吉林省吉林市城建学院一名学生于吉林市哈龙桥附近游玩时溺水,溺水身亡……

任何地方的任何江河湖海,都有着它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不同的地理环境。就我市的松花江来说,在松花湖附近的上游,水流不算急,而越往下游走,随着城区的地理环境不同,总有不同的变化。在江南一带,因江面比较宽,水流还算缓慢。而过了江北大桥,就进入了化工区,江面比较窄,水流比较急,也有一些化工区特有的排污管线,还有一些有些单位在江北大桥的下游挖沙取土,形成一些深深的沙坑。每年这里的沙坑中都会发现许多溺水者的尸体,在流动的江面下游,偶尔也会发现漂浮的尸体。

对于野浴,学校有禁止野浴的规定,在沿江有水上派出所悬挂的多条禁止野浴、珍惜生命的警示横幅。这些客观制止野浴的规定和条幅并没有起太大的作用,主观原因是起决定因素的。野浴危险众所周知,可在炎热的夏天,总是有人不顾安全,去“以身试水”。生活中的许多人对野浴的认识存在侥幸心理,一些人认为,如果水性好,不往深处游,应该没啥事儿。常言道,淹死会水的。这话不假,不会水就会离水远远的;只有那些会水的,才敢贸然尝试。

对于野浴者去野浴的原因,水上派出所的朋友说:做水上派出所的警察,每当接到关于松花江上有人落水的救援电话的时候,我们也是心急如焚。在事情过去后,我就“你们为什么要野浴”的问题,对野浴的人做过调查。野浴的人说:其实谁都知道野浴有危险,但我们市里的游泳场馆少、票价高,一张票几十元钱,再买点吃的进去,一个人就得百元左右,对于工薪层来说真的去不起……”

炎热的夏季,是多雨的时节。每到炎热的夏天,因野浴、游泳等溺水身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其中多数人根本不会游泳,加之江面的情况十分复杂,一旦脚下遇到深沟或是淤泥,没有经验的人只能是束手待毙。不断上涨的江水,产生了大量的暗流、深坑,形成了许多危险因素。根据以往经验,发生溺水事故的人主要是对水下地势不了解,就是会游泳的人,在野浴的时候也可能会出现想不到的意外。所以,提醒大家:不要认为自己会游泳,就去野浴。过于自信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以及对游泳技术一知半解的人,职果保护措施不得当的话,在发生危急情况时,一些游泳高手也容易出事。正如我们老人所说的:“打死犟嘴的,淹死会水的”一样,凡事要防患于未然。不要让“暑期杀手”威胁到我们。人的生命是宝贵的,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自己的和身边的生命之花,不管是在炎炎烈日下,还是在静静的河水边。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而自己的生命不只属于自己。

溺水悲剧何其沉痛?翻翻报纸或网页,各种溺水事件频繁上演。溺水悲剧一再发生,警示我们切勿对危险视而不见,切记水火是无情的。古代典籍《左传》中,曾记载了郑国政治家子产有关“水”的一段话,“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流传千年的先哲的警句,应该时常在我们耳畔回响,成为我们敬畏大自然的至理名言。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你谨慎,它将得到延续乃至升华;如果你轻率,那它极有可能瞬间消逝,而不留一点痕迹和遗憾。当溺水事件发生后,留下的是亲人的伤心欲绝,更留下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无尽悲哀。于是,我再次呼吁:江河湖海野浴危险,不要让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再度发生,不要让“暑期杀手”再来吞噬我们宝贵的生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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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语燕呢喃点评:

学生的暑期的安全问题的确值得家长们注意,“暑期杀手”事件频繁发生,的确让人心痛!

文章评论共[10]个
语燕呢喃-评论

问好,文清姐,暑期快乐!
  【文清 回复】:感谢语燕的辛苦审核,请茶! [2008-7-11 15:54:56]at:2008年07月11日 下午3:03

dontbearer-评论

   一天的时间里千人死,万人生。管它呢,反正上天人何时死就什么死的。我们的呼声谁真正愿意听呢???都是和谐社会的不和之声,让人类社会自生自灭吧。
  【文清 回复】:愿所有的人都能好好珍惜宝贵的生命吧! [2008-7-12 7:51:49]at:2008年07月11日 下午4:19

汪保生-评论

问好文清,呵呵,关注社会精神可嘉,小弟佩服。
  【文清 回复】:这些事经常在我们身边发生,让人心痛。 [2008-7-12 7:52:27]at:2008年07月11日 下午4:44

生命之花-评论

孩子在暑假年年出事儿,社会家庭和学校真应该采取措施来保证,减少悲剧的发生。文章提醒我们关注暑假的孩子们。问好文清!
  【文清 回复】:是的,年年都有悲剧发生,我们应该珍惜生命啊!问好先生! [2008-7-12 7:50:07]at:2008年07月11日 下午5:07

青海湖之雪-评论

姐姐的警示是有 用处的  ,每年的悲剧都在发生,实际作为家长的我们才更深刻的注意  !把这种安全意识严格在孩子的心里形成!
  【文清 回复】:家长应该管好孩子,很多时候孩子是不在家长的视线中的,应该让孩子自己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问好并请茶! [2008-7-12 7:51:26]at:2008年07月11日 晚上7:44

燎原百击-评论

苦心……问好文姐。
  【文清 回复】:看到被打捞上来的学生,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痛。 [2008-7-12 7:48:32]at:2008年07月11日 晚上8:37

空中飞燕kzfy-评论

    悲痛!这样的事件在我们武汉也时有发生,其实致使此类事件发生的原因除了野浴者的轻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游泳场所的门票太贵。我们小区的票价是15元/人次,但去的人很少。因为消费水平的提高远比工资的增长速度快!
   祝清姐周未快乐!
  【文清 回复】:是的,游泳场馆的票价非常高,工薪阶层的接受不了。祝飞燕妹妹天天好心情! [2008-7-12 12:59:02]at:2008年07月12日 中午12:02

仙灵岛灵儿-评论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你谨慎,它将得到延续乃至升华;如果你轻率,那它极有可能瞬间消逝,而不留一点痕迹和遗憾。

姐姐的意境和人生感悟好高啊,而且还能表达得如此精辟,这是灵儿永远都学不会的。好厉害的姐姐,永远支持姐姐
  【文清 回复】:妹妹过奖了!生命是宝贵的,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珍惜。 [2008-7-13 15:11:48]at:2008年07月13日 下午3:02

嘎格-评论

大多数贸然下谁的人,要不就是麻痹大意,要不玩得忘乎所以,却不知危险正悄悄来临,最终踉成痛彻心扉的悲剧。希望该事不再发生,下水请慎重啊。向作者问好。
  【文清 回复】:下水的人真的要小心为好,感谢您的关注,问好! [2008-7-27 13:48:02]at:2008年07月26日 下午5:08

三笑“红颜”-评论

确实如此,多加教育学生才  是
  【文清 回复】:说的有道理,问候晚上好! [2008-7-30 23:50:20]at:2008年07月30日 晚上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