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袭警案已经过去几天了,只是它所引发的震动绝不是短时间内可以消散的。据说此次事件已造成6名警察身亡,公安部还专门为遇害的民警发去了唁电表示哀悼,而事发的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局自是已加强了自身的安保工作,门口还配备了特警值勤进行守卫。
事发当天,在我看到这则新闻时除了震惊便是困惑,我想这也是绝大多数群众当时最为普遍的反应。在回应网民对内勤警员能力的质疑时,上海公安局有关内部人士的解释是,“案发地闸北警局属于基层警局,平日对公众开放,早有预谋的歹徒突然闯入,逢警员便刺,从案发到被制伏时间仅为短短几分钟,身为内勤的警员,处在毫无防备状态,实在来不及反应。”这说的是个人反应,听来是有些道理的,真若是攻其不备,任你是再有招数也无法防范。
然而若是联系到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与细节,似乎又由不得让人对公安系统内部应急体制的孱弱与迟钝表示生疑。罪犯不但是先用自制的燃烧瓶在公安局门口进行攻击,在刺伤了前来制止的保安后便闯入局内行凶,行凶的范围前后甚至涉及几个楼层的办公室,在此期间怎么就没有任何人或是部门发出危险信号或是警示呢?尽管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4日来到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察看,并同闸北公安分局干警进行座谈时表示,“上海的社会治安形势总体是好的,上海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是好的”,但是就像新闻报道里引用公安部一名主要负责人的话说,“通过此事可以看到上海基层民警的应急反应和素质不足。”而“公安部为此还专门召开了全国公安系统内部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袭警案等案件。有关领导要求加强基层警员有关素质培训,注重内部防备和交流。”这些都足以印证了人们的忧虑与置疑。
而事件的起因,“杨佳此前因涉嫌偷盗自行车被闸北公安分局审查成为该案诱因已基本属实”,为了报复扬某精心预谋了这次犯罪行为。据称,杨佳去年10月长假到上海游玩时,在闸北的上海火车站一带租用了一辆自行车,却被闸北分局民警认为涉嫌购买赃车,以盗窃自行车的罪名对他进行了审查。杨佳多次控告闸北分局,并提出赔偿3万元。此后,双方在赔偿的具体金额上不断协商,闸北分局最后同意的金额为1·5万元。
“可能是在态度上有一些不太好”,这位知情人说,“杨佳很可能因此产生不满和怨恨。”而另有消息称,扬某曾遭山西警方欧打,获陪几万元。由此,杨某对公安民警的积怨可能愈深。当然就像公安部门解释的,“对杨某当初的审查没什么不妥。闸北火车站一带自行车黑市猖獗,上海警方去年曾严厉地打击过。”要说这也是他们的职责与义务范围内的事,也不能因为害怕打击报复而不去作为,公安人员的工作性质本身就决定了他们必须要对这样的风险。只是我由不得要怀疑的是,他们在审查的过程中是不是工作态度与方法有所不妥。审查就审查了,只要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审查,杨某也不该对此有什么怨言或是不满,为什么他还要上访与索赔呢?这其中必定另有隐情。而当索赔没有达到要求以及公安人员的态度可能有些不太好时,他就想到了实施如此残忍的犯罪手段来进行报复,这样的积怨恐怕不是区区几万元钱所能消解的。所以我想,公安部门是不是应该在这方面多加总结与反思才好,为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安系统当然可以把自己严密地保护起来,而他们也应该完全具备这个能力。但更为重要的是,不能让普通的老百姓对你有如此深的仇怨吧?若是仇恨在心,你就是再保护得好,也难免会有疏漏与猝不及防的时候,照样会引发罪恶。
事件发生了,我们自然要寻找其个人的犯罪成因。据说杨某与其母亲生活在一起,有人在提到他母亲时连连摇头,形容她是“不爱讲理的滚刀筋”,喜欢在家里“成天骂大街”,母子俩平时都跟邻居没什么来往,而杨某的性格也有些像他母亲,平时在楼道里看见他,“都哽着脖子,小眼瞪着,像老猛牛似的。”还有位阿婆说他“沉默寡言,很孤(意即不合群),看上去城府很深。”这些都是其个人性格因素,每个人的行为做事都是与之相关的,也不难看出其性格上存在某种缺陷或是不足。这是内因,外因只是个诱导。
然而我想说的是,我们大多数普通民众要是不幸遭遇到像杨某这般的冤屈时,可能都会忍气吞声,绝不会做出过激的举动来的,谁叫别人是公安部门呢,冤就冤了,甚或打就打了,还想索赔,别做梦了,这样的事最终大多只会不了了之。然而杨某却不,他就是要讨个说法,要赔偿,在没有得到满足后就采用了如此极端的方式来发泄心中的怨气,确实是过于残忍,而且对于那些为此丧命的公安民警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同时给多少个家庭带来了怎样的伤害与悲痛。但是我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他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普通民众在遭遇到不公的待遇时不得已向某些职权部门所发出的抗议之声呢?就像昨天的新闻里,三位八旬以上的老人竟然横躺在海口市的马路上,以此来要求解决他们与某派出所的土地争议问题。正常的途径解决不了,就只能采取这种不理性的过激的方式了,要不然只能徒叹奈何。
其实只要我们稍作深思就不难想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就像同样造成轰动的贵州省翁安县的打砸抢烧事件,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汇报会上的分析就一针见血,“这次事件,表面的、直接的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一些干部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加之有的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对黑恶势力及严重刑事犯罪、群众反映的治安热点问题重视不够、打击不力,导致当地社会治安不好,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他指出,“瓮安事件中,黑恶势力正是利用群众的这种不满情绪扩大事端,公然挑战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从而酿成了严重后果。”他强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息,翁安县县委书记、县长以及公安局政委、局长等人已被免职的免职,撤职的撤职,这样的处理方式真可谓让人民群众心服口服。联想到上海市的这起事件,是不是上海的公安系统也该进行一次这样的深思与反省才好,不要仅停留在事件的表面上来认识,是不是应该分析一下深层次的原因,要杜绝这样的事件再次发生,不是一个单单加强保护就可以奏效的,要从本质上入手,要解决最根本性的矛盾与冲突。所以我想,上海市公安局是不是也该像贵州省委那样来个大动作才行,该查的查,该究的究,不能只停留在强化与加强上面,这样才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待,也才能让那些遇害的民警泉下得以安息。
2008-7-5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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