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十个老翁约定某日各携一壶家酿美酒,相聚时倒在一只坛子里,然后来个一醉方休。其中一翁想反正是羼在一起喝,我不如带壶水去,谁会晓得。于是,此翁携带一壶水赴约。不料,十个酒翁围着酒坛一喝,发现全部是白开水。大家相视苦笑,彼此心知肚明又不肯说破,还自欺欺人地称赞:“果然好酒”。
其实,在反腐败斗争中,不乏“羼水”式的人物。他们平时谈及官场腐败现象,都能慷慨陈词、激扬文字,可一旦发现身边的腐败问题,又不敢举报。君不见,有些贪官,身边的下属、群众和家属都知道的清清楚楚,却个个装聋作哑,无人举报揭发。甚至当纪检部门已经介入了调查,有的人还是支支吾吾、遮遮掩掩。特别是有些党员干部,明知别人在搞腐败,就是守口如瓶。有的左顾右盼、瞻前顾后,都指望他人举报,自己不愿当“傻子”。有的“脚踩西瓜皮,手抓两把泥”,信奉“少管闲事为佳”的处事之道,搁置党的原则,廉政工作只种花不栽刺。更有一些官员,害怕影响政绩,千方百计为下属腐败开脱。凡此种种,都是“不愿得罪人”的表现。
据去年12月一篇新华时评披露,上海社保金案涉及众多中高级干部,犯罪情节相当严重,不少涉案人员的贪污腐败行径长达数年,但检察机关却没有发现任何对相关涉案人的举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反常情状?根本原因还是“不愿得罪人”的思想在作怪。贪官的家属不想检举腐败,是因为受到亲情困扰,不愿身边的人东窗事发、锒铛入狱;贪官的下属不敢揭发腐败,是因为畏惧领导的权威,害怕领导给自己“穿小鞋”,影响自身政治前途和切身利益;群众不愿举报腐败,是因为感觉这是一种高风险、低收益的危险行为,与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哲保身。
“不愿得罪人”的思想在中国的传统哲学中是一种“中庸”的表现。但进入21世纪,这种“不愿得罪人”的思想却屡屡在腐败大案中成为腐败行为的助推剂和遮羞布,就像一副沉重的脚镣,无形地阻碍着国家的反腐进程。要消除这种思想,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简化举报受理的手续,建立健全安全保护、检举免责、举报奖励等制度,既降低举报门槛又替举报者保密,防止遭受各种打击报复行为,并加大奖励力度,提高群众同腐败作斗争的积极性。二要注意方法,鼓励群众尽量采取匿名举报、电话举报、短信举报、网上举报等利于自我保护的举报形式,降低举报风险。三要及时立案查处,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对举报人的举报要尽早介入,调查真相,提高办案效率和破案速度。四要改革反腐败领导体制。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腐败案,举报人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仍走过了八年的举报险途并屡遭陷害,跟被举报对象同时也是举报事项的受理者有很大关系。原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腐败案也是类似情况。五要加大腐败者的腐败成本,让借助职务搞腐败的贪官无太多的利益可图,从而从反面降低了举报者的成本。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对赈灾物质就采取了工作重心前移、鼓励群众参与、媒体出面监督、立案及时、惩处严厉等许多反腐措施,才使腐败分子没有藏身之地。
古诗云:明月清风本无价,源头活水堪洗尘。如果说人的缺点是污垢的话,那么,为其指出腐败污点的得罪行为,就是这擦洗污点的源头活水了。当前,党中央的反腐决心越来越大,腐败分子也许能蹦达一时,但决不会猖狂一世。无论是两袖清风的党员干部,还是一身正气的普通百姓,都应该放下“不敢得罪人”的思想包袱,勇当啄木鸟,不做“羼水翁”,及时揭发身边的腐败问题,让国家吏治更加清明。
本文已被编辑[江心小舟]于2008-7-5 22:07:06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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