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花错Abby1206

发表于-2008年07月02日 下午5:53评论-0条

(一)

情人节的早晨,蔡小蛮给我煮了一包康师傅牛肉面,然后坐在我的床边吵着闹着让我起床。

“烦死了!”我裹紧了被子,继续睡。过了片刻,隐约听到厨房里有刷锅的声音。

我起床的时候,电磁锅里已经干干净净的了。

“面呢?”

“倒了。”

我没说话,转身进洗手间刷牙洗脸了。

“要不给你削个苹果吃吧,”她突然倚在洗手间的推拉门上,眼神里倒有些许歉意。

我擦干了脸,自己走到厨房里,在冰箱上拿了个苹果,“不用那么麻烦,洗洗就可以了。”

水流哗哗地响。她好像有些手足无措,走到窗前去了。从这扇十七楼的落地窗望出去,只有一些无颜六色的人群和浅灰色的高楼,没有什么风景可言。我不知道她在看什么。

我边啃苹果,边找帽子手套,赶着出门。大四只剩一个学期了,对大学生活倒也没什么留恋,只是忙着生存。过年没有回家,留在这个城市里拼我的第一份工作。我是一个很现实的男人,知道“生存”不是一个简单的名词,不像蔡小蛮这种满脑子小资情调的小女人。

认识蔡小蛮的时候,她在网上写小说,都是些爱与不爱的纠葛。我写了两个字的留言:肤浅。

“爱是肤浅的么?”蔡小蛮反问我。

我没搭理她,她以为她自己赢了。

后来我偶尔会在学校里看见她。她和我一届,读中文系。总是拎一个朱红色的漆皮包,低着头沿着路边走,抬起头的时候白净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也看见过她在苍白的路灯下,踩着别人的影子,一蹦一跳,异常幸福……

终于在枕头下找到了昨天随手乱扔的手套,转过身时,蔡小蛮还站在窗边。她的背影很清瘦,微卷的长发已近腰际。我很想过去抱抱她,可是我没有时间了。

“走了。”我匆匆出门了,不确定她是否有转过身来。

晚上回来的时候,摁了几下门铃,没有听到门里边拖鞋“踢踏踢踏”甚是欢快的声音。有种预感,倒也不慌不忙,在包里找了钥匙打开门。蔡小蛮已经不在了,她的箱子也不见了。她本来就不属于这里的。这房间,这房间里的一切都是我租的。

被子铺得很平整,洗净晾干的衣物整齐地叠在床尾。我摘了帽子围巾,把包甩在床上。看着床头柜上她留下的cd。我知道,那是我打电话给她的借口。

积雪终于一点一点融化殆尽了,我依然没有给蔡小蛮打电话,有意无意地僵持着,好像是一场游戏,谁先喊停谁就输了。

可是有一天,叶舒骄傲的声音再度沿着电话线传播到我的生活里来了。她说:“我,我和林翔分手了,那个男人甩下我跑法国去了。”

这两年,我总是不快乐。我现在不快乐是因为过去不快乐,如果我过去的空白得到了填补,我的现在大概也就完整了——这是我的逻辑。

叶舒是我曾经远远张望过的一个女子,比蔡小蛮性感、张扬、现实。

丢失了蔡小蛮,只不过是失去了一个会煮方便面削苹果的女孩——这也是我的逻辑。

于是花了一点时间清除了掉蔡小蛮留下的所有痕迹——似乎她曾经的存在都成了我如今的麻烦了。我把她用过的毛巾、穿过的拖鞋都拿到楼下,丢进楼前那个大垃圾筒的时候,看见岁月的粉末在淡薄的太阳光里轻舞飞扬。而她的那几张cd,则是随手塞进了床头柜的抽屉。

(二)

和叶舒的第一次约会因为迟到了两年,所以更加美好。浓而不妖的妆容,大气而不夸张的耳坠,若有若无的香水味——是我所迷恋的那种美。那份美,曾经隔着张望的距离,如今触手可及。

我说,叶舒,我喜欢你,你知道的,从大二开始就喜欢的。

她的勺子突然从指尖滑落,撞在暗红色的地砖上,清脆得撕心裂肺。

她弯下腰去捡,我笑了笑说,怎么,我的表白让受了这么大惊吓啊?

可是她抬起头来的时候,竟是泪眼朦胧,“他应该让我等他的。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让我不要等他?”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握住了她的手。

后来叶舒常常在周末来看我。我还是很忙,忙着在学校里上课,在外面上班。她有我的钥匙,来了就在我的电脑上打游戏,一直到我下班回来把游戏抢过来。她买了新的拖鞋、新的毛巾,放在蔡小蛮曾经占据过的那些位置上。

叶舒不在乎我以前有过多少女朋友,我也从不过问她和谁交往过。两个人在一起,更像是各取所需。

“你喜欢我什么?”当她这么问的时候,我突然想起蔡小蛮。

“漂亮。”

她狡黠地一笑,得意得很。

我以前那样回答蔡小蛮的时候,她的眼神总是很黯淡,然后把手从我的外套口袋里抽出来,放回自己的口袋。

去年我生日的那天蔡小蛮海鲜过敏,身上脸上都起了很多小红点。

“如果我毁容了,你还会喜欢我吗?”在医院里她问我。

“不会。”我说的是实话。

栀子花开的时候,我像所有毕业生一样,穿着学士服在校园里作了最后的招摇。叶舒就站在一棵栀子树下,波澜不惊地告诉我:林翔从法国回来了。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她若无其事得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仿佛曾经的那些心动或是伤痛都已经被时间埋葬成了琥珀,即便陈列在眼前也可以波澜不惊地观赏点数。

只是接机的前一天,我去她租住的房子里看她时,她正失神地坐在地上。热水瓶胆的银色碎片溅得满地狼藉。

“西树,我们去配一对戒指好吗?”她抬起头,尴尬地笑了笑。自从认识她以来,第一次见她这般狼狈的样子,反而陌生。

我说:“只要你喜欢。”不知道她想要成全她自己还是成全我。

第二天黄昏的时候,叶舒,我,还有林翔以前的一堆朋友,一起在机场等候林翔。飞机很准时,林翔终于回来了,一路携着普罗旺斯的紫色风情回来了。

林翔和大家一一拥抱。走到叶舒面前的时候,他没有张开双臂,只是摸了摸她的头,说,傻丫头。

原来,在他的眼里,她终究还是不一样的。然后我看见了叶舒眼角闪闪发光的东西,还有她的赤luo裸的无名指。

林翔说,走,找个大吃一顿去,吃完了回去大睡一觉。

大家应和着笑起来。林翔一直像一块磁石,吸引着周遭的人。而对某些人而言,他回来了,生活的中心就稳固了。

我说,不想让大家扫兴,不过我真的有急事。说完,逃也似的走了。

走出机场的时候,收到叶舒的短信。她说,对不起,西树。

我没回复,跨上摩托车,从后视镜里看见灰白的天空。

(三)

我从没有想过,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蔡小蛮正坐在床边。好象那个冬天,她吵着闹着,让我起床吃她煮的康师傅牛肉面。

她的长发剪短了许多,更像一个图画里的小女孩。

我说,是不是我已经死了,而你变成了天使?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躺在医院里的病床上,一条手臂上绑着绷带,身上散着多处伤痕。因为就在那天,从机场回来的路上,翻了车,整个人摔了下来。

被人送进了医院。醒来的时候蔡小蛮坐在床边,脸上是不该属于她的淡定。

她曾经偷偷地把自己的号码设成了我的一号快捷键。我始终没有发现,直到这里的医护人员发现了这份过了期变了质的浪漫。

我以为她看到我这样会哭出来的,可是她没有。

她只是很平静地说,徐西树你还好吧。她以前叫我西树的,现在叫徐西树了。

大难不死,你呢?最近怎么样?我说。

“我很好,一直都很好。”我在她的眼底看见自己湿漉漉的倒影——藐小,苍白。然后她转过脸,我的倒影就从她的瞳孔里路过了。

“还在博客上写东西吗?”

她点点头。

“我什么时候去看看。”

“你不总说太低幼?”她摇摇头。

我却接不上话来。

有人敲门,她站起来去开门。

门打开的时候,我看见叶舒站在那里,提着一个漂亮的水果篮。

蔡小蛮转过头,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你女朋友真漂亮。

我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的,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抿了抿嘴唇。

叶舒走进来说,渴了吧,给你削个苹果。

可是叶舒其实是不会削苹果的。刀子动了没几下,苹果就已经在手里打滑了,一不小心还划到了手。

蔡小蛮笑笑,说,我来吧。然后拿起水果刀和削了一小半的苹果,把剩下的果皮一圈一圈地削去。

那是蔡小蛮给我削的最后一个苹果——我接过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

她右手无名指上的银色指环闪到了我的眼——春末夏初的阳光从窗户里瓢泼而入,原来可以这般明媚。

“我走了。”柔软的碎花裙摆轻轻落在膝盖上,浅绿色的凉鞋带子爬满了洁白的脚踝,蔡小蛮站在五月的阳光里,淡淡一笑,明媚而澄澈,如一道风景。

我开始明白那是我生命里的一朵白玫瑰,因为离开我而迎来了她的花期。

我呆呆地盯着风景隐失的门,直到叶舒撞进了我的瞳孔。

她说,对不起,我也要走了,林翔在楼下等我。

(四)

三天以后,我回到自己租的房间里整理东西,准备离开这个城市了。

翻动抽屉的时候,看见了蔡小蛮的cd,被压在几本书的下面。

我打开电脑,把光盘塞入驱动器,只有大片大片泛滥的寂静——我突然想起,手提的声卡已经坏了许久了;终于在收藏夹里找到了她的博客地址——此页无法显示… …

我站起身来,踱到窗边。

从这扇十七楼的落地窗望出去,只有一些无颜六色的人群和浅灰色的高楼,毫无风景可言。

最后的最后,我又花了一点时间,清除了叶舒留下来的所有痕迹。

张爱玲的逻辑在我的身上应了一半:每个男人的生命中都会一朵红玫瑰和一朵白玫瑰。只是那朵白玫瑰终究没有成为我的妻;而我的红玫瑰,移植到另一片土壤上去了。

可是如果张爱玲还在,她也许会说,这才是最好的收煞——谁也没有沦为衣服上粘的一颗饭黏子或是墙上的一抹蚊子血,不是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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龛影点评:

感情潺潺,在生活的点滴里渗透,真实而无奈。
文字优美,感情充实。期待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