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颁奖晚会也结束了。在这个中华传统的七七届满的时刻,我虽然不相信转世超生,但也止不住愤懑:这就是有关当局对过多的倒塌校舍和死亡师生的又一个交代吗?
也许有关当局不屑于也不可能给出什么交代!当然尸位素餐也做过一些敷衍,想必大家心知肚明的塞责却是那么无力。我要特别指出“范跑跑事件”的炒作,有关当局却是下了功夫大举转移视线。
当血腥的渣腐豆都成了敏感词,而一再株连封杀相关情况之际;忽然冒出个“范跑跑事件”,而且还越炒越热越闹越红,迅速在国内外各种类媒体上大占风光;教育部也趁热打铁闹出句“我们可以不崇高,但是不能允许无耻”;并拟将“保护学生安全”首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相信大家与我同感:上述这些虚妄的作秀,绝不可能成为师生们安全的钢铁长城。
相比“小日本鬼子”却在我们震灾后,可是马上调查校舍危房了、马上提案增加拨款加固了、马上也地震了……马上也校舍一间没倒、师生一个未亡——人家的“未来”是写在当局文件里落实了——还在加紧加固中……
我不想继续纠缠于某人的本能危机,既能激发无耻也能激发英雄的道德层面上;而是想指出行政系统对于法律制度的运作,能否预防或者改正师生们的危险处境——只有行动才有效果。很不幸的是,我们还真有些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全民耳熟能详的多年普法教育啊!哪些国家机构严肃履行法治呢?哪些行政当局及其官员依法负起责任呢?难道道德能够代替法律?难道作秀能够代替职责?难道说教能够代替行动?
自古以来“天灾人祸”相反相成,痛定思痛才有可能防患未然;不认真汲取教训反而敷衍塞责,只能把灾祸继续遗患未来。
恰逢党的“七、一”纪念生日,回顾“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我寄希望于“祖国花朵、民族未来”的安危大计,能够得到公正的重视和切实的解决。
大众都在试目以待——包括那些早殇的冤魂们……
以此文祭奠地震遇难同胞,并祈祷灾难早日消弭。
注:有关“范跑跑事件”、震灾师生们、和日本震灾比较等其他有关诗文,请参见我在新浪网的博客(礼纹)http://blog·sina·com·cn/liwen08
-全文完-
▷ 进入理闻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