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近写了很多字,连右手掌下部都因拿鼠标在桌上蹭来蹭去而起了淡黄色的薄茧。
回头看看那些文字,大多是写着别人的故事,很少涉及我自己的生活和感受。我在别人的故事里笑着,哭着,揪心着,伤感着,笑着别人的笑,落着别人的泪,却发现现实中的自己已经很少会再感动和心酸落泪了,我禁不住问自己,上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不落泪,不代表我活得很快乐,不落泪,也不代表我就没有忧伤。
很多的时候,我最怕的事情是看着别人或者热热闹闹、轰轰烈烈,或者冷冷漠漠、寥寥落落地过活,而我却只能作一个旁观者,躲在纱帷的背后,用一种羡慕的眼光和心态看着别人的抑或热闹如歌,抑或冷落如诗的生活。
是的,这些都是我所羡慕的。很都时候,你是看不出我眼底的忧伤的,你以为我是一个几乎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人,仿佛云淡风清,仿佛世界上所有的硝烟、所有的愁雾、所有的欢欣、所有的笑颜都与我无关,仿佛我就是一个跟现代人的生活格格不入的人,不,你错了,大错特错。
人世间的一切喧嚣寂寞都是我羡慕的,都会引发我的感慨,只是我不再像从前一般充满了热情,我的眼神不再为这些而放光,那些我所羡慕的东西只会在我藏在深海里的心上开满花朵,长满虱子,一直怒放到酴醾,而这些都是你所不知道的。
(二)
两岁时我就跟奶奶生活在一起,是奶奶拉扯我长到少时,直到奶奶去世我也没能尽孝,那时得知她去世的噩耗已是她入殓好些天了,因为有个非常重要的考试,爹娘瞒了我,我在千里之外揪心裂肺,那大概是我此生永远无法再弥补的伤痛了吧。
记得小时候我还算个听话的孩子,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都喜欢我,经常受老师的表扬,小小的我内心有些激动。时常觉得与远在他乡辛苦谋生的父母有些隔阂,甚至一度觉得他们很是陌生,奶奶成了我童年唯一的印记。
但欢笑的背后,我知道我对着远方有些牵挂,舅妈告诉我,不到三岁的我时常在黄昏拽着她的衣角,央求她带我到对面的山坡上望着沉沉暮霭中的烟云大声呼喊妈妈的名字,要她早些回来,舅妈每每这时便会很伤心,可是我现在已经没了这段伤感的记忆。
两岁多一点时,舅舅用绳子把我绑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把我从他家驮到几十里之外的姑妈家。舅舅现在告诉我,当年他逗我说,你去不去姑妈家啊?小小的我扬起天真的眉眼,欢欣却迅即带些深沉的忧郁问,我去是想去啊,可我去了怎么回啊?舅舅于是笑我傻得可爱,但随即是怜爱的眼神,大概他在想着一个这么小的孩子离开爹娘的伤痛吧。
两岁时我在镇上的姑妈家生活了一段时间,姑妈是个极其能干的女子,懂得好多高深的学问,还会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是当地有名的才女,家里也经营得颇为红火。我当时和表姐一起睡个屋子,大我十多岁的表姐时常带着我去几十米远的邻居家看电视,那时电视机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件可望不可及的奢侈品。
我还记得那台黑白的电视机大概就十几寸吧,已经忘记当时看的什么片子了,只知道有一天晚上我看到十二点多才发现原本很是热闹的屋子里就剩下我一个人了,表姐是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知道。两岁多的我便一步一颠地在电视机屏幕上投射的光影里摸索着向门口挪去,出门便是一道宽而深的沟,幸好没有水,瘦小的我只得小心翼翼地从这边慢慢爬下去,又慢慢而艰难地爬上沟的另一边,再摸索着回到几十米远的姑妈家。我还记得我在穿越那道沟时有个妇女端着碗边吃着东西便看着黑暗中正在艰难翻越沟壑的我说,这是哪个的细伢子哦,看电视看到这么晚哦?
于是,你便知道我是属于夜的精灵了。从很小时,我便在电视机前长大,每天看电视看到深夜,上小学的年纪了,奶奶早睡了,我和她睡一个床,可我还趴在床上一边看着电视一边写着作业。原本一两个小时可以做完的作业我硬是看一会儿电视做一会儿作业,一拖拖到十一二点甚至一两点,你无法想象一个那么小的孩子那么爱看电视,而且第二天就得早起去上学,居然丝毫没有影响到上课的状态。
(三)
上小学三年级时,我被推荐去参加一个奥林匹克竞赛,比赛的地点是在离家很远很远的镇子里,老师说要我早起到学校集合,我便起了个大早,自己做早餐,锅碗瓢盆一阵响,香喷喷的饭菜便可入口了。天刚麻麻亮,我就启程了,等我到达四五里之外的学校又等上四五十分钟时,天才泛着亮光,远处的鸡才开始清脆地打鸣,街上才有了一两个慵懒的人影。学校还没开门,我便选了个墙角坐着等,那是初秋的早晨,夜里的露水似乎还未褪去,我的衣着有些单薄,寒意料峭间,我不由自主地打了好几个寒颤,你无法想象一个这么小的孩子在那么早的初秋里穿着单薄的衣衫忍受着寒冷徘徊在紧闭的铁门外的感觉,是的,你不可能知道,年幼的我似乎总干些傻得可爱而令人心疼的事情。参加完考试,直到暮色苍茫我才疲乏无力地踱回了家,奶奶早已在门前翘首期盼我瘦小的身影,她早做好了饭菜,热在锅里,我埋头大吃,把满满的一大钵饭全部填进了肚子,那个香啊,是奶奶去世后好些年的今天依然让我回味和怀想不止的。因为那天中午在参赛的学校里我压根就没吃下什么东西,太难吃了,考试时我饿得饥肠辘辘,两眼冒着金星,头晕目眩,最终好像还是得了个什么奖,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冷和饿的滋味。
似乎从我上小学起就一直要做很多很多的作业,有一回停电了,老师布置的作业出奇的多,我点着油灯一直到三点鈡才写完,第二天我才知道班上几乎就我一个人完成了作业,我不记得那个时候自己是什么感觉了,只记得老师表扬了我,同学们投来羡慕敬佩的目光。现在想来觉得好搞笑,甚至有些傻乎乎的可爱。小时候的记忆力非常好,那些唐诗宋词、课文段落几乎可用过目不忘来形容,现在简直没法比,健忘地很,估计是未老先衰了。
(四)
那时候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看琼瑶的梅花三弄了,还有新白娘子传奇,还有林志颖徐若萱主演的旋风小子。不明白那时候还算小的自己怎么会这么痴迷于这些爱情片,看得如此地迷醉,难道是我早熟吗?不见得,因为我大学之前都没谈过恋爱。
梅花三弄里的那些发生在古代的事情,那些女主角芳华绝代的美在我小小的心里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几乎成了我的一个心结,那是无法复制和逾越的经典,不知人间是否还可寻着这样的女子,这样极致的美,这样极致的情。以至于后来我写雨玉兰时就想到了杜芊芊,想到了梅若鸿,想到了漾舒的春风里美人凭栏清浅的笑,想到了梅若鸿翩然回眸一瞬间瞥见的绝世仙子。西湖,烟雨浩渺的西湖,从此成了我心里最为梦想的地方,尽管有人告诉我西子最初的容颜已经不再,我仍然渴望有朝一日,我也能够穿着素雅的旗袍环绕着烟雨凄迷的瘦西湖款款而行,我也渴望着在那时与我的王子装作偶然邂逅让后畅游人生,演绎出绝美的爱的神话。我的电脑桌面的背景现在就是梅若鸿斜靠在杜芊芊柔弱的香肩上,那般柔情荡漾,如水泱泱,四周是西湖浩渺如梦的烟雨迷蒙。
新白娘子传奇里的那个容颜秀美盖世、温婉多情、娴雅惠淑的白娘子成了我的偶像,我曾一度为了看她而废寝忘食。我细心地收集着他们的画片,贴在我最心爱的歌集里,还就着电视屏幕把他们剧中演唱的歌曲的歌词一一记录下来,心想着以后一定做个白娘子这样温柔多情的女子。巧合的是,这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也是发生在我钟爱的西湖边上,我那时就不明白,为什一旦爱情跟西湖扯上关系都会那么让人难以忘怀、向往不已?
(五)
妈妈告诉我,在我很小时,有一回她逗我,鹃儿,你是喜欢姆妈些还是喜欢爸爸些?我天真无邪,大声说我喜欢妈妈,爸爸便鼓着眼睛故作生气地问,到底喜欢谁?我便绕着躲到妈妈的背后,轻声如蚊子哼着说,我不说了,说了他待会会骂我的。妈妈和爸爸便都被我逗得乐不可支,我现在想象着觉得小时候的自己远比现在可爱淘气,那时候虽然贫困不堪但是我想爸爸妈妈因为有我应该是很开心快乐的事情吧。
少女时代,我随同父母背井离乡来到了繁华如鸿的大都市,但我觉得我的根一直在那个生养了我的秀美的小山村里,我永远觉得我老家的山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山,虽然都不高,但是都很秀丽,老家门前就是一个大水库,那里的水一年四季都蓝盈盈的,映照着恬淡干净的天,映照着四围碧绿的青山,不似我后来在别处看到过的水都是混黄混黄的,一点都没有水本来秀美的样子。我甚至一度想把我老家的那栋大房子改成休闲山庄,如果你想去度假,我强烈建议你去我的老家。
大都市里我最初很不习惯,连过马路我都要适应好长一段时间。老师上课用的是他们的本地话,而我的普通话还说得不是那么标准,更听不懂他们的本地话,经常听不懂作业在哪一页,于是最初经常被班主任批评。我不喜欢数理化,毕业时老鼠逮了死耗子,居然数理化都考了高分,然而我还是离当地最好的学校差了十一分。初中没毕业时就被分到高中提前班里了,我那时梦想着考大学,可爹妈硬是逼着我去念了中专,这样我便在一个卫校里待了四年,学了四年的化学。那时我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社团活动上,在学校身兼数职,算得上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其实我还是要感谢这四年时光的磨砺,把我从一个腼腆的小孩变成了一个在人前能够从容自如表达观点,做事情也比较有主见和担当的人。可是我现在却丝毫不喜欢当干部,可能那时候操了很多心,现在只喜欢被人管着,再也不想操那些无谓的心了。
(六)
那时候我想过该行去当导演,真的,我甚至都在报上找了个戏剧学校,可最终没能迈出关键的一步,从而错过了我的梦想。后来,我考上了某医科大学的外科专业,但就在拿通知书的那天我做出了惊人的决定,我要去为我喜欢做的事情而努力,不能再任由父母主张了。面对着父母的哀怨的眼神,我苦苦诉求,终于在艰难的争取下我放弃了四年的药剂专业而到了京城一流学府里念起了法律。学校的老师非常的厚爱我,我成了学生会副主[xi],遇见了我的多才多艺的师兄,他是主[xi],我这个小妹妹便时常屁颠屁颠地跟在师兄后面学习他的为人处事,学习他的才华横溢,无奈师兄太过优秀,这些才华是我所望尘莫及的。他现在留学德国,也拥有一大批粉丝,真很为他高兴,也继续向他学习。
后来大学毕业了,我就考了司法考试,本想成为一个大律师的,但是听老师说了当律师犹如站在悬崖之巅,随时有可能掉下去,我胆小,怕死,怕痛,所以我不想时刻站在悬崖边,所以我不知道我现在还能不能当好律师。
接着我考了研,考研的日子超级郁闷,那两个月里与枯燥乏味至极的砖头一样厚的书本抗争,让一向讨厌考试的我痛不欲生,我便找亲戚红雨借来低音炮,每天一刻不停地听着那十几首歌,有李宗盛的鬼迷心窍,有陈奕迅的十年和爱情呼叫转移,有王菲的容易受伤的女人,有陈慧娴的千千阙歌和飘雪等等,我想我天生就是一个怀旧的人吧,虽然我在新浪的博客的背景我喜欢换来换去,虽然我电脑的桌面我也喜欢换来换去,但这并不影响我对老歌和老电影的伤感怀恋。
(七)
仔细端详镜子里的自己,发现心依旧如同当年一般或者幼稚或者年轻,可岁月的沧桑还是在我的面庞上留下了不易察觉的痕迹,我和很多周遭的女伴一样害怕细细的皱纹,害怕黑眼圈,害怕蝴蝶斑,害怕粗毛孔,害怕长豆豆,可谁说过女人一生不是与皮斗就是与肉斗,好在我现在不用与肉斗,因为我几乎瘦得可用轻盈若风来形容,以至于老爹老妈见我如此瘦削就说你要再这么瘦下去不到三十就得拄拐棍了,仿佛我如果一如既往这般瘦削,他们就会嫌弃地把我丢到一边再也不理会似的,当然我知道他们是心疼得紧。
我喜欢美丽的裙子,每回逛街都有压抑不住的购物的冲动。我的裙子和衣服都不贵,当然贵的也有那么些,但是不多。我始终认为,我不需要所谓的名牌来伪装自己,即使我将来富有了,我也不会用它们来武装自己。只要一件衣服或裙子样式漂亮,质地过得去,我便会买下来。我自己也数不清我现在有多少裙子了,五颜六色,缤纷绚丽,我喜欢穿着它们,行走在人海里,如同一道流动的风,轻盈飘飞,这是我喜欢的感觉。
我承认我是个购物狂,每次我都是陪同女伴们去买衣服,结果我成了最大的买家,琳琅满目的各色衣裙鞋袜挂满我双手双肩。我还有一大癖好,别人买了衣服都是小心翼翼地叠好装进带中带回来洗过再穿,而我则每每穿上就走,无论鞋袜还是衣裙,我觉得衣服买了就是要穿的,没必要买回去在柜子里放上好久然后举行一个重大仪式般再拿出来穿。
我喜欢黑夜,通常黑夜里的我会更有灵感,所以我白天基本是在睡觉。白天太喧嚣,我不喜欢这么喧嚣,我也不喜欢去人很多的地方,我宁愿一个人静静地待着。可是有时候我却又很喜欢做些激烈的运动,比如我会去跳健身操,会在爬山的伙伴里跑在最前头。换在小时候我会去爬树,会骑着老高的男式单车轻松自如,会路见不平而跟调皮的男生打架,可能我天生就是个矛盾的人,可我不是ab型血,我是酷酷的b型血。
我很懒,这点我毫不隐晦,我甚至因为不想每顿饭后洗碗而想着暑假不回家,我可以用两分钟洗完澡再用一分钟洗完衣服,但是我对做菜情有独钟,我会愿意花上几个小时一动不动地坐在电脑前看明星的娱乐八卦,而在现实中我对那些一天到晚关注别人的隐私、挑拨离间的小人深恶痛绝,我也根本对别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丝毫不感兴趣。
这就是我,你可以把我看作一阵风摇,看作一弯水湄,或者看作一个虚浮的梦幻,但我的真实向你敞开,告诉你一个如此本色的我,一个总爱做梦的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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